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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周子闲、尹超群、邓坤河、曹晨辉被绑架构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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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六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湖南省衡阳市法轮功学员周子闲、尹超群、邓坤河、曹晨辉,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日和三十一日分别被衡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警察绑架;九月三十日被构陷到蒸湘区法院。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五日,周子闲、尹超群、邓坤河、曹晨辉被蒸湘区法院非法庭审。

四位法轮功学员的个人情况

周子闲,男,一九五六年四月出生,大专毕业,衡阳市石油公司退休员工,居住在衡阳市蒸湘区联合街道岳屏新村社区蒸湘南路。 周子闲从小就对修炼感兴趣,先后练过五禽戏、少林功夫、奇门功法等,但总感觉不是自己心中的期盼。一九九七年,他有幸遇到了法轮功,他毅然放弃了以前修练的功法,开始修炼法轮功,漂泊的心灵从此找到了归宿。

法轮功学员周子闲
法轮功学员周子闲

因到北京为法轮功说公道话,周子闲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被衡阳市公安局非法劳动教养一年半;因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日被衡阳县法院非法判刑六年,被劫持到湖南省常德市武陵监狱迫害。在监狱中,周子闲毫不妥协,遭到吊铐、背铐、毒打、野蛮灌食、电击等酷刑

尹超群,女,一九六六年十月出生,大专毕业,衡阳市蒸湘区住建局退休员工,退休前为单位会计,家住衡阳市蒸湘区蒸湘雅郡。修炼前尹超群身体状况不好,患有脑痉挛。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获得了健康,脑痉挛再也没有发生。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日,尹超群被衡阳县公安局绑架,非法关押到衡阳县女子看守所五个多月,九月八日才被释放回家。

法轮功学员尹超群
法轮功学员尹超群

邓坤河,男,一九七三年十一月出生,家住衡阳市蒸湘区蒸湘街道金河湾小区。他二零零零年毕业于湖北省咸宁医学院,一九九八年在大学就读期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后,身体上原有的一些不舒服症状全都消失了,感觉非常愉悦,身心受益。

法轮功学员邓坤河
法轮功学员邓坤河

邓坤河大学本科毕业后到山东省枣庄第四医院工作,因修炼法轮功被开除公职。二零零三年,因讲述法轮大法好的真相,被浙江省桐乡市公安局非法劳教三年。二零一六年年底,他和妻子在衡阳市开始经营鼻炎馆。

曹晨辉,男,一九八四年一月出生,二零零七年毕业于天津科技大学,从事纪录片的摄影和导演工作,家住衡阳市高新区天酬尚都小区。曹晨辉原来患有扁桃体肿大,二零零三年修炼法轮功后获得了健康。二零零三年八月底,他乘坐火车去天津科技大学报到,在火车上阅读法轮功书籍,遭乘警恶告,天津科技大学保卫处强迫他写保证书

法轮功学员曹晨辉
法轮功学员曹晨辉

四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经过

二零二二年六月份开始,有法轮功学员制作音频向正见网投稿,相互配合过程中采用Signal、Telegram、Safechat等社交软件建群进行沟通、交流引起了邪恶的注意,衡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成立了所谓的“专案组”,将周子闲、尹超群、邓坤河等列为重点人员,采用电话、雪亮监控平台、人工蹲守等方式进行了近一个月的密切监控,但被监控的法轮功学员却毫不知情。二零二四年三月底,衡阳市公安局进行了所谓“收网”行动。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上午九点左右,周子闲外出回家时,在住所楼下被蒸湘区公安分局联合派出所周泓君、雷满辉等人蹲守绑架。随后联合派出所周泓君、雷满辉、罗正霖等不法人员对周子闲的住所进行了非法查抄,抄走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移动硬盘、U盘、手机、光盘、录音笔、移动网卡等物品。

