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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市法轮功学员刘永英被非法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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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七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西报道)2025年6月17日上午10点半,南昌市63岁法轮功学员刘永英在南昌西湖区法院被非法开庭,大约中午12点后庭审结束。刘永英和辩护律师作了无罪辩护,法官没有当庭宣判。

刘永英是江西省民政学校高级讲师。她炼功前身体患有多种疾病,1996年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健康,尤其懂得了人生的真谛及生命在“真、善、忍”中返本归真的真正意义,在单位工作兢兢兢业业,任劳任怨,2015年和2017年她还都曾被评为科室的先进工作者。

拖着脚镣硬撑上法庭 作无罪辩护 劝善救人

6月17日遭非法开庭时,被非法关押近一年的刘永英身体虚弱,是硬撑着、拖着沉重的脚镣进入法庭的,由于戴着脚镣无法进入被告人座位,才被允许取下脚镣。庭审中,公诉人提出的所谓“证据”是在刘永英车上抄到的138张真相护身符,以及警察在刘永英家中抢走的16本大法书籍、大法师父法像等。

刘永英与辩护律师针对这些所谓“证据”提出了质疑和否定,做了无罪辩护。刘永英说,她对于出示的所谓物证 “护身符”卡片记忆都模糊了,只记得是2018年她上次被非法判刑前的东西,现在卡片看上去也模糊不清,却被用来作为此次构陷自己的“证据”。

辩护人是一位年轻的律师,他在辩护时说,他的当事人刘永英就是炼法轮功做好人,没有罪。

刘永英在陈述时说,青山湖公安局的警察了解到她的情况都说:法轮功这么好,你怎么会被抓?自己被关押在看守所时,号子里的其他被关押者都说她是好人,对像她这么好的人竟然会被关进来感到不理解。刘永英劝诫法庭执法人员:炼法轮功就是锻炼身体做好人,没有罪,你们不要再迫害法轮功学员,要明白“三尺头上有神灵”,“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庭审结束后,法庭没有宣判结果。开庭时,刘永英的丈夫不被允许进入法庭旁听,只能在法庭外等待庭审结束,刘永英的姐姐作了旁听。

曾遭冤狱经历七载苦难 又被关押构陷近一年

1999年7月20日中共疯狂迫害法轮功后,刘永英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遭冤狱与酷刑迫害,2000年初被非法劳教一年;2005年6月20日晚被青山湖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七、八个警察突然闯入家中绑架、非法劳教三年;2018年4月2日在家被绑架,被非法判刑2年。被非法关押期间,她遭受辱骂、殴打、野蛮灌食、强制“转化”、关小号、超长时间的奴工劳动等非人折磨,2020年4月3日出狱时,她被迫害致步履蹒跚、身形消瘦憔悴、牙齿大量脱落、神情木讷呆滞……被非法开除公职,剥夺了退休金。

2024年8月21日下午,刘永英被南昌市青山湖公安分局、铁路公安等多个执法部门的人冲到家中非法抄家、绑架。他们同时还绑架了她不修炼的丈夫和儿子(到晚上10点多钟才被放回家)。第二天,刘永英被劫持到南昌市青云谱区综治中心的洗脑班。在洗脑班的第二天因为测量血压,发现刘永英的血压高达二百多。第三天把她直接送到了南昌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

2024年9月6日,刘永英家属被告知她遭非法批捕。2025年2月20日南昌市塘山派出所把她丈夫和儿子找去,说是要对刘永英提出起诉。被非法关押构陷10个月后,2025年6月17日,刘永英在南昌西湖区法院遭非法开庭。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南昌市西湖区法院: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嫁妆街33号,邮编330009
电话:0791-86788328、0791-86783341
院长:熊丽萍
法官:刘玉芳0791-86783341、0791-86783310(办电)手机号码:18070080229,0791-86783167
刘玉芳的法官助理0791——86780098(办电)
法官:章玉娟 手机号:18070080321
院长:熊丽萍
南昌市西湖区检察院 地址:西湖区孺子路168号 邮编:330003
电话:0791-86215571,0791-86233453
检察长:李世峰
公诉人:宋宏洋 0791-86234750 助理:李逸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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