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洪艳 |
王洪艳,现年五十三岁,吉林省舒兰市平安镇人,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后,她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道德品质不断提升,长期困扰她的心脏病、胃病、肾积水、胆囊炎、妇科病及血液病等多种疾病相继康复。后来,王洪艳在长春市务工并定居。
然而,仅仅因为坚持信仰,二十多年来,王洪艳屡遭中共当局迫害。她曾于二零零七年被非法劳教一年半,二零一一年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八年再次被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先后被关押于舒兰市看守所、吉林省女子劳教所(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吉林市看守所及吉林省女子监狱,期间遭受殴打、电击、酷刑折磨、长期强制灌食等迫害,多次命悬一线。以下是王洪艳遭受迫害的部分事实。
一、被非法劳教一年半
二零零七年三月三日(正月十四),王洪艳被舒兰国保大队警察抓捕。国保大队李甲哲和平安派出所六、七个警察把王洪艳押到国保大队楼上,拉上窗帘,把她铐在老虎凳上。六、七个彪形大汉抓住王洪艳的头发向她头部狠狠的打,并轮番换人殴打。然后,一个人拿来一壶开水,说要烫死她。李甲哲拿辣根往王洪艳的鼻子里灌,一下子把辣根捏进她的眼睛里。顿时王洪艳的眼睛充血,十分痛苦。后来,王洪艳被关押到舒兰市南山看守所。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七日,王洪艳被关押到吉林省女子劳教所(也称黑嘴子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一进劳教所,七大队李姓警察对王洪艳拳打脚踢,队长刘湖拿电棍往王洪艳的脖子、脸上一阵电。王洪艳因为制止警察行恶被拳打脚踢,后被关进小号一天,大字形铐在死人床上,在铁床上上厕所,由两个刑事犯看着,被冻了一夜。最后,王洪艳被加刑一个月。
二、被关押到看守所 送劳教未遂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五日,舒兰市平安镇派出所警察没有出示任何手续与证件,强行闯进王洪艳家,因为没有找到他们想要的“证据”,他们就气急败坏地打王洪艳,并把她强行绑架到舒兰市南山看守所。王洪艳不配合迫害,绝食抗议,不承认迫害。警察几经折腾,意图把她送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最终没能得逞,只好把王洪艳送回家。王洪艳当时瘦得只有几十斤,已经皮包骨了。
三、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王洪艳去看望病重的亲友,在半路上,被平安派出所劫持抬上警车,关押在平安镇派出所,当晚,被送往舒兰市南山看守所。到了南山看守所,下车时警察往沙石道上拖拽王洪艳,四人抬大字形将王洪艳往门槛上蹾,使她的背部疼痛难忍。所长又一连打了她几个耳光,踢了她几脚。
二零一一年七月四日,王洪艳被关进吉林市看守所,她绝食约一百天。在这一百天里,警察用尽了手段迫害她,包括每天抬她出去灌食二、三次,经常抽血,使用束缚带、睡水褥子、往肺里插输液管等。
王洪艳被三次打毒针。第三次毒针刚打完一会,王洪艳感到从四肢末梢,冰冻的感觉迅速蔓延,走到哪里,哪里就没有知觉,几分钟后,就到胸口了,气喘上来回不去,她气若游丝,说不出话,舌头硬,翻白眼。
王洪艳还遭绑“束缚带”,黑天白天绑着,直到她被迫害的体重只有四十多斤,皮包骨,那个“束缚带”用不上了。王洪艳被多次灌食时,常被灌白菜汤、玉米汤,她的鼻子一天被插二、三遍,插得直淌血。然后,警察借口检查抽血,每次抽一管子血。王洪艳还被用铁单架夹在里面,她的背被夹出一个大筋包。十月份很冷时,每天她被放在水泥地上,冰四、五个小时,使她全身冰凉等等。
此后,王洪艳被非法判刑五年,于二零一一年十月,被用担架强行抬进了吉林省女子监狱,抬到了五楼,五楼是一个单间。在那里,狱警和犯人用各种方式折磨她:他们不给王洪艳被褥,让她睡光板;把她四肢固定在光板床上;同在一室的包夹开着前后窗户通风,自己盖着厚被子睡觉,来冷冻折磨王洪艳。
东北的十月晚上气温低到零下,还没到供暖期,王洪艳身上穿着监狱发的单薄的囚服,手脚被固定在床上动弹不得。极其瘦弱的她全身颤抖着,冻木了,但是思维是清晰的,就感到好象有千万根针全方位的在扎她,身心在一分一秒的煎熬……七天后,她被放下来时,王洪艳的腿和脚没有一点知觉了。
韩丽丽、赵丽英、杨爽等犯人包夹对法轮功学员手段残忍、狠毒、凶恶。她们对王洪艳洗脑迫害,想一切办法折磨她,每天只睡三、四个小时,长时间坐板,开窗户冻;不让她上厕所,有时尿湿裤子就溻着;没有手纸向她们,借也不行,不借也不行,百般刁难;上厕所回来,她们用擦地抹布堵住王洪艳的嘴,伤了王洪艳的下颌骨,此后张大嘴就疼;当时她的牙床、嘴全是血泡。包夹汪秀芳抓住王洪艳的头发使劲往床上磕十多下,又往铁栏杆上撞十多下,撞出很多大包。同时监狱不让家人接见王洪艳。
四、再被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
王洪艳,因与弟弟王洪岩及母亲孙士英一家三口,收留刚从吉林省女子监狱冤狱九年期满释放的法轮功学员吕永珍老人,二零一七年三月六日晚,被辽源市“六一零”(防范办)、国保,伙同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区公安分局及宽城区兰家派出所、孟家派出所、农安县国保等警察入室绑架、抄家抢劫。
孙士英、王洪艳、王洪岩母子三人,二零一八年七月十日,被非法起诉到法院,家属和律师历经朝阳区法院各种违法行径,法官无视法律,剥夺委托的两位律师与家属阅卷、辩护权。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四日,王洪艳的律师到朝阳区法院内线联系责任法官姜辉递交辩护手续,姜让律师去长春市司法局备案。律师说我到各省地区办案,都没有让到司法局备案,只在你们长春这碰到了。律师问姜辉法官是谁规定的?姜法官说:“是我规定的。”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八日早晨六多点,王洪岩被从长春第一看守所拉到朝阳法院,秘密非法庭审八分钟左右,没有通知家属和律师。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王洪艳和母亲孙士英分别被长春市朝阳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勒索罚款五千元,上诉后被维持原判。二零一九年三月份,王洪艳和母亲分别被关到吉林省女子监狱八监区,遭严管虐待,坐小板凳等折磨。
二零一九年四月九日,弟弟王洪岩被朝阳区法院非法判两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
如今,历经长达二十余年的持续迫害后,王洪艳再次因坚持信仰被警方绑架。自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遭绑架以来,她一直被关押在长春市看守所。三个月来,家人无法与其见面,也无法获知她的身体状况和具体情况,其处境令人担忧。
从非法劳教、非法判刑,到长期关押和酷刑折磨,王洪艳的人生轨迹折射出其长期遭受迫害的经历。而今,她再次身陷囹圄,家属及亲友正持续关注她的人身安全和案件进展。
相关信息:
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645号
邮编:130012
电话。 0431-88521362 0431-88529645
长春市朝阳分局南湖大路派出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湖街道南湖新村副5栋
邮编:130012
电话:0431-85183239
所长:姓贺 13354308959
办案警察:张雪(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