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各级官员、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警察、各单位利用职权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的案例,被曝光出来的已超过万例,恶报形式惨烈而多样,病死、暴毙、车祸、自杀、病痛缠身,还有的被判刑、撤职,更有自己作恶殃及家人的。写出这些,是希望尚能清醒的人及时悬崖勒马,善待修炼人,救赎自己,莫走不归路。
下面是曾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湖南省衡阳市、湖北省荆门市原中级法院院长、副院长遭恶报被判刑或起诉的实例。
湖南省衡阳市原中级法院院长罗安荣全家遭恶报获刑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日消息指出,怀化市中级法院对衡阳市中级法院原院长罗安荣涉嫌贿赂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罗安荣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其妻唐中梅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其子罗贝尔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罗安荣,原湖南省衡阳市中级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罗安荣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以下是罗安荣任衡阳市中级法院院长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的部分事实:
◎湖南衡阳市周子娴被非法抓捕,妻子被逼与其离婚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四日明慧网报导,衡阳市大法弟子周子娴于当年三月因揭露江一伙迫害法轮大法的真相,被衡阳市610歹徒非法抓捕,并关押在衡阳县看守所。他在监狱里受尽折磨但表现坚定,于七月被非法关押在常德武陵监狱。其妻子因生活的艰辛被迫与他离婚。
◎湖南衡阳市中级法院再次沦丧职业道德 充当暴政帮凶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明慧网报导,十一月十八日湖南衡阳市中级法院再次沦丧职业道德,对祁东县四名大法弟子李宝珍、张新发、张选寿、管鹤军进行了终审非法判刑,不允许任何申辩。罗安荣时任湖南衡阳市中级法院院长。
湖北省荆门市原中级法院副院长李继红遭恶报被起诉
二零二二年一月消息指出,前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李继红涉嫌犯罪问题,被起诉。
李继红,男,汉族,一九五八年八月出生,湖北钟祥人,曾任荆门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主要履历:二零零二年七月任荆门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二零一二年二月任荆门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二零一六年八月任荆门市中级法院调研员;二零一八年二月任荆门市中级法院调研员、二级高级法官;二零一八年七月退休。期间,李继红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以下是李继红任荆门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的部分事实: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四日明慧网报导,陆晓燕,时年五十九岁,是湖北荆门市荆襄磷矿退休职工。陆晓燕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遭中共迫害。她曾于二零零零年九月被当地警察绑架,之后被湖北沙洋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多,期间备受折磨。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六日明慧网报导,湖北省法轮功学员龙庭藩先生,时年五十岁左右,原荆门东光电器厂正式职工。龙庭藩的妻子周萍女士,四十多岁,原荆门工行文峰支行会计。夫妻二人因修炼法轮功而绝处逢生,重获身心健康,却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屡遭绑架、非法劳教、判刑等迫害。夫妻二人被中共当局迫害得有家难归,流离失所。
◎明慧网二零零五年九月七日报导,湖北省荆门市法轮功学员李光年,年约四十岁以上,荆门市农村人,坚持修炼大法,因说明法轮功真相,被非法判刑,于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五日被投入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十一月十七日转入沙洋监狱总医院,二十日被该院关入病犯监区。李光年遭湖北沙洋监狱总医院副教授、恶医杨敬钦打针后,下肢不灵,坐站都疼,行走也疼,上厕所大便后站立不起来,几个月来一直都是这样。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日报导,周清,男,一九七零年出生,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第一高级中学物理教师,坚持修炼法轮功,遭到恶党有关人员迫害,二零零四年流离失所期间,在明慧网以真实姓名、地址等公开发表自己修炼后做好人的一点经历《三尺讲台上的岁月点滴》后,被省“610”与省教育厅下令派人四处抓捕,在二零零四年七月,周清在孝感被国安大队非法抓捕,被关押在孝感市第一看守所,又送往省洗脑班,造成四肢瘫痪,一年后被非法判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