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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种种酷刑折磨 吉林通化李秀红控告恶首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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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吉林省通化市李秀红女士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向最高检、最高法、国务院办公厅、全国人大委员会邮寄了控告状,控告恶首江泽民发动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给自己、家庭、社会带来的灾难。四部门已于六月二十七日签收。这是她控告状中的一部份。

现年四十一岁的李秀红女士在控告状讲述自己和妈妈以及全家人在大法中受益和遭江氏集团迫害的事实。

一九九五年底到一九九六年初,因妈妈病势沉重,妈妈的同事借给她一本《法轮功》。我也跟着看。一夜就看完了。后来我们就都开始修炼了。从书店里买到了《转法轮》等书。再后来,姥姥也开始修炼。

姥姥车桂荣,八十高龄开始修炼,从医院拒收让回家准备后事,到修炼法轮大法后能正常生活。刚强了一辈子的性格变得随和了,而且能经常能对照“真、善、忍”来检讨、修正自己。

妈妈李凤英,父亲因工去世时,母亲只有二十七岁。我们姐妹三人,当时大姐六岁,二姐三岁,我只有七个月零十天。母亲一直守寡,历尽艰辛,独自一人将我们姐妹抚养长大,还要赡养姥姥。积劳成疾,四十多岁的母亲已头发斑白,身体从头到脚、从里到外全是病。她吃了无数的药,但病势还是日益沉重。

妈妈开始练气功,但没有什么太大起色。以当时的状态,生命已快到了尽头。一九九六年,母亲修炼了法轮大法,她变的越来越无私,越来越和善,而且更加善良正直。面对委屈、责难、困难,能用大法的法理指导,放下自我,为别人着想,平和、理性的处理。在巨大的身心痛苦中,依然能想到别人,忍受痛苦。妈妈越来越健康,整个人精力充沛容光焕发。从前上班都要我去替,到能给姐姐带孩子。

从小体弱多病的我常年靠各种各样的药和激素来维持,但病情还是在不断的发展,修炼法轮大法后一身病痛不翼而飞。工作中,兢兢业业,不挑不捡,认真完成本职工作,领导同事都一致认可。即便在迫害中,对伤害我的人,甚至于虐待、打骂我的警察、狱警、犯人,我都不怨不恨、不计不报,善心相待。而我们都是修炼后一片药没吃,一分钱的医药费也没花,只是努力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不仅道德提升而且身体也非常健康。

十六年迫害一家人的血泪辛酸

一、妈妈遭受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妈妈李凤英几次三番无故、无手续被铁厂镇派出所拘禁。经常要到后半夜才让妈妈回家。在铁厂派出所,教导员刘宝星不让妈妈回家、夜晚开着电扇直冲着穿裙子的妈妈吹冷风。刘宝星等把妈妈骗至二道江公安分局,拘禁后放出来时,警察都不告诉路,害得五十多岁的妈妈走了好几个小时,才打听到车站。而那段路其实只需十几分钟。身无分文的妈妈向司机说明情况,有好心的认识人借给妈妈钱,饿了一天的妈妈才吃上饭,才得以回家。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九日,被铁厂镇派出所警察骗走,非法关押在通化市看守所。后来警察说是怕妈妈去北京上访。妈妈在看守所血压增高,开始吐血。即便这样,妈妈还是被非法关押了十五天,期间的身体情况并无人告知我们家属。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当地公安等部门人员一大早,把在姐姐家休养身体的妈妈从被子里叫起来,抓去通化市委党校。妈妈血压一天之内升至二百四十,可仍被关押一个月。我也在下班后被带去了党校关押一个月。我们每人都有一个本单位的人每天二十四小时陪同。开始不允许我与妈妈见面,理由是“怕串供”。后来妈妈血压太高,呕吐不止,在我一再要求下,才让我去护理。在妈妈血压这样高的情况下,二道江区六一零王磊岩对法轮大法、李洪志师父、对我们侮辱谩骂。还当着妈妈的面侮辱我:嫁不出。刺激妈妈,使血压如此高的妈妈情绪激动,时刻都有生命危险。

在那里,我们被强迫看污蔑大法的书、电视、文艺演出(演出中刚开始骂李洪志师父和大法,音响器材就烧了,被迫停止),在此洗脑班开班的前几天主要负责人,政法委书记王世宜的儿子在车祸中死亡。