与此同时,邓坤河和妻子蒋珍在家中被蒸湘区公安分局国保和长湖派出所警察王敏、贺小虎、宣鹤、蒲震东、蒋炜、谈胤威等人绑架,随后被非法抄家。上午十一点左右,蒸湘公安分局警察周仲文、袁奇、何涌杰等闯入邓坤河经营的鼻炎馆非法搜查,搜走电子书、U盘、手机等物品。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日下午两点左右,曹晨辉在贵州省贵阳市龙洞堡国际机场大厅被衡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刑侦大队黄辉、罗子淳等绑架。晚上十点左右,高新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谢志刚、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李勇军,警察彭正坤、刘博涛等不法人员对曹晨辉的住所进行非法查抄,抄走光碟、手机、苹果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主机、硬盘、U盘,及法轮功书籍等物品。

当天下午三点左右,蒸湘区公安分局蒸湘北路派出所周宇博、刘涵、刘开荣、罗荣菲等人闯进尹超群的住宅,进行非法查抄,抄走了家里几乎所有的电子存储设备,包括:台式电脑主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硬盘、U盘、TF卡,还有法轮功书籍及资料。

周子闲、邓坤河、曹晨辉被劫入衡东看守所非法关押,后转入衡阳市看书所;尹超群、蒋珍被劫入衡阳市女子看守所非法关押,其中蒋珍五月二十日起被非法“监视居住”。

被构陷到检察院、法院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周子闲、尹超群、邓坤河、曹晨辉被非法刑拘。五月七日,四位法轮功学员被蒸湘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周子闲告诉警察:法轮功教人向善,自己永远也不会改变信仰法轮功的理念;江××为了一己之私在全国开展了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在报刊、电视等媒体上污蔑、诽谤法轮功及其修炼者,因此我不仅自己要修炼,还要告诉世人真相;中共统治以来通过土地改革、三反五反、反右、文化大革命、八九年的六四事件制造了很多冤假错案,给国家、社会、老百姓带了浩劫,世人有权知道中共的本质;法轮功是被迫害的,我信仰的是法轮功的“真、善、忍”,全世界有一百多个国家的人都在修炼法轮功,只有中共在迫害法轮功;“天安门自焚”是中共编造的冤案;4.25和平上访没有冲击国家政府机关,把和平上访诬陷为围攻中南海,是中共为了打压法轮功而捏造出来的借口;每一宗法轮功的案子都是冤案、错案,警察每办一起案子都会增加自己的罪孽;法轮功修炼者所做的一起都是为了救人。警察问硬盘中的影片《再次成为神》是哪来的,周子闲告诉警察:自己不会告诉他们影片的来源,但坚信自己通过修炼法轮功,一定会成为神。

尹超群告诉警察:法轮功教人向善,不是×教,修炼法轮功不违法。

邓坤河告诉警察:法轮功教人做好人,使人身心健康。自己制作音频的目的是讲清法轮大法好的真相,展现信仰真善忍的美好,并让世人明白法轮功无辜被中共迫害的真相。

曹晨辉告诉警察:法轮功被中共迫害是真实的,念“法轮大法好”确实可以逢凶化吉。

二零二四年七月五日,周子闲、尹超群、邓坤河、曹晨辉被构陷到蒸湘区检察院。七月六日,检察员成益辉、检察助理章伟非法讯问四位法轮功学员,企图逼迫他们认罪认罚。八月五日因证据不足此案被蒸湘区检察院退回衡阳公安,衡阳公安又于九月五日再次起诉构陷。九月三十日,蒸湘区检察院将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起诉到蒸湘区法院。

蒸湘区检察院非法指控周子闲、邓坤河、尹超群、曹晨辉组织参与制作音频投稿至正见网的“正见广播”栏目,非法指控周子闲为音频制作的协调、联络人,尹超群、邓坤河参与音频制作,曹晨辉对如何提高音频质量进行了技术指导。

