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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陷冤狱九年半 昆明毕金梅又遭三年半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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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毕金梅女士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一日被西山区警察绑架、关押。近日获悉,毕金梅已经被西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毕金梅当庭上诉,昆明市中级法院二审非法维持原诬判。西山区法院非法庭审毕金梅时竟不告知她的家人,中院二审结果也不给家人,目前毕金梅是否被从昆明市看守所转移到监狱家人也不得而知。

毕金梅今年60岁,原昆明市嵩明县水务局灌区淡水养殖工程师、养殖专家。她因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遭到中共残酷迫害,曾遭非法劳教两年、非法判刑七年半,这次是她第二次被非法判刑。

毕金梅女士遭中共迫害事实简述

二零零六年一月五日,毕金梅因拒绝放弃法轮大法信仰,在单位上班时遭绑架,被劫持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昆明大板桥)非法劳教两年。她结束非法劳教后,单位将她的工资降了四级。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六日,毕金梅、王正礼(嵩明县水务局灌区管理局副局长)、王菊珍(小学高级教师)、李晓玲(小学高级教师)等四位法轮功学员到邻县——寻甸县发神韵光盘时被警察绑架、关押,被非法判刑七年半。

王正礼(嵩明县水务局灌区管理局副局长)、王菊珍(小学高级教师)、李晓玲(小学高级教师)四人,到昆明寻甸县发放神韵光碟,被警察绑架、关押、构陷。四位法轮功学员后被寻甸县法院非法判刑:毕金梅、王正礼、王菊珍被非法判刑七年六个月;李晓玲被非法判刑三年缓期四年。毕金梅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此次迫害导致毕金梅的丈夫与她离婚。毕金梅于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六日结束七年半的冤狱迫害。

毕金梅出狱时遭到嵩明县“610”人员和嵩阳派出所警察刁难,不准家人将毕金梅接回家,要求她回嵩明县办所谓手续。家人只好给派出所警察留下毕金梅妹妹的电话。从此,妹妹家经常受到警察的骚扰:二零二二年和二零二三年,嵩阳县司法所和嵩阳派出所的两次打电话骚扰家人,逼毕金梅和他们见面。二零二四年四月九日,嵩阳县司法所三名人员突然闯到毕金梅妹妹家进行所谓“家访”一个多小时,对家人进行诱骗、威胁、恐吓,并索要了毕金梅弟弟家的地址、联系方式。之后,嵩明县公安局警察也去毕金梅妹妹家骚扰了一次。

二零二四年八月,嵩明县公安局警察找到毕金梅和妈妈单独住的地方,突然上门查看。紧接着嵩阳派出所警察又打电话落实毕金梅的住址。九月十日,昆明文林派出所的辅警李嘉和和关景文以登记常住人口为由到毕金梅住处骚扰。九月十一日,文林派出所警察袁海清、辅警李嘉和又以安慰看望老人为由骚扰毕金梅。十一月,又有警察上门骚扰毕金梅。

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一日晚七点左右,昆明市五华区穿金路派出所警察闯到毕金梅的居所(省二建家属区),警察称他们白天就已经盯上毕金梅了,对她非法抄家,并将她绑架走,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

之后,外界失去毕金梅的任何信息。直到最近才获知,她遭到昆明市西山区法院非法庭审(日期待查),并被非法判刑三年半(日期待查)。毕金梅当庭上诉。中级法院二审(日期待查)非法维持原诬判。目前毕金梅女士是否被从昆明市看守所转移到监狱,她的家人也不得而知。

(责任编辑: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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