妈妈和姥姥对大法始终坚定,但由于失去了正常的修炼和生活环境,在各种压力和折磨中,妈妈身体每况愈下。二零零七年六月,妈妈和姥姥在十三天内相继去世。当时妈妈年仅六十岁。

二、我遭受的迫害

第一次被非法劳教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因要办奥运,二道江山上派出所警察王岩、李冬闯入我家,绑架了正在做饭的我。随后警察又绑架了下班回来的我不修炼的家人,还抄了我的家。家被翻的一片狼藉,警察抢走了我两千多元钱(两年多后归还)还不允许我姐姐清点。在劳教所,我遭受如下酷刑:

1)因为炼功,狱警魏丹和叶颎前后用了六根电棍电击我,还打我。在场的还有大队长闫利锋、姜丽君、狱警王雷、段亚娟等。闫利锋还说:“明慧网说我们用四根电棍电你们,还少了呢,我们用五根……”并在我说不会放弃炼功后,指挥魏、叶两警察:“打,给我打……”

2)狱警们强行剪掉我的发辫、给我套上囚服。把我绑在“死人床”上,差三天十个月。“死人床”是一种刑具,此床铺由铁条交叠而成,将受刑者手脚用手铐、皮带呈大字形固定,一动不能动,形如死人,故而得名。

酷刑演示:死人床
酷刑演示:死人床

3)被固定在死人床期间,吃饭要别人喂,大小便需别人脱裤子,拿便桶。大队长闫利锋曾命令当时负责看管我的人,不许在我大小便时给我拿便桶,让我屎尿就拉在裤子里,谁要管我就给谁加期,让他永远在这伺候我;她还极尽下流的语言侮辱我,并扬言要在我方便时拍照,发到网上。

超期绑死人床、背部几近麻木,每次洗漱时看到腿部都是青紫色,用澡巾搓一下就会变成一道橘红色,很久颜色都不恢复、心脏和血压也都不正常、尾骨处经常起脓包,由于长期躺着且反复受伤,尾骨处有巴掌大的一块肉变成黑乎乎的,没有了知觉。

4)以一种站不直也坐不下,或两手吊铐在床栏杆上等痛苦姿势把我站铐在床头,每天少则十二、三个小时,多则十六、七个小时。

5)近两个月不准洗漱、更衣甚至擦拭,限制睡眠时间。

6)狱警教唆犯人犯罪以劳教人员张丽娟、王玉琴、蒲水莲为首的其他人被胁迫或主动的对我的虐待与伤害行为经常发生,我身上的淤青,淤紫,血痂褪掉一茬又一茬。我多次向狱警反应过,狱警杨微,王雷也多次见过我身上的伤,但这些行为依旧继续发生,而她们仍担任大队学委、互包组长并都能晋级、减期,其中传销犯张丽娟减期四个多月。

因为我炼功,松原市上访人员王玉琴把床单剪成条结绳将我手脚都绑上,还强令其他人用生产用的胶带绑我。王以阻止我炼功为名,对我暴力殴打。王还怂恿其他犯人打我:“她炼功就踹她腿,给踹折。”“她炼功你就往死揍,没事,现在是国家整法轮功,她们没地方讲理,怎么整她们都没事。”她还经常拽着我的一只脚脖子满地拖,以致我后背、脖子等处都有擦伤。她说狱警魏丹给大法弟子李秀敏灌食时就是这样拖的。在王把收音机放到超大音量折磨我时闫利锋却说“只要你还炼功,她爱放多大声就放多大声,你别找我,我也不管。

王玉琴在我炼功时,把我踹倒在地,并按在地上泼水,把我在水里来回拖,她狠踹我肩一脚,我的后脑重重的摔在地上,立刻呼吸困难,好半天才缓过气来。她把我拖到走廊吹冷风。狱警于波路过,用脚尖点着我的肩、胳膊说:“只要你还炼功对你采取什么措施都不过份。”王玉琴打我时她在门口都看到了却说没看到,并说即便是撒了谎顶多只是道德问题而已。

