一九九七年底通过别人洪法,第一次读到宝书《转法轮》。当看到师父说:“人要返本归真,这才是做人的真正目地,所以这个人一想修炼,就被认为是佛性出来了。”(《转法轮》)我当时感到浑身一震,啊返本归真,这是做人的目地啊!我要返本归真。从此我走入大法修炼中。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对大法的迫害开始后,自己有过迷茫,又坚定修炼,过关时,有时做的好,有时做不好,不争气的我真是摔倒了又爬起,跌跌撞撞。
一、在参与营救中树立正念
有一年我地多位大法弟子被绑架,有同修找到我一起参与营救。我当时对相关的法律知识知之甚少。一些参与营救的同修正念较强,比较精進。为我们当地的反迫害做了很多工作。而我凭着一股热心,跟着同修找家属,请律师。律师来后接待,了解案情,也接触了一些正义律师,但当时对律师的依赖心较强。依赖律师写上诉状,辩护,控告走法律程序。而过程中因为对法的理解不深,知道大法弟子是救人的主角,就想如果我们劝世人三退,那是我们讲,是主角。但是对于法律知道的少,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怎么当主角却有点不知怎么做。
从案件到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各阶段,自己也没能以讲真相为目地,而更多的在于是否在当前阶段将同修赶紧营救出来。在与律师的沟通中也很少能够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后来一些同修被非法判刑,自己心里还很失落。
曾有一个同修的案子,律师较年轻。在沟通的时候说的也不错。后来法院冤判同修,该律师积极要求上诉,其在明知同修家庭很困难的情况下,二审代理要价很高,后来没让他代理。同修冤狱期满出来后说,一审时律师在庭上几乎没怎么说话,仅说了几句声音还很小。我听后心里很不是滋味,反思自己正念不强,还觉的有律师能做无罪辩护就挺好的了,依赖律师。也没有让该律师树立起正念。
虽然过程中我做的不足,但是在与同修们的配合过程中也增强了一些信心。记得第一次去看守所与同修陪同律师会见,我心里还有些紧张,有怕心。但一到那里,看到门口站了很多人在等人,像是在迎接谁。又看到同修很镇定的站在门口,等待律师接见出来。当时自己的心里也逐渐稳定下来。同时在营救过程中对于法律的一些程序,也有了些了解。
后来由于7.09事件,很多正义律师被非法关押,之后被非法吊销律师证。请律师变的更加困难。2017年公义论坛应运而生,有非常专业的同修在那里進行法律知识的解答。
前几年,我地有个同修被绑架。同修之前被非法判刑过,当时案件推進很快,很快到了法院,同修们商议营救,我想这个时候我们可以怎么做呢?看到公义论坛上提到以案释法。就是以案件为由要求法官解释相应的法律问题。这也是借此机会接触法官向其讲明迫害真相的好机会。
后来我们与家属同修配合,提出以案释法,这也让律师感到惊讶觉的提的很好。然后根据公义论坛的相关法律解答,我们又陆续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书等,过程中我们与律师积极配合,律师也正念很强努力争取,我们同时主动邮寄各类法律文书,后来认识到非法的鉴定意见是刑事迫害大法弟子的依据。而国保并不具备鉴定的资格,我们又提出对于鉴定意见的信息公开等。虽然同修被非法判刑,但过程中大家主动去做该做的。
通过营救同修,我觉的要做好利用法律反迫害,在提高心性的同时,也需要我们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那样救人的效果会更好。于是我学习公义论坛上的准律师培训教程。教程很详尽,对于刑事,民事,养老金等案件的讲解很详细,并有相应法律规范文本。教程中的一段话,我印象深刻,同修说:法律,是神传给人的具有刚性约束力的规范。我们认为法律是有生命、有灵魂的,这个灵魂也叫做“法的精神”,亦即“法的功能”,就是惩恶扬善、维护公平正义。
当我看到论坛上同修写的刑事辩护词后很感动。因为,我感受到了同修们恢复法的精神,惩恶扬善,维护真理的纯真,至勇的力量。在学习的时候,有位同修说,她做了个梦,梦见我要上大学了,正在自学大学课程。我听到后悟到这是师父对我的鼓励。
