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把明慧网的交流文章断章取义的当法学,要求同修做到。
修炼是“比学比修”(《洪吟》〈实修〉),而不是从表面形式上依葫芦画瓢。心不动,表面做什么最终起不到实质的提高作用。
2、把造成迫害的原因怨到别人身上,从而互相埋怨。
埋怨无法结束迫害,只能招惹迫害,因为不符合真善忍,正好被邪恶利用钻你的空子。
3、找自己的心过于细致机械,反而忽略了大的更根源的东西。
打个比方,人生病了可能会有很多感觉和症状。你把所有的症状和感觉都找出来了,还是不知道病根在哪里。找不到病根,那就只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这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如果是修炼人,还会引起更多执著,甚至走偏。
4、过度参与同修的事情,不尊重当事人自己的意见。
听着做的同修不是自己放下了那个执著、转变了观念,也不是根据自己的修炼情况做出来的。比如只要有同修找对象结婚,都是劝不要找对象结婚的,“都到什么时候了还结婚”,或者说找的那个对象的修炼状态一点都不好,不听就一直说一直劝,直到放弃为止。工作和家庭也一样,过分的强调表面的对错,而不是对照法看自己什么地方应该提高了、修自己的心。
5、不重视学法,把自己悟到的看的超过法。
其实修炼过程中个人的什么看法想法都不重要,因为都是过程中的。看看常人,如果有谁执著小时候的观念,那么这个人就永远无法成熟,何况修炼呢!就是大量的学法,在一起就读法。同修之间修的好坏,在常人中遇到的麻烦,都不重要,放下自我,事情少说或不说,把大量的时间用在学法上,法里面都有,都可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