王玉琴骂人是家常便饭,她不仅对我连打带骂,对其他人也随意谩骂侮辱,威胁恐吓,呼来呵去、颐指气使、拉帮结派,跋扈霸道。王玉琴这些牢头狱霸行为无人敢惹,据她讲:闫队和王雷狱警说了,她让谁干什么就得干什么,谁不干她就汇报,她们就会收拾谁。而事实上许多人确因她的汇报(很多时候是无中生有)而被狱警训斥,可对王玉琴打人骂人及对其他在押人员肮脏下流的污言秽语,狱警却不闻不问,听之任之。还经常把自己做的各种菜送给王玉琴吃,王玉琴更加嚣张。

贵州籍传销犯郑建霞不止一次对我进行人格侮辱,并且还说了许多对大法和我师父不敬的话,狱警王雷上午得知此事后下午就任命郑为互包组长。郑曾经在我炼功时使劲打我的手,狱警王雷也在场却袒护她,说那不是打,是拍。由于狱警如此包庇纵容,在这里犯人逞凶行恶甚至施酷刑迫害大法学员之事已司空见惯。

四川籍传销犯蒲水连也积极参与对我的迫害。她除打我外,还想出各种方法折磨我。

因为我炼功,吉林市传销犯张丽娟抓着我的头往床栏杆上撞,还有一次张把我的头踢到暖气上又弹回来,我嘴角鲜血直流(当时十九岁的河南籍传销犯王娟看到我脸上的血迹吓的尖声大叫)。王玉琴看到后,以给我作证为条件诱惑我听她的。张丽娟还当众把我推倒在地,踹着我的后背大叫:“就打你了,怎么的!……”还指使江西籍传销犯吴海林打我,掐我。

延吉邪悟者林玉雪在我洗漱时把我推倒在地,因我的坐姿没按照她的要求她便大打出手,并大喊:“打死你,打死你!”被狱警叫去谈话后即改口说她是在“阻止我撞暖气自杀。”林玉雪还在我炼功时对我拳打脚踢。大队长李颖却说那只是阻止我炼功而已,并逼当时在场的两个人作伪证。有一次林玉雪把我的脖子上抓得血迹斑斑。她还在我炼功时对我使用手铐,我的手腕处经常有深深的勒痕,而且手和手腕上都被手铐弄伤,衣袖口也被划破。林玉雪也减刑两个月左右。

7)狱警的残暴折磨因为我炼功,狱警王秀丽抬手就给我一个嘴巴并出言侮辱我父母;因为炼功,狱警王雷劈头盖脸就扇我一通耳光,有一次一个反抽将我打倒在床上;因为炼功,队长姜丽君使劲踢我,等等等等。因为不能清洗,照看我的人就在我方便后给垫一块卫生纸。狱警王雷见了,表面不说什么暗地里却命令她们不许垫,七月份以后天气很热,王命令不许给我擦汗,不许给我擦拭任何部位和换衣袜,并经常来检查。

在我多坐一会心脏都会受不了情况下,闫利锋强逼我起来“运动”,还说这是对我好,还吩咐另一个犯人去拿速效救心丸。闫利锋作为非医务人员滥用药物也不只这一次。法轮大法学员孙淑香因长期遭受威逼、恐吓、强制洗脑、每天晚上十一点之后近十二点才能睡觉等迫害,心脏病发作,闫给她服了速效救心丸,后来医务人员赶来抢救了近半个小时,又送去医务所抢救了半个多小时。

闫利锋、王雷命令看管我的人对我严加看管,不许我说话,也不许任何人和我说话;除看管人,不让我与外界任何人接触,不可以对其他人笑,甚至对视。其他人要是对我笑或看我一眼,就面临着被骂、被罚。

狱警还将我与自然隔绝。除检查身体等特殊原因外,我都是足不许出户,甚至在门口站着看看窗外也不准。被关押的两年多来,我过的几乎是与世隔绝的生活。所以我所经受的是身体、心理和精神等多方面的折磨。

8)以精神摧残逼“转化”我所经受的迫害远非仅仅是刑具,刑具造成的只是身体上的伤害,更残酷的是在精神上的摧残。

邪悟的人强行读攻击污蔑大法的书给我听,还把电视机放在紧挨着我的那张床上,就在我的脚下,高声播放攻击、污蔑大法的光碟。狱警指使看管我的人假装背诵所规所纪,企图以此给我洗脑。

