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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姚佳秀当庭揭露:警察逼供、迫害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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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五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省攀枝花市58岁的法轮功学员姚佳秀女士,被迫流离失所,她被西昌市公安局非法“网上追逃”。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日,她被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分局警察在蓝田地区租住处绑架,九月二十九日被劫往西昌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二月十六日被西昌市公安局国安(政保)大队构陷到西昌市检察院,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遭西昌市法院非法开庭。

法庭上,姚佳秀心态平和,怀着善意提醒法官和公诉人迫害法轮功没有法律依据,揭露国保对自己的行刑逼供以及之前的非法判刑对自己和家人造成的严重后果,呼吁法官和公诉人认清迫害法轮功是一场政治迫害运动,本着良知维护正义,善待法轮功为自己选择美好未来。

1、姚佳秀慈悲阐述迫害法轮功没有法律依据

在庭上,姚佳秀心态平和,慈悲阐述迫害法轮功没有法律依据,她说,法轮功是佛法修炼,是以“真、善、忍”为指导,提高修炼人的思想境界,让人做一个越来越好的人。中国没有任何一个现行法律定法轮功违法,公安部公布的十四种邪教组织没有法轮功。邪教之说来自于一九九九年十月左右,江泽民在接见法国记者时说的,第二天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诬蔑法轮功是邪教组织。懂法律的人都知道,国家领导人的讲话不是法律依据。全国人大公布的《惩处邪教的决议》里面也没有法轮功。一直到现在中国法律没有一条定法轮功违法。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国新闻出版署发布的第五十号令中,废除了江泽民一九九九年当权时发布的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这就说明法轮功书籍和真相传单、音像制品、真相资料都是合法的。西昌市检察院依据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的两高司法解释和刑法三百条的规定对自己的起诉,是适用法律错误。

姚佳秀陈述:自己是在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日被绑架的,无论面对泸州市公安局的办案人员,还是西昌市公安局政保科的办案人员时,姚佳秀要求办案人员拿出抓捕法轮功的法律依据,办案警察在手机上根本就查不到人大常委对法轮功的定性。有的查不到就对姚说, 国家领导人的意愿和讲话就是法律。

有的办案人员知道他们没有法律依据,就告诉姚佳秀,他们是在执行上级命令。姚佳秀对办案警察说,拿不出法律依据就是在知法犯法,就是在犯罪,将来要承担法律后果。姚佳秀提醒办案人员,对法轮功是政治迫害。既然是政治迫害就有停止迫害的那一天,当这一天到来时,所有的参与者都将面临着清算的命运,到时候不会因为你是执行上级的命令就会得到解脱的,你们会留下悔恨。善恶有报是天理,只争来早与来迟。

有些办案警察根本就不相信善恶有报的天理,他们还在麻木的干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他们告诉姚佳秀说,共产党很强大。不相信对法轮功的迫害会结束。

姚佳秀就告诉他们,无论什么情况,对法轮功的政治迫害都会结束,就在今生今世。无论人相信不相信都会来临。前苏联共产党很强大,可没想到在一夜之间就和平解体了,轰轰烈烈的文化大革命运动,十年后停止,平冤昭雪时,那些昧着良心积极搞运动的七百多名政法警察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

2、姚佳秀当庭揭露国保的行刑逼供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采纳的所谓“主要证据”是姚佳秀的大儿子姚金宏和个别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在高压恐吓状态下的所谓“口供”,姚佳秀对此进行了否定,姚佳秀说大儿子的口供是在威胁恐吓和高压下得到的,属于非法获取的证据,不应该被法庭采纳。大儿子姚金宏生性胆小承受能力差,从未吃过苦,而且有洁癖,看守所十几个人挤一间号子,吃的伙食又很差,办案人员又威胁他要判刑,这对大儿子来说,根本无法承受,违心配合警察需要什么就说什么。姚佳秀说这些就象文革中夫妻反目,父子划清界限,儿子揭发父母一样的都是政治运动的受害者。

由于公诉人岳楠一直在强调姚佳秀曾经被判刑过两次,姚佳秀就在法庭最后陈述时,向法官和公诉人揭露了两次非法判刑的背后黑幕:

