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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劳教迫害三年 河北程桂君再被枉判三年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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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六旬法轮功学员程桂君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九日被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公安局警察跨省绑架,随后被关押在德州市看守所迫害。宁津县法院随后对她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二六年二月五日,她被劫入山东省女子监狱继续遭受迫害。

程桂君
程桂君

程桂君,家住沧州市东光县城关镇北街。一九九八年,她有缘拜读《转法轮》,书中深邃的法理使她心境豁然开朗,“真、善、忍”的原则成为她生命的指引。从此,她走上了修炼法轮大法的道路。

法轮大法使她身心受益匪浅。修炼前,她常年感冒,稍吃凉食便腹泻,腿疼、腰疼等疾病缠身。修炼后,这些病症全部消失,身体健康,家庭也更加和睦。程桂君曾说:“这一切的一切,用尽我生命的全部也无法感激李洪志师父,用尽所有语言也难以描述法轮大法的伟大。”

然而,自中共于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迫害法轮功后,程桂君因坚持信仰,多次被绑架、非法关押,她两次被非法劳教,并遭一次非法判刑。

◎ 进京和平请愿,多次被非法关押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五日,程桂君进京和平请愿,在信访局院内被非法关押一夜。次日,她被东光县公安局政委王希杰等人劫回,非法关押在东光看守所四十五天,家属被勒索八千元后才得以回家。在看守所,她遭受打骂、罚站、罚跑、熬鹰等折磨。她绝食抗议,被绑在大铁椅上,从鼻孔插胃管强行灌食。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四日,她再次进京请愿,在天安门城楼被恶警绑架至北京市东城区公安分局,遭罚站、打耳光、警棍砸头等折磨,随身携带的二百元现金也被抢走。次日,她被劫回东光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十天,家属被勒索四百余元才得以放人。期间,恶警李国英在她身上搜出大法书,将她按在炕上拳打脚踢。随后,她被转押至泊头看守所,被强迫每天干十七小时的奴工。

二零零零年七月,东光镇政府副镇长张振升指使王路军等四人,将她劫持到曲庄敬老院(洗脑班)关押。她绝食五天后才被放回。

二零零一年元旦,她在天安门广场打开写有“法轮大法好”的横幅,被恶警扑倒在地,拖行十余米后强行押上警车。她被非法关押在北京崇文区,次日又被王希杰劫回东光看守所,每天被强迫糊火柴盒。

一天清晨天未亮,恶警秋国章(音)将她与徐树成、刘杏荣、徐文丽等女学员叫出监室,脱鞋站在院中雪地里,双手抬平成“一”字形,不从者即遭皮鞭抽打。她们在雪地里被冻了三个多小时。

中共酷刑:冷冻
中共酷刑:冷冻

在东光看守所被迫害四个多月后,她被非法劳教一年。

◎ 第一次被非法劳教:唐山开平劳教所、保定高阳劳教所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一日,程桂君与十四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至唐山开平劳教所女子大队。一入队即遭搜身、罚站、剥夺睡眠、关小号、限制洗漱、禁止上厕所、禁止说话,寸步不离监控。

二零零一年六月,她们又被转押至保定高阳劳教所。一入队即被脱光衣服搜身。第二天傍晚,恶警将她叫至一间屋内,扒掉鞋袜,将她按在地锚上铐住,女恶警刘娅敏、男恶警李某用电棍电击她的脚心、脚面、脚趾,并拳打脚踢,扬言“不转化明天继续”。她被折磨至深夜才被拖回监室。

中共酷刑示意图:多根电棍电击
中共酷刑示意图:多根电棍电击

七月初,她与十余名拒绝“转化”的学员被关进潮湿阴暗的“洗脑转化班”三个月。每天从清晨五点到深夜,被强迫坐小板凳看污蔑大法的录像,稍有动作即遭殴打。

二零零一年八月夜间,恶警大队长王亚杰带七八名警察,用多根电棍电击她的脚心、脚面、脚趾,并拳打脚踢、打耳光,直至她昏死过去。

“转化班”结束后,她们又被强迫长期超负荷奴工。

二零零二年元旦,她走出高阳劳教所。

◎ 在东光县交警大队、沧州防暴队遭残酷折磨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一日,程桂君、董建敏、范宗新三人被东光县公安局宫敬温、郭锐等绑架至东光县交警大队。程桂君随身携带的一万一千八百元现金被抢走。三人分别被绑在大铁椅上,双手铐在两侧,连续五天四夜不许睡觉,稍合眼便遭殴打。