劳教所还经常找外面的一些人来转化法轮功学员。这些人都是以前学过法轮功,后来走向反面或专门从事这一工作的人。祝家辉就是最活跃的一个。邪悟后被利用、指使到处做法轮功学员的“转化”,尤其是各劳教所、监狱等,更是他经常出入的场所。因其做“转化”有“功”,后就职于朝阳沟劳教所任科长。祝曾和邪悟者康凯(长春人)一起出主意说:我要是再炼功就如何用刑。在二零零八年近年终时,一次没有任何狱警陪同,祝独自一人在没敲门也没做任何提示的情况下擅自闯入了女监室(当时有人正躺在床上准备睡觉),用手指戳着我的胳膊肆无忌惮地辱骂。

二零零九年四月中旬的一天,我被带到警察值班室,里面坐着一个瘦瘦的男子。在我一再询问下,他才说他是通化市党校的,名叫李伟(后来我才知道此人是朝阳沟劳教所的一高姓大队长)。受我朋友之托来看望我。队长闫利锋说也不知此人是谁。一个连主管的大队长都不知是谁的陌生男子,居然能进入省女劳教所的两道大门,坐在五楼的警察值班室,想找谁谈话就找谁谈话。在这里有着多少的诡异,所谓的“转化”中有着多少的欺骗,实在是正常人难以想象的。

9)被剥夺会见亲人的权利二零零八年,以所谓炼功“违纪”为理由;二零零九年又以不穿囚服为借口,我一度被阻止接见。最长的一次我连续一年零三个月没有见到家人,只是在家人的努力下通过两次电话。

我的家人经常给劳教所里打电话询问我的情况,但得到的并非是实情。家人给我写的字条我欲回复,看管的人告诉说:“闫队长说要写不炼功的保证才能松开手铐,让你写信。”我没写保证,家里的信没回成。后来狱警王雷却矢口否认写保证才允许给家人写信这个事实。

二零零九年八月末我写了一封家书,介绍和记录了一些我在劳教所里的真实情况。狱警王雷说这封信不能邮,已交给大队,大队又上交劳教所,劳教所又转交给了检察院。而我的家人并没有收到这封信。劳教所里是没有通信自由的。信件都要先经过狱警查看,才能决定是否可以给收信人或邮寄。劳教所的严酷与黑暗对外更是要严密封锁的。

10)抵制迫害不做奴工被歧视我抵制以管理犯人的方式来管理我并拒绝做奴工,主管生产的队长姜丽君、王秀丽就在生活待遇上对我进行歧视,可见所谓的“人性化管理”实质只是一种对顺从奴役的奖励。

11)不穿囚服、不戴名签遭河北籍传销犯冯波叶、贵州籍传销犯郑建霞暴力对待。

12)虚伪的“司法公正”我曾因遭受严重迫害而找过所长马利廷、田源,但都无济于事,迫害反而变本加厉。二零零九年四月,面对这里的邪恶迫害我决定申诉,但却困难重重。首先狱警王雷说必须经由大队批准,劳教所才能递出申诉材料。并阻止我见驻劳教所的检察官。检察官受我家人委托来调查我被迫害情况,我才得以与检察官直接联系。

与检察长同来的一个叫王大冰的男子居然说:“你们法轮功不是讲忍吗?你怎么不忍呢?”

申诉稿还没有完成的时候,张丽娟,王玉琴就耍手段合谋将我骗出,然后翻查了我的物品箱,连卫生纸卷都抖开了。

王玉琴打我,还用鞋底踩着我的脸。值班警察叶颎、于波来了却只在走廊同王密谈。我开门问如何处理王玉琴打人一事,叶居然说:“你不是告我们吗,那就是不信任我们,不信任还找我们处理什么?找个你信的着的人处理吧。”说完便拂袖而去。申诉写好后,要呈交的检察官却几个月都见不到,狱警们互相推诿,叶颎主管法律事务,却说此申诉不归她管,我直接找到队长闫利锋,闫才让叶收下。叶却以我到管教室不喊报告为由拒不接受申诉书。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申诉书直接交给了驻所检察官周烜夷,但却如石沉大海,杳无音信。张丽娟曾说:“你告也没用,你这边说什么那边就告诉狱警了,这里猫腻多着呢!”而狱警们的违法行为依旧如故。

