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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轮功学员张宝玲面临再次非法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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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北京市丰台区61岁的法轮大法学员张宝玲,被绑架、非法关押构陷已经一年多,于二零二五年一月下旬被非法开庭,三月十三日上午九点将再次被非法开庭。

第一次开庭时,检察官一口一个邪教地说着,张宝玲听不下去打断了她,问公诉人:哪条法律说法轮功是邪教了?你给我拿出法律条文来,有这个红头文件吗?公诉人一句反驳的话都没有说。法官敲了锤不让张宝玲继续说下去。之后检察官接着诬告,张宝玲说她要求放录像。结果放了半天录像上连个人影都没有,全是雪花。这很出乎法官他们的预料,然后法官宣布休庭。

休庭时,法官说,张宝玲咱们聊聊啊,其实你们也挺善良的。张宝玲说我们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

在自我辩护阶段,张宝玲从法律上做了自我辩护。法官没有料到张宝玲能说出这么多法律来,问她,你不是小学文化吗?张宝玲回答说,对,我是学历不高,你们老一次一次地骚扰我,所以我也得学学法律,用法律来保护我。

当天律师也为张宝玲做了无罪辩护。

张宝玲为了让人们了解法轮大法的美好以及被迫害的真相,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九日在发放真相资料时被丰台区警察王俊伟和王林达等人绑架到大红门派出所,被非法拘禁36个小时后所谓“取保候审”。二零二三年六月五日,丰台区检察院打电话让张宝玲六月七日去一趟,张宝玲没有去,因为她老家的哥哥病重且无人伺候,不得已去了一段时间,之后回到了家中。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正月十四),大红门派出所警察高勇等人再次把张宝玲绑架到派出所,并以她离家出逃为名打印了逮捕证。当天晚上八点多她被送到丰台区看守所,她高压高达220,看守所拒收,她再次被所谓“取保候审”。同年七月,她被构陷到丰台区检察院,大约十一月份,被构陷到丰台区法院。二零二五年一月初,法院通知将于一月二十日开庭。

大红门派出所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南路83号
片警:高勇
电话:19810262226(他们曾用这个号码打给张宝玲的亲属,了解她的情况)
北京丰台公安分局地址:丰台区东大街26号 邮编:100071
电话:13661222721 010-63897532 010-63897537
丰台区检察院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近园路13号 邮编100071
电话:010-59553625
丰台区法院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近园路13号 邮编100071
电话:83827045,这个电话是法院人员打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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