姚佳秀第一次非法判刑是在二零零一年六月,被攀枝花仁和区法院判刑三年刑满回家后,有知情人告诉姚佳秀,有执法人员为她说公道话,说不应该判刑,应该无罪释放,本来是可以被释放回家的,可是在二零零一年除夕发生的“天安门自焚”事件(现在很多人都知道“天安门自焚事件”是江泽民授意央视拍的一场栽诬法轮功的伪案)江泽民以此为借口对法轮功迫害升级,因此她才被判刑的。

第二次姚佳秀被非法判刑是在二零零六年,在攀枝花市国安局局长、市公安局610主任刘华云亲自指挥下,攀枝花市610国保支队邹勇军等警察,将姚佳秀从弯腰树看守所带出,用黑色头罩笼罩在姚佳秀的头上,将姚佳秀绑架到国保刑讯逼供的黑窝据点——盐边县新县城的金谷酒家顶楼,对她进行刑讯逼供。邹勇军和黄建军强行的给姚佳秀戴上脚镣后,姚佳秀的右手腕用一副手铐吊铐在金谷酒家顶楼的窗子防盗栏上,左手腕用一寸宽的绿色厚布带绑起来,两手同时吊铐在防盗窗上,脚尖点地。黄建军将一寸宽的绿色厚布带卷成双条,抽打姚佳秀的脸,一边打一边骂,又把大法师父的法像放在姚佳秀的脚下,诽谤和侮辱大法师父,从精神和肉体上来打击姚佳秀。

酷刑演示:吊铐
酷刑演示:吊铐

在吊铐剧烈的疼痛中,姚佳秀的头痛晕了,呼吸困难,在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状态下,按照他们事先编造好构陷姚佳秀的内容回答问题。姚佳秀本来只有几本《明慧周刊》(学员内部交流期刊),国保警察非要姚佳秀承认是一千四百本,还要昧着良心,违心的说把一千四百本《明慧周刊》给了同修王秀英,国保才住手停止行刑逼供。后来,姚佳秀在头昏沉中记得有警察拉着姚佳秀的手签字按手印。

再后来,姚佳秀回忆起被吊铐打骂时,警察没有录音录像,只在后来做笔录时才录音录像,他们知道行刑逼供是犯法的。姚佳秀回到看守所后如实向医生揭露警察对她的行刑逼供,医生问警察是否对她行刑逼供,周勇军当着姚佳秀的面说:“没有”,他们真是敢做不敢当。

警察对姚佳秀的行刑逼供,严重损害了她的心身,姚佳秀吃不下饭,绝食躺了二十六天,两次出现生命危险送医院,被长期绑在给死刑犯睡的床上输液,由于违心的造假说1400份《明慧周刊》给了同修王秀英,非常的内疚痛苦,就连在睡梦中都在给王秀英跪着认错。

姚佳秀说,自己不会去诅咒那些对她造成伤害的警察和相关人员,但每个人做了什么坏事是有神在管,神在记录着他们的恶行,善恶有报真的存在,也深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会面临大审判。

姚佳秀还说,两次非法判刑,总共十二年,冤判给自己和家人带来深重的灾难,破坏了她全家人的幸福,也严重伤害了她的家人和关心她的亲朋好友,她的小儿子当时才五岁,大儿子十三岁,最需要母亲的照顾,她的公公婆婆年龄也大了,也需要照顾,但冤判剥夺了她孝敬父母、照顾孩子和丈夫的权利,当时的冤判造成的后果已经非常严重了,呼吁法官一定要慎重对待迫害构陷她的材料,这真的是迫害冤案。请法官了解真相,明辨是非,维护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不要当江氏集团的帮凶,将来为迫害背黑锅,请法官检察官在不影响自己的工作的情况下,把枪口抬高些,善待和保护法轮功学员是功德无量的好事,也是给自己和家人留下美好的未来。

