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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康平县法轮功学员于常龙、齐立科遭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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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公安局于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进行大面积骚扰、绑架,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李满新、齐立科、于常龙、刘强、甄秀芬、卢玉明、王秀珍。近日获悉:齐立科被新民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于常龙被非法判刑三年三个月,齐立科已提起上诉,两人现被关押在康平县看守所。卢玉明情况不详;其他人已回家。

法轮功学员齐立科遭中共迫害经历

齐立科,男,55岁,家住康平县康平镇,靠送外卖维持生活。他因坚持真善忍信仰,曾多次遭中共迫害。

二零零三年八月,康平县镇北派出所警察,在康平县石油公司加油站的墙上、县中医院对面的墙上和电线杆上粘贴诽谤法轮功的恶毒标语诱捕法轮功学员。齐立科看到后就去清除,在清除诽谤标语时,被在附近蹲坑的警察绑架,他被非法劳教两年。

在沈阳市张士劳教所,齐立科多次被狱警拉到张士洗脑班——既臭名昭著的“张士小楼”,又称“小白楼”进行迫害。洗脑班由科长史凤友带领人,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洗脑迫害。每个房间由两名警察和一些犹大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强迫法轮功学员“转化”。在洗脑班,齐立科同时遭到四~六根电棍电击、浑身被电棍电成黑紫色,腋窝、胸部、大腿、嘴、后背等大面积被电伤、拳打脚踢、背铐等酷刑迫害。

酷刑演示:
酷刑演示: 电棍电击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五日晚,齐立科等六位法轮功学员在集体学法时被警察绑架。据悉是两名法轮功学员在粘贴不干胶时被监控拍到,警察通过监控跟踪两名法轮功学员多日。齐立科、卢玉明后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万代红、高淑娟被非法拘留十天,孙艳春、付海燕当日被放回(监视居住)。

齐立科这次被新民法院非法判刑四年,据悉警察称他贴真相粘贴,齐立科不配合,没承认,并已经上诉。

法轮功学员于常龙遭中共迫害经历

于常龙,男,54岁,家住康平县康平镇,靠打零工、刮大白维持生活。于常龙因修炼法轮大法,遭中共警察骚扰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月份,于常龙去一朋友家串门。康平县镇南派出所所长高忠峰(此人已遭报死亡)指使冯学洋等三名警察绑架了于常龙。在派出所里,冯学洋逼迫于常龙说出去谁家了?干啥去了?说了些什么等等,于常龙拒绝回答。警察竟以涉嫌所谓“串联”,将于常龙关押在康平县看守所,非法拘留七天。

在镇南派出所所长高忠峰的策划下,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两家子派出所警察王进党等三人,将正在单位上夜班的于常龙,绑架到镇南派出所。高忠峰逼问于常龙:公路两旁的真相条幅是谁挂的?于常龙说不知道。于是警察把于常龙关到另一间屋,十多个警察对他拳打脚踢,持续了半个多小时。随后,高忠峰继续逼问于常龙真相条幅是谁挂的?于常龙还是说不知道。高忠峰狠狠的踹了于常龙两脚,还诈说,谁谁谁已经把你说出来了。于常龙要求当面对质,高忠峰无话可说,后于常龙被非法拘留,关押在康平看守所两个多月。

于常龙这次被新民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三个月,警察称他贴真相粘贴时被监控拍到。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理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

(责任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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