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伴走的早,孩子成家后搬出去住,家里清净,我家自然就成了学法点。我很高兴同修来家里,儿女知道同修来,既高兴又放心了;我这么大年纪了,不生病,不住院,还有知己朋友来串门,真省了他们不少心。
一次学法时,和我要好的同修说我拿了她一本书,跟我吵起来。其他同修劝她,有的同修怕事情闹大,就把该同修推出门外。这下更刺激了她,她就在楼下大喊大叫。我懵了,万一让邻居知道我的情况传出去,这往后怎么办?可有同修还说我要有善心,去把她叫回学法组,我不愿意,事后还找协调人诉苦。
对照法,向内找,我知道同修就那个脾气,我不该和她硬对硬,这可能是为了去我的怕心。同修到我家学法,是我的福,是我的偏得,是大法的威力,我不能因为一件小事,就影响同修集体学法。于是,我主动找到同修,说明来意,向她道歉,邀请她来参加集体学法。她也后悔当时不该那样。我们又象过去一样高兴的在一起学法。
有同修讲真相被迫害,遭非法开庭,该同修请了律师辩护。律师在法庭上以事实说法轮功不是某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讲真相对人没造成伤害,并问法官:迫害法轮功是依据的哪一条法律?法官哑口无言,这件事对在场的人很震撼。我把这件事让同修发给明慧网,很快在《明慧周报》登出,当事同修知道后,找上门,拍着桌子,斥责我不经过她同意,不顾及律师安全,不管她的判决结果贸然报道。我被说的不知所措,脸发烧。冷静下来后,我给同修倒上水,对她说,“开庭至今两个多月了不见结果,外地律师也走了,就不用担心了。你请律师做得对,我们报道这件事也对,连律师都说法轮功不是某教,世人知道后会咋想?法官被问住了,这说明迫害法轮功是违法的。师父也告诉我们:‘揭露恶警坏人,在社会上公布其人的恶行,此做法对于那些没有理性的恶人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同时也是在对当地讲清真相中引起民众对邪恶迫害最直接的揭露与认识,同时也是救度被谎言毒害、欺骗的民众的一种好办法。’(《精進要旨三》〈对学员文章评语〉)这活生生的事实,多好啊。你不要被人挑起来和同修闹矛盾、搞间隔。”
同修听后,也恍然大悟,拉着我的手说:“我也是说说,大姐,咱们好着呐。”刚平息完矛盾,其他同修知道后,议论纷纷。有的主张把报道烧掉,有的把报道抽掉后再发,有的说没经过本人同意不能报道,我自然成了被议论的焦点。我知道,这是同修们的认识不同,不必计较。
后来,警察在迫害另一同修时,看到这篇报道,骂法官是“草包”,“还能让人家(律师)问住”。看来这个警察也是法盲,把“内部文件”和“领导命令”当成法律,我们大法弟子还要更好的讲清真相。迄今为止,中国乃至世界,没有一条法律说法轮功违法,更没有一条法律要迫害法轮功,相反,去年美国众议院通过了《法轮功保护法》法案。
集体学法是师父留给我们修炼提高的环境,同修在一起,探讨不明白的地方,纠正不在法上的言行,同修帮助我提高心性。虽然有时也有矛盾,但大家都互相提醒,互相协调,互相配合救人,劝三退,发资料,分享修炼的苦乐。窗外是末法末后的红朝乱象,窗内是朗朗的颂读大法书声,大法修炼简单又美好,法轮功真是人间一方净土。
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我愿继续提供场地,和同修学大法,做好人,精進实修,兑现救人誓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