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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法院流氓操作 法轮功学员王苹、杨益凡遭枉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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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法院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上午十一点二十分开庭非法庭审两位法轮功学员——绵阳市的王苹女士及温江市的杨益凡先生。非法庭审持续一小时二十分,最后法官浦黎宣布对两位法轮功学员各非法判刑两年半、勒索罚金一万元。王苹女士当庭提出上诉。

当天上午,成华区法院戒备森严,进法庭旁听人员均遭第二次安检,手机不能带入法庭,存放在法庭外的柜子里。旁听人员共九人,每个人的身份证均登记并拍照,随身带的包全面检查。另外,在没有疫情的情况下,审判长和两个陪审员均全程佩戴口罩,做贼心虚的模样一览无余。

王苹的儿子作为亲属辩护人为母亲做了无罪辩护。但是杨益凡的律师以无罪辩护接案,却在庭审中改做轻罪辩护。杨益凡听力有障碍,不能听清检察官、法官、律师的发言,但杨益凡自己在法庭上发表了无罪辩护意见。

王苹女士遭迫害经过简述

王苹于二零二三年五月十日在住处附近被成华区青龙派出所警察绑架,随后被押往其住处(租房),那里已经有十余警察在非法抄家。警察抢走王苹家中许多物品,包括打印机、大法书籍等,还有三万元现金,但末被警察记录在扣押清单上。

王苹当庭向法庭陈述,家中没人的情况下,那伙人私闯民宅。

王苹被绑架到青龙派出所。次日,她被套上黑头套押往不明地点,几个月后王苹才知道是新津洗脑班。在洗脑班,王苹每天二十四小时被两个身份不明的女人三班倒的监控,六个月后,她被劫持到成都市看守所,并遭到非法逮捕。这期间,王苹从未收到过拘留、逮捕的通知书。王苹也曾要求警方通知家属自己被绑架,但被警察拒绝。整个过程,警察完全视法律如无物。

家属因长时间联系不上王苹,到她租住房管辖的青龙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警察竟称不知此事,还假惺惺让家属到户籍地去报案。后家属向成华区公安分局、成华区政府递交各种申请寻找失踪人口。家属在向成华区检察院递交《刑事立案监督申请书》时,才知道成华区公安分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监视居住为借口,把已关押六个月的王苹从新津洗脑班转到成都看守所,到看守所后被非法逮捕。

所谓案件被警方长时间拖着。二零二四年七月,王苹的儿子作为亲友辩护人到成华区法院向主审法官浦黎递交了相关文书,并数十次到法院要求阅卷、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核实证据,均被法院拒绝。

自王苹被绑架、关押一年十个月后,成华区法院的法官助理才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日第一次通知亲友辩护人可于七月十四日到法院阅卷,同时竟给了辩护人七月二十五日开庭的“出庭通知书”,仅仅给十天时间做辩护准备。而且亲友辩护人到法院阅卷时,只被允许看和摘抄,不准复印和拍照。

七月十八日,王苹的儿子专程请假从绵阳赶到成都市看守所准备会见母亲,看守所警察以“出庭通知书上没有辩护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为由进行刁难,拒绝亲友辩护人会见。辩护人立即赶到法院,法官助理却说不能出具这个证明。最后法官承诺开庭前允许会见。结果直到开庭也没有让亲友辩护人会见王苹。中共公检法就是用这种流氓手段剥夺公民的基本人权。

在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非法庭审时,王苹的儿子作为亲属辩护人为母亲做了无罪辩护。王苹在庭上质疑警察私闯民宅非法抄家,偷走了三万元现金,没有将三万元现金列在扣押清单上,自己也没有签字。法官显然不想对此进行调查,还企图诱导那三万元钱是在家里丢失。辩护人遂强烈要求当庭播放执法记录,均被法官拒绝。

主审法官浦黎拒绝回复亲友辩护人的行为有:在庭前向法官申请侦查机关人员出庭、调取的几份鉴定意见、请公诉机关提供认定污蔑法轮功的法律依据等等,均没有回复,对此亲友辩护人当庭申请法官回避,被非法驳回。

王苹在庭上自辩时陈述了警方如何作案:警察称她使用蓝牙服务器发送三条法轮功宣传信息,而实际情况是,警察绑架她时根本不能确定是谁发送的,警察引诱她用蓝牙服务器发送三条给他们看,叫两个人接收,然后说:“就是你了”,据此定罪。对此,亲友辩护人多次提出要求检察官出示其构陷法轮功的法律依据,法官多次打断亲友辩护人的发言,谎说现在是质证期间,辩护期间再对此发表意见。但到质证环节时,法官没有让辩护人质证,剥夺辩护人的辩护权。

法官询问双方是否有新的证据提交时,亲友辩护人提交了(2000)公通字39号,法官让公诉人质证,在公诉人发言前,主审法官还当庭提示检察官:公诉人只对该文件的时效性方面发表意见。公诉人看了文件后,谎称是该文件没有盖章,不具有真实性,与本案没有关联。检察官在撒谎,在故意构陷当事人。

杨益凡先生遭迫害经过简述

法轮功学员杨益凡今年54岁。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九日,他在成都市下辖简阳市租住处被简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简城派出所警察绑架。外界一直没有他任何消息。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才获知,他被非法关押在位于成都市郫都区安靖镇的成都市看守所。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杨益凡遭成都市成华区法院的非法庭审,并被非法判刑两年半。

需要说明的是,杨益凡的家属聘请的辩护律师没有按照家属意愿做无罪辩护,而是改做轻罪辩护。在法庭上几乎没有发表辩护意见,而且均认同公诉人及法官的意见。当庭递交了一份杨益凡母亲的身体出现严重问题的两本病历证明,要求法庭轻判。结果家属花钱聘请的辩护律师与家属的期望背道而驰。

杨益凡有听力障碍,不能听清检察官、法官、律师的发言,很难应对庭审的辩护以及纠正律师或当庭辞退律师。但杨益凡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

(法轮功学员杨益凡遭中共迫害详情请见明慧网报道《被劫持两年多后 成都市杨益凡面临非法开庭》)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成华区法院:
本案主审法官、刑庭庭长浦黎19828968116、028-60811600

成华区检察院:
本案检察官余大志18011306979

(责任编辑: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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