二、在反迫害中要当主角
由于迫害开始后,许多大法弟子被以经济上截断的方式進行迫害,使许多同修出冤狱后,养老金被非法剥夺。我得知有个同修养老金被扣发,经济陷入困境。同修正念很强,坚韧不拔。她工作多年,被冤判入狱,出狱后被剥夺养老金。几年来老同修奔波于社保、法院,单位,但仍未解决。
后来,我看到她的一些材料发现,同修受到人社部发(2012)69号文件的影响,精力在于怎么让单位给生活费。我意识到这是不对的。同修工作了这么多年,退休拿养老金于理于法是天经地义的事,不能在它的迫害中反迫害。与同修交流,她立刻意识到了,要不承认旧势力的迫害。堂堂正正找社保要养老金。同时,我们是利用养老金一案讲真相救人。
我们根据明慧网发表的有针对的真相信加上自身的情况,写好后,邮寄给人大,妇联,法院,老龄委等机构,一审的法官也找了街道等部门,最后还是判决不发养老金。判决下来后,我们向内找,发现还有很大程度的求结果的心。希望尽快发放养老金,解决生活问题,救人的心态还需纯净。另外,一定要上诉。
这时有同修提出是否请律师。同修出于经济角度等考虑决定不请。我觉的再一方面我们从公义论坛上已经可以获得很多帮助,每一步怎么走,法律文书,心性交流都有很多。而且正法已到今天,大法弟子经过风风雨雨已经越来越成熟,我们不依赖律师,也可以做好救人的主角,我们已经具备了这个能力。所以二审我们采用公义论坛上的养老金案件的上诉状,很有信心的递上去,并要求开庭。
慈悲的师父看到我们有救人的心,也让我们有幸认识了一名法律工作者,一些法律问题也可以向其请教。同修通过写真相信,写诉状,法律知识不断增加,信心越来越强。同修说:到哪里我都敢去,我生死不怕。
一般案件到二审时开庭的不多,同修二审开庭,没有律师,自己辩护。同修克服困难,充满信心,宪法,劳动法,下位法违反上位法等相关规定已经可以脱口而出。
开庭那天,同修在法庭上,声音洪亮的说:我炼法轮功,是因为大法救了我的命。人社部的(2012)69号文件违反了宪法,宪法是根本大法,一切规定都不能违背宪法。国家法律规定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社保这么做没有法律依据。法庭上社保的辩护人只是说这是文件规定,再说不出其他有力的依据。但是二审判决还是维持原判。
我们再次交流二审过程中的得失。感到心态比一审时要好,但是讲真相还要加强。还要提高心性,進一步放下对利益的执著,我们与法的要求还有差距。
我们找来别的同修一起交流,同修说:师父说:“正一切不正的”(《精進要旨二》〈大法坚不可摧〉)。对呀。我们是助师正法。心怀正念,以救人为目地,而结果是自然取得的。于是,我请同修再写写自己心性提高的经历。同修谈到自己修炼前多种疾病缠身,性格急躁,修炼后很短时间内身体就好了,走路生风。对于当时非法抓捕自己的警察,一度心中很怨恨,觉的做好人却被这样对待,但后来用法中修出的慈悲释然了,反而希望他能有好的未来。
我觉的同修写得很好,很生动,就是以亲身经历,以心性的真实变化,证实法。打动世人,破除被蒙蔽的观念,唤醒良知。在之后的法官的尽力协调下,争取到部份生活费,虽然不多,但同修的生活还是有了些着落。
我们反思,为什么结果还是没有完全如愿。向内找感到,我们觉的受到迫害,内心不自觉与社保对立。没有给社保人员讲清真相。他们执行的是上级的命令,但更是我们要救的众生啊。大法弟子没有敌人,他们与我们是救度与被救度的关系。我们要有更好的慈悲救人的胸怀。于是又给社保,人社局等相关人员寄了真相信。
我意识到,利用法律反迫害,关键是在过程中是否讲了真相。讲清真相,你就当了主角,与律师配合也好,自己做也好。把该救的人救了,你就当好了主角。
写到这里,回顾下修炼的路,深感师尊的慈悲,在遇到困难时,师父让有缘人协助,在不知怎么做时,师父点化,在做的好一点时,师父鼓励,步步保护。今天师父用巨大的承受让我们提高,将威德给了我们。在此叩谢伟大的师尊!也感谢多年来相互鼓励一起携手前行的同修,愿我们在正法的最后阶段共同精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