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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辉,男,生于1965年1月,甘肃省玉门市人。在2005年7月至2017年4月,李辉任酒泉市公安局副局长、邪党党委副书记;2017年4月至2020年10月,任临夏州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20年10月至2024年10月,调任金昌市政府邪党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市公安局邪党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在此期间,李辉为发生在酒泉市、临夏州、金昌市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负有不可逃脱的领导责任。
下面是李辉任职期间,对酒泉市,临夏州,金昌市当地法轮功学员迫害的部分事实:
一、2005年7月至2017年4月,李辉任酒泉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时,酒泉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的部分事实。
◎酒泉市敦煌市法轮功学员程玉兰,从2015年10月27日被绑架,2016年5月遭非法庭审,7月25日被非法判刑1年。
◎酒泉市敦煌市七里镇青海石油管理法轮功学员唐忠碧于2016年3月17日被非法抓捕,2017年6月被非法判刑2年。丁英兰于2016年4月10日被绑架,2017年6月被非法判刑1年半。
◎2016年12月23日,淘月娥、方萍被酒泉市肃州区法院冤判,淘月娥四年、方萍三年,二人上诉至中级法院。2017年4月19日家人去看守所询问,才得知中院维持冤判、改变刑期为淘月娥3年、方萍二年。
◎敦煌市法轮功学员贺绍华,2016年4月5日被非法判刑4年,因本人依法行使公民权利提出上诉,同年6月30日接到敦煌市法院结果,维持原判。
二、2017年4月-2020年10月,李辉任临夏州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期间,甘肃省临夏市部分法轮功学员被骚扰迫害的事实。
◎2021年3月25日,临夏市法轮功学员何淑方,时年71岁,近两年长期遭到不法人员的骚扰、恐吓,以儿子、女儿们的工作进行威胁。
◎2018年11月,法轮功学员何正莲,女,时年79岁,遭到不法警察抄家骚扰。在此之前,其兄弟(法轮功学员,小名富贵子)遭到临夏县北塬乡派出所不法警察非法抄家骚扰。
◎2018年10月24日上午,临夏市国保两个警察(其中一人叫王清)闯入王国梅家中,抢走法轮功书籍等私人物品。11月2日,王国梅因诉江,被非法行政拘留十天,所外执行。
◎2017年3月29日上午十点,临夏市折桥镇派出所四名不法人员闯入折桥镇娄年村雷旭家中,出示雷旭母亲穆瑞英(法轮功学员,折桥镇郭雷村陈马大队人,时年71岁)曾于2015年寄往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的起诉江泽民刑事诉讼书。
临夏州、市国保不法人员对穆瑞英已出嫁的女儿雷金萍(家住折桥镇下石村)非法抄家,随后被绑架到派出所并非法审问。
◎2017年4月6日上午,临夏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不法人员四男一女突然闯入临夏市法轮功学员贺淑芳家中抄家,抢走所有大法书籍,大法师父照片、MP4、真相光盘等物品。4月10日贺淑芳被非法刑事拘留,给家属送达了通知书。
三。李辉2020年10月至2024年10月,调任金昌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在此期间为发生的迫害,李辉负有不可逃脱的领导责任。
(一)金昌市部分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2020年7月21日上午十点多,老俩口(80岁的韦凤玲和汪玉康)在家中被闯入的五、六个龙首分局国保大队和广州路派出所的警察绑架,大队长祁世成指使手下非法抄家。警察将两位老人劫持到龙首分局非法审讯,直到深夜里两点才让两人取保候审回家。龙首分局国保大队后将韦凤玲老人构陷诉到金川区法院,2020年12月,韦凤玲老人被非法判刑四年。
◎金昌市法轮功学员李德香,2021年4月再次被绑架,被枉判3年。
◎2023年,金昌市法轮功学员段志虎被非法判刑3年6个月,监外执行。
◎2023年12月份,金昌市法轮功学员朱兰秀非法判刑8个月,送往兰州女子监狱迫害。
◎2023年12月份,金昌市老年法轮功学员曲隆声非法判刑6个月,监外执行。
(二)部分法轮功学员被骚扰迫害、非法拘留
◎2021年6月10日,范春德(金昌市金川区610主任)开会胁迫金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员参与骚扰王淑申、王淑坤的家教办学点。
◎2021年6月24日,金昌市朱王堡镇法轮功学员徐桂香被非法关押三十多天后,被取保候回家。
◎法轮功女学员刘桂菊时年69岁,2021年8月9日上午十点多,家中闯入四男两女,进门就问“你们还炼不炼法轮功”,紧接着就翻箱倒柜抄家。抄走的东西有大法师父法像、法轮功书籍共90多本、私人电脑等。然后警察将刘桂菊绑架到龙首分局非法审讯。直到当晚八点多,刘桂菊才被儿子、媳妇接回家。参与绑架的警察有祁世成、王峰、李刚、高某。
◎2024年3月15日下午3点多,金昌市新华路派出所,警察(一男一女)伙同一社区工作人员骚扰法轮功学员曹芳。曹芳把他们让进门,问警察有什么事?要求警察出示证件。警察谎称:来看看,看你们都好着没?有一人拿手机准备偷拍,被家人制止。
◎2024年3月12日,金昌市龙首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祁世成伙同矿山路派出所四、五个警察,绑架法轮功学员马跃芬。马跃芬被非法拘留7天。3月13、14日,矿山路派出所警察还骚扰赵佩文、王秋娥、刘桂花、张永龙等法轮功学员。骚扰过程中,部份警察对法轮功学员偷偷非法拍照录像。
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和维持的这场群体灭绝性的迫害26年,给上亿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在这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昧着良心,践踏法律,执法犯法,扮演着可悲、可耻的角色,如还不悬崖勒马,当正义回归、报应来时,等待你们的也将是可悲、可耻的下场。而且人间的报应只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还会殃及子子孙孙。
中共各级公安局的警察,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运动中的马前卒,参与跟踪、控制、骚扰、绑架、抄家、关押、酷刑折磨、司法构陷等迫害行动,中共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都要通过公安局的警察去具体实施。
人在做,天在看。参与迫害法轮佛法的人,不管你信与不信,不管你官职高低,如不痛改前非,必遭天谴恶报。原甘肃省金昌市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辉遭恶报心梗猝死,就是在告诫那些仍然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善恶有报,到老天要收你时,后悔已经晚了。希望活着的人们能够警醒,停止迫害法轮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