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修大法 感恩师父救度

EMail 转发 打印 安装苹果智能手机明慧APP 安装安卓智能手机明慧APP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我今年八十二岁了,一九九六年喜得大法,回想一路修炼历程,感恩师父的保护与安排。

一、病痛缠身的我喜得大法

我从懵懵懂懂的年龄就有一个困惑:人活在世上到底是为了什么呢?从来都没人跟我解释过。

随着年龄的增长,到了结婚的年龄,婚后遇到了婆婆。我的夫家祖辈上都在小道上修炼,我年轻时婆婆总让我烧香磕头,还给我讲一些修行故事,那时候只知道要敬天、敬地、不做坏事,讲不出如何修炼的大道理。在常人的生活中,免不了与人争争斗斗的几十年,慢慢的我的身体产生了很多疾病。慢性肠炎、气管炎还有膀胱炎,腰还因为劳作变了形。我的丈夫有心脏病,随身带着急救丸,就这样一直在痛苦中生存。

一九九六年,我丈夫心血来潮买了一个录音机,当时我还想:家里经济条件这么不好,买这个干嘛?结果,第二天邻居就来告诉我们,她学的这个功法特别好,还能祛病健身。我接着就去她家,把十四盘师父在济南的讲法磁带请回了家,丈夫买的录音机马上有了用武之地,一家人就开始围坐在一起听师父讲法。越听越觉的好,都顾不上做饭了。

我儿子和丈夫是多年的“老烟枪”,当听到师父讲法时,当场就觉的抽烟不是滋味,再也抽不了了。我儿子此后再闻到烟味都会呕吐。我心里想:这个师父这么年轻,怎么什么都知道啊?我从小的困惑都给我解答了。从那以后,我们全家都走入了大法修炼中。儿媳妇的病、丈夫的病、我的病,不知不觉都没有了。修炼28年,我从未再吃过一片药、没打过一次针。

我家还成立了炼功点,请了师父的讲法录像带,每天都循环播放,大门也不锁了,谁想来看就来我家看。我丈夫骑着自行车,把他以前在小道上修炼的那些朋友们都挨个通知了,他们从此都走入了大法中。

二、铺天盖地的邪恶中,师父时刻看护着我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流氓集团开始了邪恶的迫害。农历十一月底,我们全家除了丈夫都去北京为大法和师父说句公道话。在火车站我、儿子、儿媳全都被抓。

我们被抓回后,我被关在镇派出所,儿子、儿媳被关在拘留所。农历十一月底,北方已经很冷了,派出所的警察把我铐在派出所院门靠近政府大街的花墙上,第二天把我铐在派出所院门口的电线杆上。政府大街人来人往,好奇的看着我。娘家兄弟来劝说我,我对兄弟说:“住口”,他就一句话也没说走了。

后来他们把我关到镇政府一间冰冷的屋子里,墙壁和地上都结了冰,没有被子,只有一张光板床,关到我腊月二十五,才被放回家过年。我回到家,迎接我的不是家的温暖,而是丈夫劈头盖脸的谩骂。他骂我把孩子们都带偏了,带他们去北京上访是我的不对,丢了他的面子。他拿着一根一米多长、两寸多宽的木板,恶狠狠地打我,拎着我的一条腿,打我的腰和腿。我身上疼,心里也疼,想:他怎么跟邪恶一样呢?他自己不去为师父和大法说句公道话,反而还打我!我在心里想:师父,难道是我做错了吗?就这一念,一瞬间,那个木板“啪”就断成两截,接着丈夫站不住了,一下子蹲在地上开始喘不上气来了。我悟到,是师父在保护我。

过完年,政府又把我们抓去迫害,要求每人拿2000元,不拿不放人。邪恶的政府人员打我的时候,我就想:打死就打死我吧,师父,今天我就跟您走吧。一想到这,邪恶就不再打我了。第二天早上,我听到隔壁镇长跟人说:某某家没钱(指我家),别人不拿钱不放人,她家就算了。就这样,把我们放回家了。那时候不知道是正念的作用,只知道是师父保护了我们。

三、有心救人,师父保护了我

二零零零年,小儿子和儿媳在孙子一周岁时,因为传送大法真相资料被邪恶迫害的流离失所,孙子就由我来抚养。

有一天晚上,孙子被我哄睡了,丈夫也睡着了(丈夫还是不支持我出去做真相)。我就想,我该出去做证实法的事了——粘贴不干胶。刚走出家门,我看到全村的路灯都亮着,我心想:师父啊,这路灯都亮着啊?接着,全村的路灯立刻全都熄灭了。我赶紧趁着此刻,出去贴了大法真相不干胶。我拿的不干胶还有些没张贴完,出来时间也不短了,心想,万一孩子醒了怎么办?我应该回家了。这一念一发出,全村的路灯接着又都亮了。我悟到师父时刻都在我身边,看护着我,保护我。我想什么,师父都知道呢。

有一天,儿媳去赶集,带回一个在大集上卖菜的妇女,她见了我说:“这个大娘我认识啊,她就是传播法轮功的。”我听了感觉很自豪。

迫害开始那几年,邻居们说我们家学大法学傻了,以后孩子上不了学。师父给我们家安排的都是最好的,二十多年过去了,孩子们沐浴在佛光中,在大法中成长,我孙女博士毕业,我孙子的小买卖也做得有声有色,全家和睦,无忧无虑,不愁吃穿,生活过得幸福美满。在事实面前,我们村明白真相的人,见到我都会给我一个亲切的笑脸,看着我们信仰法轮大法越过越好,对我们的态度也变了。我知道这是师父给我们一个证实法的好机会,师父为救众生操碎了心,我一路走来由衷的感激慈悲伟大的师尊。师尊您辛苦了!弟子一定精進,跟师尊回家。

责任编辑:洪扬

(c) 1999-2025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