中共监狱酷刑示意图:捆绑在椅子上
中共监狱酷刑示意图:捆绑在椅子上

十一月五日,她们被转押至东光看守所。十五天后,宫敬温、郭锐又将程桂君劫回交警大队,伙同沧州国安大队车力、贾某、王义新等四名恶警继续折磨。她被再次铐在大铁椅上,禁止睡觉。王义新用打火机烧她的手指,用水泼脸,用钥匙捅肋骨。

五天五夜后,她又被劫至沧州防暴队折磨一夜,才被送回东光看守所。

◎ 第二次被非法劳教:唐山开平劳教所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她被非法劳教两年,再次被劫至唐山开平劳教所。恶警对法轮功学员实施毒打、体罚、熬鹰、野蛮灌食、电击、上绳等酷刑。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撞头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撞头

她绝食抗议,被恶警揪头发、拎脖领从床上摔到地上,打耳光、拖去灌食。胳膊腿被绑在椅子上,大便不许上厕所,每天两次灌食。胃管反复插拔,口鼻常被插得鲜血淋漓。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她结束两年劳教迫害回到家中。

◎ 被宁津县法院枉判三年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九日,程桂君与东光县学员宋桂芬、张文萍在山东宁津县集市讲真相时被绑架。当天,宁津县国保大队跨省到河北东光县,伙同当地派出所抄家。同时,门丙城、于永利、李珍英也被绑架、抄家。国保人员声称“对他们的日常活动了如指掌”。

六名学员被关押在德州市看守所。七月二十九日被宁津县检察院非法批捕。检察院曾退卷补充“侦察”,九月二十四日案卷再次提交。

二零二四年十月上旬,案件被构陷至宁津县法院。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八日,法院非法开庭。庭前三天,法院以“排除证人”为由,要求家属上报旁听人员信息,并限制每家仅两人。开庭当天,法院又临时宣布只允许“一名律师、一名家属辩护人”进入。其余家属被拒之门外。

庭审违法情节严重。家属与律师抗议、报警、投诉无果。为制止违法,家属被迫当庭解聘律师,庭审于下午宣布休庭。

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二日至十三日,法院再次非法开庭。五名学员自辩无罪,家属辩护人和五名律师均作无罪辩护,全面驳斥公诉方指控,并指出办案人员多项违法行为,公诉人无言以对。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获悉:程桂君被非法判刑三年;李珍英四年;于永利三年;张文平两年;门丙城一年六个月;宋桂芬一年,并被勒索罚金三千至一万元不等。

二零二六年二月五日,程桂君、李珍英、张文萍被劫入山东省女子监狱;二月十日,于永利被劫入山东济南监狱。

相关信息:

山东省女子监狱(信息可能有变)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孙村办事处822信箱111分箱
电话:531-85838300、0531-85688158、0531-85838316、0531-85838310、0531-85838066
监狱长李延群 18053710002
副监狱长王静 18053105129
副政委韩春茜 18053105150
教育改造科(负责“转化”迫害):
科长张燕、王长征 18053105018、王海燕 18053105112、郑磊 18053105206、翟丽质 18053105102、李科 18053121213、彭维芝 18053105196、王晓莉 18053105244、苏菲菲 18053105315、彭瑜18053105348 、陈晓梅 18053105451
十一监区:0531-85838310(专门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监区)
副监区长孙莉 18053105274、褚国华 18053105209、徐玉美 18053105152、于建华 18053105188、赵丽云 18053105292、杨扬 18053105232、张楠 18053105260、刘瑞雪 18053105204、张恒晓 15806691782 、陈楠 18053105308、姜燕美 18053105445、高玲 13698638757、杨苏 18765896596、花蕾 13165445537、穆琼博 18053105406、尹力18053105433

(责任编辑: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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