13)伪造材料非法加期劳教所里关于我的资料都是虚假的,从日常起居到所谓的表现、证实都是假的。只要狱警一声令下,事发时不在现场的人也能写出“证词”来,且言之凿凿。证实写完后要狱警检查,不合格的要几次三番的修改,甚至狱警写出底稿让大家抄。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二日,我已到解教期,可是劳教所非法加期四个月,就是不放人。还说加期是“上级批示”的,而劳教局根本就没有这个批示文件。

第二次非法劳教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四日因当地国保警察打击报复、违法办案,我再一次被关入劳教所。

1)艰难的控告

入所当天我对劳教所警察提出要对国保警察、劳教所当年参与迫害我的不法警察发起控告。但得到的答复却是:先服从管理、然后再说。队长刘颖惠、警察段亚娟把我一只手铐在床上,强行拽着我的另一只手按手印,在我奋力反抗下,没按成。

第二天我开始绝食。在灌食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我多次要求写控告。可队长刘颖惠、警察段亚娟却以种种借口不许我买纸笔。并说这是请示过了的。她们说过的一句话也许就是这一切的最好诠释:不能让你拿着劳教所的钱告劳教所。

绝食第三十八天,所长田源批准,从劳教所小卖店赊给我一支笔和一本稿纸。我才得以写控告。

劳教所就寝是有时间的,我每天被灌食、输液完后才能洗漱、写控告,有的值班警察以到就寝时间为由让我停止写控告。就这样,断断续续的每天写一点,在绝食四十多天后,我完成了对当地国保警察的控告书、致通化市长的控诉信和对劳教所部份警察违法行为的控告书。

控告发出的第二天,管理科长岳军来到监室说:“你在外面干什么了,出去你怎么不告呢?让你写就够给你开绿灯的了。”“以前的事总说有意思吗?”并告诉夹控我的人:以后不许她写东西。

大队长刘颖惠也以各种借口拖延、不给我笔。

第一份控告发出后,在得不到回复的情况下,每隔一个月,我都会向所投诉检察院的上一级检察院再寄出控告,直至最高检。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管理科长岳军又一次来到监室说:你要告也让你告了,你还这样,那就别告了。下午警察段亚娟退回了我因行政复议迟迟得不到答复而写给公安厅长马明的信。并说:“我早就不想给你邮了,我没有这个义务。你写了这么多份都是一样的内容,有什么意思。”

2)辛酸的绝食

灌食是由劳教所卫生院的护士操作。偶尔护士也会让犯人推注食物。

据医务人员说,给我灌食用的鼻饲管较一般饲管粗。有的护士偶尔也会在插管时用力或搅动。有的护士会将饲管插的很深,有的会量好长度再插管。在一段时间内,每次插拔鼻饲管都会流血,不流出来也会流在嘴里。食量大多时候都会偏多,一次有个护士问我:李秀红啊,你饱没饱啊?见我没吱声,就说:不说就灌,只要不吐出来就往里灌。有的护士灌食时,灌食量从五百多到六百多,有时七百多毫升,是正常医学灌食量的二倍至三倍。这一做法遭到了有的医务人员的抵制,食量才有所减少。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我的血管偏细,平时都是用五号针头。为将液体快速输入我体内,一次一个护士用一个七号针头,而且将滴速调至最大。还说:她年轻,心脏没问题,快点没事儿。

二零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我被以尿路感染为名被强行送入专门关押犯人的公安医院住院。公安医院的棚上、地上、下水道等处老鼠乱窜,病房里还有鼠窝、鼠屎,臭气熏天。在这里,所谓的“三管齐下”:鼻子里插着食管、我在能正常排尿的情况下被插导尿管;套管针十二天没做过任何护理,以致整只胳膊红肿不堪。用硫酸镁敷过后,臂弯处又黑又硬的包块三、四个月才渐渐消退。直至我离开劳教所这只胳膊上的静脉医务人员都找不到。号长是光华股份法人代表孙健,为讨好狱警,逼我放弃绝食,将输液速度调快。此液体中含有对血管刺激性非常大的氯化钾。如此输液对血管、心脏的影响可想而知。这就不难理解这里在五月份时,绝食的法轮功学员于长丽在进食后几天,突然没有血压而去世了。

