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晶女士修炼法轮大法二十多年。她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事,一言一行都为别人着想,婆婆卧病在床,潘晶悉心照顾,直到婆婆病逝。婆婆走后,潘晶每天给公公做中午、晚上两顿饭,把公公家收拾好之后再回家照顾母亲。后来公公有病住院了,她独自到医院伺候公公,直到老人安详的离开人世。潘晶是亲友眼中的孝女、孝媳,他们都知道这是因为潘晶修炼了法轮大法才能这样任劳任怨。
然而,潘晶坚持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人员绑架、关押,她曾两次被非法劳教,一次被关精神病院迫害,二零二二年,她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潘晶女士于二零二五年十月四日结束冤狱。
以下是潘晶女士自述这次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遭迫害事实:
我叫潘晶,是辽宁省丹东市人。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日上午,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法院法官王晓菲给我打电话,说:“明天早上八点到法院开庭。”我说:“我炼法轮功没有罪,不去庭审。”她说:“走程序,到法院了,就得开庭。”我说:“我炼法轮功做好人,没有罪,家里老人需要我照顾,我去不了。”她说:“还要我们去人带你来吗?”说完就挂断了电话。丈夫下班回家说:“法院给你打电话了?”我说:“你怎么知道的?”他说:“他们给你打完电话就给我打了。我陪你一起去吧。”
一年前,我被辽宁省丹东市国保及丹东头道派出所绑架、抄家,非法关进丹东看守所。十五天后我被非法取保回到家中。后来派出所、检察院找我去,我就去和他们讲真相,讲我为什么炼法轮功、炼功后身心巨变、天安门自焚是造假的、中国现行法律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说法轮功有罪,炼法轮功不违法,法轮功现在洪传四十多个国家。没想到检察院还是把案卷交给了法院。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我和丈夫去了丹东市振安区法院,庭上我自辩:审判席上没有一个人反驳我,都静静地听着。最后公诉人说,看在她母亲九十岁高龄需要她照顾,请审判长从轻处理。庭审后,法警不让我回家,强行把我带到公安医院体检,之后我被非法关进丹东看守所。一个多月后,我接到振安区法院用视频告知我被非法判刑三年。随即我写了上诉状,向丹东中级法院递交我的上诉申请。一个月后,中级法院下了维持原判的非法判决。
我在看守所绝食抗议法院的非法判决。所长陈云颖唆使犯人在我穿的棉鞋底上写污蔑师父的话,找几个犯人在我上厕所时对我拳打脚踢。副所长曲桐指使六、七个犯人对我暴力灌食,她们把我强行按在墙角,一人捏着我的鼻子,另一个人用剪掉一半的矿泉水瓶的瓶口用力塞进我的嘴里,用大针管往瓶口里注玉米糊,我不咽,另一个犯人用膝盖狠狠的顶着我的胃,我感觉上不来气了,马上就要窒息了,我用力喊“师父救我”,她们立刻松手了。她们这样野蛮对我灌食三次。
过了几天,狱医和两个男犯进来,强行将我双手铐在床的两侧,狱医下鼻饲管。三天后,上的很紧的左手手铐上的螺丝突然自动松开,犯人都说:“神奇,谁也没动就开了。”我绝食近两个月后,被看守所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迫害。
我九十岁老母亲虽然卧床多年,因我精心侍奉,她精神状态一直很好,从来没有生病,也没去过医院。我被绑架后,哥哥没时间照顾,只好将老人家送到养老院,仅仅四天的时间,母亲的身体状况就急骤恶化,处于昏迷状态,两个月后医治无效离世。
在辽宁女子监狱,法轮功学员不“转化”、不认罪的都受到了各种折磨。十二监狱警指使孙晓红和何丹等犯人包夹,我走哪她们跟到哪,被她们谩骂,逼迫看污蔑、歪曲师父与大法的录像,我不看,她们就把声音放的很大。不让我洗漱,被限制上厕所,我要上厕所,她们用各种借口不让去,我实在憋不住,便在了内裤里,她们逼迫我吃大便,我不吃,她们就把大便往我戴的口罩上抹,一个好心的犯人偷偷给我换了口罩。她们还不让我上床睡觉,让我站立四天四宿,我脚肿的穿不上鞋,小腿肿的和大腿一样粗。一犯人说我象血压高的症状,用血压表一量,低压高压全没了,狱警才告诉犯人停止对我“转化”。因腿肿不消,加上出现血压不正常的症状,我被关到医院监区。