被非法庭审

二零二四年三月底至四月初,衡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各公安分局、派出所联合作恶,绑架了十一位法轮功学员:周子闲、尹超群、邓坤河、曹晨辉、蒋珍、符穗兰、唐衡艳、胡晓云、周俊慧、李玉文、王元秀,将他们非法关押构陷。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五日,周子闲、尹超群、邓坤河、曹晨辉等十一位法轮功学员被蒸湘区法院非法庭审。非法庭审进行了一整天。旁听席上有几十人,除了家属外还有街道及政法委的不法人员。法轮功学员被戴着手铐、脚镣进入法庭,在律师的要求下法警解除了器械。参与的所谓“公诉人”有三个,律师指出起诉书等文书上只有检察员成益辉、检察助理章伟两人,另外一位不是合法的公诉人,要求其离开法庭。下午非法庭审开始时,另一公诉人不再出现。

律师指出用刑法三百条指控法轮功学员是适用法律错误,违背宪法规定的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法轮功学员不符合刑法三百条规定的主体条件;民政部将法轮功定性为×教不具备法律效应。

周子闲告诫参与者:这是非法迫害,你们将来要承担责任,人在做天在看;如果中共不迫害法轮功,我们根本就不需要去讲真相;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迟早会被清算的。法官多次打断周子闲的自我辩护。

律师为周子闲辩护时,也被公诉人无理阻拦,公诉人甚至威胁说:某某律师,我真是受不了你,你看当事人这个态度,你还在做无罪辩护。成益辉还叫嚣要对周子闲、尹超群判处七年以上重刑。

相关责任人

1、衡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华新开发区天柱路28 号
邮编:421099
电话0734-8208191
政委段正浩 13786467777
副支队长刘忠建 13574790199
副支队长旷南 18107341646
副支队长杨秋云 13907478812

2、各分局办案警察
国保支队周超(15700707836)、张伟文、郑德全

蒸湘分局网安大队长周敏

蒸湘分局国保大队:郝爱文、王颖(18007346841)、周宇博、周仲文

蒸湘分局副大队长宋一帆,18627659700
蒸湘区公安分局联合派出所:周泓君、雷满辉、罗正霖

蒸湘区公安分局蒸湘北路派出所:刘开荣(教导员)、周宇博、刘涵、罗荣菲

蒸湘区公安分局长湖派出所:王敏(所长)、贺小虎、宣鹤、蒲震东、蒋炜、谈胤威

蒸湘公安分局警察周仲文、袁奇、何涌杰

高新分局刑侦大队黄辉、罗子淳、张哲源

高新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谢志刚18907347608

高新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李勇军

高新区分局:刘敦奇(17373401088)、彭正坤、刘博涛

雁峰分局刑侦大队中队长鲁轩亮,13973421199

雁峰分局周子淳,李顺凯

3、衡阳市蒸湘区检察院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外环路23号
邮编:421009
检察长 曾庆意 13707471656
政治部主任 刘怡衡18821838886 0734-8869613
检委会专职委员 刘敏玲 18216005580
第一检察部:(干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的迫害)
第一检察部主任 刘坤 18607340338
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成益辉 13762473427 0734-8869602(本案公诉人)

检查助理章伟
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周茜茜 15527187202
第一检察部 邹爱民13974798171
第二检察部主任 李江文 13975472755
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柳曦 18973409016
第三检察部主任 胡琦 15200599988
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余虹18973405206

4、衡阳市蒸湘区法院
院长 匡梓精 18907348105
副院长 周小波 13873440669
副院长 刘军 13507348775
政治部主任 管毅 17773463502
刑事庭庭长 唐文婧
刑事庭副庭长 罗振宇 18507342997
审委会委员 王敏 13575130421
审委会委员 赵志平 15973480388
审委会委员 许斌 13786410007
审委会委员 凌云 13973403169
审委会委员 肖军 18907341389
审委会委员 覃志平 13017346565
审委会委员 廖治波 13017347807
审委会委员 阳林 13055050654
其他审委会委员 滕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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