3)残酷的环境

二零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我在公安医院体检时,女劳教所二大队长刘莲英在医院的走廊里看着正在脱囚服的我,对一大队长刘颖惠说:就是给她惯的,要在我们大队早给她拆吧零碎重组装了,看她还敢?我们大队的某某不穿校服(囚服),把她衣服扒光,想穿都不给。某某来时喊法轮大法好,弄走廊里看怎么收拾她,想不喊都不行……与她同行的一个警察跷着二郎腿指着我说:你他妈的……

因为我下楼时喊法轮大法好,一个警察恶狠狠地说:“一脚给她踹楼下去。”

三大队一劳教人员大声呵斥:再喊就揍,使劲揍……其嚣张程度不亚于警察。

省六一零(专职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如同文革小组和盖世太保组织)组织一些以前修炼法轮功后走向反面的邪悟人员来做转化,她们动手打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我高呼“法轮大法好”以示对恶行的抗议,一辽源上访人员高呼:抗议虐待,抗议虐待!警察王珠峰命令夹控用抹布堵我嘴;段亚娟命令夹控用擦尿的破布堵我嘴。我很平静的告诉她:刚刚发的《所务公开手册》中劳教警察纪律第一条就是不准打骂、体罚、侮辱、虐待。她捏着我的下巴咬牙切齿地说:你就欠揍!后来有一次她说:要由着我,早打你一千个来回了!

夹控对我好一点,段亚娟就会斥责她们。她们看我太遭罪,就在警察把我按倒绑着灌食时将我腿抬到床上。段亚娟说她们:就不用管她,你们不是她的保姆,记住了!当她经常这样说时,我不想让夹控为我而再多受委屈。我问段亚娟:“她们抬我腿就是我保姆吗?那劳教人员每天给狱警收拾桌子,刷饭盒,洗衣做饭,拖地擦厕所……是不是更是保姆啊?”她歇斯底里的大喊:“关你什么事?”后来有一次她说:“在这里我就说的算,我就不讲理,你能把我怎么的?……”这就是一个人民警察的素质,以及在执法时的态度和形象。

再遭绑架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日早六点左右,通化市公安局、二道江公安局六七个警察,非法闯入我的住所,一个警察亮出警察证说是通化市公安局的,警察证上写着:通化市公安局张文迪;两个警察将我用力按在床上,非法搜查了我的住所,我向警察要搜查证,也不出示。警察抢走了我五部手机、一部笔记本电脑、一个MP3、一块移动硬盘、二十几张真相币、还有工资卡、医保卡、超市、药店的会员卡、公交卡等。后来家人多次索要,甚至打了几次市长热线,才把几张卡要回来。

当时我只穿了一套短睡衣、睡裤,警察只让我穿了一件外套,拿了一条外裤,就将我带去了团结派出所,移交民警:金玉龙、张明泽。

从早上六七点钟到团结派出所到晚上六七点钟离开,警察未给我一点水和食物,虽然我再三要求,也没让我穿上外裤。

在看守所,狱警说“把她衣服扒下来”,一群犯人便蜂拥而上,连掐带扯,将我衣服抢下后,把纽扣剪掉。因我不让抢衣服,值班狱警王湃闻声从卧室出来,不分青红皂白打了我两个嘴巴。

因不穿囚服,以毒犯梅杰为首的四个犯人当着狱警陈佳的面,把我推到监室内的厕所,连掐带打还浇凉水……陈佳转身就走了。

我向管号民警马骏、狱警队长李欣春、所长姜宏杰反映了犯人打人一事,并给姜宏杰看了胳膊上的伤,他答应处理,但此后并无消息。

为制止迫害,我开始绝食。九月九日开始灌食。九月二十四日晚二十三点多,我出现严重输液反应;第二天又出现严重输液反应。

九月二十五日,家人为我聘请的律师到看守所却没能见到我。我向狱警队长李欣春提出此事,李欣春说:姜所问了,是政法委不让见。我随即向驻所检察室赵姓检察官提出此事,赵以我进食为条件,还说:别和我讲理,我不和你讲理。下午六一零头目薛玉亮、办案民警马文波等到看守所,企图让我进食、辞退律师。