最后姚佳秀当庭递交了写给法官的信。

在法庭上,法官没有打断姚佳秀的陈述,但是法官和公诉人都回避了姚佳秀提到的对法轮功的迫害没有法律依据这个最重要的问题,即没有任何一条现行法律规定法轮功是什么教。(当然也就不存在利用了哪个邪教组织)。而是把法庭的程序刻意引导到国保构陷的所谓证人证言,家里抄掠出的什么打印机、法轮功书籍、讲法轮功真相的真相币上,姚佳秀的律师针对这些漏洞百出的构陷材料,其中提到所谓的“九千元真相币”根本就是没有得到证实的虚无的证据,进行了驳斥。

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刑法》第300条提到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法规实施”,这个罪名的关键两点,一是要利用了“邪教组织”,二是要有一条具体的国家法律法规被当事人破坏了,这些和打印机、大法书籍,真相币有什么关系?《刑法》第300条是对法轮功学员的蓄意错用、滥用,制造了大批的冤假错案。

无数的事实也告诉我们:人不治天治,报应是真实存在的。那些追随江泽民积极迫害法轮功的上至周永康、薄熙来、下至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各级公检法人员频频的遭到恶报,在凉山州、西昌市因为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的也屡屡发生。法轮功是佛法修炼,迫害佛法招致的天灾与人祸近年来频频出现,这是上天在警示苍生,每个人都在善良或罪恶中作选择,筛选出好人,淘汰坏人。

真心希望西昌市公检法政法系统的人员,如果做不到邪恶逞凶时挺身而出维护正义善良,那么至少可以做到把枪口抬高一厘米吧。在您的职权范围内善待法轮功学员,那会为您及家人带来福祉!

迫害参与者:

1、西昌市法院:
地址:西昌市建昌东路186号
院长:张建平(2024年2月上任)

本案审判长:江涛 13778677778
本案审判员:王雪梅
本案陪审员:王涛(退休法官)
本案法官助理:刘××(女)、白××(女)

2、西昌市检察院
地址:西昌市十字街42 号
本案公诉人:岳楠 (第一检查部科室负责人) 联系电话:13778629555, 13778629699、13981597701
副检察长谢鹏,联系电话:15882763028,0834-6997497

3、四川西昌市公安局
地址:西昌市航天大道一段25号
联系电话:0834-8617282
西昌市公安局国安(政保、国保)大队:08348617078
本案经办人:西昌市公安局国安(政保、国保)大队:李拉铁(18981551130),张军,沈雪松(13778662332),伍小华(18981555079)

张军(西昌市国安大队副大队长,出生:1979年12月5日)(电话:18981551427,18140400180,15883462710,18228795013,13882469271)
马红英(女,出生:1971年9月17日):西昌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2022年5月上任,主管国保大队 手机号:18981556089, 13881559268, 19380692036

西昌市看守所(小庙):0834-2597428

4、西昌市政法委:
地址:四川省西昌市月海路二段1号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映华,移:13881481098
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温显林,13778643288
政法委副书记 曹庆瑶,15983403188
政法委副书记、市护路办主任:易孝洪,13881502260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杨飞 (男,汉族,1989年3月生,大学,2023年10月上任)
市委政法委政治处主任:朱兴志
西昌市综治中心主任:沙晓娟

西昌市政法委维稳防邪办:
主任:蒋金斌(至少从2017年上任) 13881550288
成员:陈正洪(13881563585)
吴旭林
贵旭(1986年11月出生,政法委大数据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5、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公安分局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9号、电话:08303199821
党委书记、局长;王高承 13808282802
副书记、政委:钟毅(分管政治安全保卫大队)
市纪委驻公安局纪检主任:秦君业15983039588
副局长:徐森平13882700899、陈静13909085696、熊启云13882709678、王晖13982768806
政工室主任:夏力(分管蓝田派出所)
华阳派出所所长:彭岗 13808280098
泸州市南城派出所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三星街广凤路
邮编 646099
电话:08302392148
龙马潭区公安分局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大通路春晖路6—8号
邮编646610
电话:08302589110
大山坪派出所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刺园路二段
邮编:646099
电话:08303190691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小市镇派出所警察贾港
派出所地址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小市镇下大街
邮编646600
电话:08302990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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