医院监区其实主要关押的是精神病犯人,我被非法关押在三楼一小队,监室里关押的基本都是死缓和无期的重刑犯。我不“转化”不认罪,狱警指使两名犯人刘艳、钟明鹤包夹我,不离我左右。我们三人整天呆在三楼的一间活动室里,狱警让她们读污蔑师父、大法的小册子,我跟她们说这些都是编造的,她们俩大声骂我,骂的话极其下流,三楼的犯人说,关着门离很远都能听到。
开始的时候让我站着、蹲着。过了些日子才让我坐在小塑料凳子上,从早上坐到晚九点,除上厕所吃饭,一动也不让动。看我还是不妥协,她们用纸壳写了污蔑师父和大法的字让我坐在上面,我不坐,我告诉她们:“你们这样干对你们不好。”她们不听,还骂我。在她们不注意的时候我用手把字弄掉。她们说现在监狱 人性化管理,不许打犯人,如前几年象你这样的,一定打你。她不敢明目张胆打我,有一次她们把我拖到储藏柜,怕人看见,把储藏柜的大门打开,隔着门打我,我就大声喊:“刘艳、钟明鹤打人了!”没有任何狱警来阻止。
有一天晚上,几个犯上突然到非法关押我的监室,把我冬天穿的棉衣、保暖衣、裤全抢走了。冬天零下十几度,窗都结冰打不开,她俩就用热水烫开窗户,好长时间了才把窗打开。她们两人都穿着棉衣棉裤,只让我穿一件薄外套和衬衣、衬裤,她们让我坐在正对着窗户的位置,她们俩则坐在避风的地方。她俩说:“看你还能挺多久,过几天更冷。”几天过去了,她俩相续感冒了。有犯人说她俩是遭报应了。有一天,她们趁我不注意的时候,把一瓶凉水从我背后全倒进我衣服里面。她们还扬言,如再不“转化”就给我吃精神病药。
后来狱警李闪闪不让我上厕所,她说:“这里有犯人上的厕所,有警察上的厕所,你不认罪没有你上的厕所。”她俩看着我不让上厕所,我感觉要拉肚子,没办法就直接便在活动室地上。后来我就不吃饭,有尿她们也不让我尿,我就往裤子里尿。过了几天,李闪闪跟我说:“你吃饭吧,让你二十四小时上两次厕所。”
到了接见日,我把监狱怎么迫害我的都和家人说了,家人质问狱警李闪闪:“你们给她吃药了?”李闪闪说:“没有。”家人说:“不让上厕所是违法的,这是人的基本权利,杀人犯也没说不让上厕所啊,你们不让她上厕所,我可要告你。”当时李闪闪就答应让我正常上厕所了。但是过了一个星期后,才让我正常上厕所。她俩也再没提要给我吃精神病药的事。
三楼活动室是供犯人看电视、娱乐的地方,后来狱警就不许犯人随便进入了,三楼的犯人被停止了一切娱乐活动。有的犯人就骂骂咧咧的,一犯人说:“因你不认罪,不准我们进活动室,你影响大家看不了电视,你们炼法轮功不是修善的吗,你就发发善心,让干啥就干啥吧,小胳膊能拧动大腿吗。” 我说:“法轮功不是×教,我没有罪,再说我不认罪和你们有什么关系,他们这是株连,胁迫你们让我妥协,不是我不善。”
李闪闪弄来个U盘,让她俩放污蔑师父与大法的录像片,我要求停止播放,她们不听,我只好以绝食抗议。李闪闪指使她俩和一个叫周丽丽的犯人把我按在狱警的办公室的地上,一个使劲扯着我的头发,另一个犯人掐我的脸,还有一个捏鼻子用勺子往我嘴里灌食,我差点背过气,大喊师父救我,她们马上全都松手了。还有一次,李闪闪让刘艳和钟明鹤用倒有尿的奶粉灌食。后来医院监区的姓申的副院长多次找我谈话,说:“如你吃饭,不再逼迫我做什么,一切都停止。”过后有犯人对我说:“她们那么狠毒的对待你,我看你经常都是乐观的,是因为你有信仰是吗?尤其是你绝食、绝水瘦的都皮包骨了,各项指标都不正常,只吃了两天饭,身体各项指标就都正常了,这太超常了,监狱也得想想了,这个功真是很厉害。”
在整个迫害过程中,对女子监狱在精神和肉体上强加给我的非人折磨,我除了用修炼人的正念对待,始终用师父在经文《境界》中说的要求我自己:“善者慈悲心常在,无怨、无恨、以苦为乐。”
二零二五年十月四日是我出狱的日子,监狱手续都办好了,当我走到监狱大门口的时候,武警问我:“你的罪名是什么?”我说:“我没有罪。”他说:“你没罪你来这里干什么?”我说 :“我是被非法关押、非法判刑。”他说:“你要这么说,你就回去。”医院监区狱警对我说:“马上就见到亲人了,你不想回家啊,说个罪名就行,也不是让你认罪。”我说:“不行!”僵持了一个多小时,我拒绝罪名,武警也让我出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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