我家人遭受的苦难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通化市二道江山上派出所警察王岩、李冬闯入我家将我绑架。我父母双亡,只有两个姐姐,我与二姐同住。警察也抓走了二姐夫妇,家中留下只有九岁的小姨侄一人。后来送我去劳教所的路上,警察王岩说:“那晚是我在那陪你姨侄的。”我说:“你们当着他的面抓走了他的父母,你在那陪他,他不更害怕吗?”两年多后我从劳教所回到家中才知道,那晚警察去了我家四次反复搜查。九岁的小姨侄因惊吓过度导致心脏病、大便失禁,住院治疗近一个月。四年多后仍不敢一人独宿,晚上起来上厕所,要把经过处所有灯都打开,听到有人敲门就会慌恐惊惧。

警察还去姐夫妹妹家孩子的学校骚扰,说什么“我带她出去发传单了”,而这根本就是无稽之谈。警察还蓄谋骚扰姐姐年迈多病的公婆。半个月后,姐夫从拘留所回家时人已瘦的脱相,他七十多岁的父母看到儿子这样,禁不住泪如雨下。警察以“我炼功二姐不举报,是包庇”为名,阴谋劳教二姐一年。后来二姐上诉,姐夫的家人也在外走访有关部门,四处奔波,二姐才得以脱狱。抄二姐家时,警察也抄了大姐家。

第一次被非法劳教时,我遭受酷刑,又被有意刁难阻止接见。虽然见到我的次数寥寥机会渺茫,但在近两年里,我的家人几乎每月都赶到劳教所,因为我长期受刑身体渐弱他们甚至每月来劳教所数次。为争取见到我,他们奔波于通化、长春两市,辗转于各职能部门之间。为节省一点钱,多来看我一次。他们要挤一夜的火车,夏天闷热,冬天很冷,有时还要饿着肚子,只带一点水。即使这样,原本不富裕的家已开始负债。而我所遭受的酷刑和身体情况更使我的家人忧心如焚,尤其在见不到我的情况下更甚。两个姐姐、姐夫在这样的境况下有的渐生白发,有的形容消瘦,有的开始体弱多病……劳教所这种非法拒绝家人与我见面的做法,给我的家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痛苦。

第二次被非法劳教时,警察抓我却不通知我家人,我家人找不到我,以致报警。家人第一次去劳教所看我,又被停止接见。知道我正在绝食,在遭受灌食,见我又被阻止,从小就很坚强的大姐泪如雨下。这是队长刘颖惠对我说的。

江泽民因一己之私,滥用权力和国家资源,发动的这场针对“真、善、忍”的残酷迫害,已持续十六年之久。这十六年中,多少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多少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被迫害致伤、致残、致死,甚至被活体摘取器官……“天安门自焚”、“一千四百例”等造假宣传毒害了多少民众?利益胁迫下,多少公检法司、政府官员被迫出卖良知、道义?社会道德急下、乱象丛生……所以这场对法轮大法的迫害,受害者绝不仅仅是法轮功学员,更广大的民众也在其中。我们遭受的只是人世间一时之苦,可参与迫害者,却可怜地失去了未来与永远。而这一切罪魁祸首就是江泽民!

所以控告恶首江泽民不是为了仇恨和个人恩怨,“真、善、忍”的法理已深深扎根在每一位修炼者心灵深处,溶于思想之中。我们的控告是十六年来一如既往的和平理性反迫害的继续;是为了解救、解脱被江泽民毒害、胁迫的公检法司和各界民众,为所有世人开创美好的明天!

所以,我正式要求最高检察院向最高法院对江泽民提起公诉;要求最高法院立案审理,依法追究江泽民刑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和其它相关责任。还法轮大法清白;还李洪志师父清白;还大法弟子合法修炼环境;无条件释放所有法轮大法修炼者!

也请现任国家领导人冷静、客观、理智地思考一下法轮功被迫害,以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为自己、中国人民、为中华民族负责,结束这场持续十六年的浩劫,不能让邪恶再继续了!

愿所有善良的人们用良知分清正邪、明辨善恶!请与我们站在一起,共同把江泽民押上法庭,让江泽民接受人间法庭、道义法庭和人心法庭的正义审判,让正义、良知回归中原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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