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件证人称:“此事的参与者全部签署保密协议,终生不得向任何人泄漏。”通过这件事我们联想到,发生在三十九军的这个秘密杀人案,会不会发生在其他军种中?参与者是不是也签署了保密协议?把法轮功学员投入炼钢炉中的参与者,是不是也签署了保密协议?
天安门自焚(天安门伪火)的导演和参与者,是不是也签署了保密协议?制造“1400例”死亡案例栽赃法轮功,是不是除了给人家封口费之外,也签署了保密协议呢?参与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人,是不是也签了保密协议?等等等等。谁给中共签过这种保密协议?赶快曝光出来赎罪吧,否则罪恶滔天啊!
《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里写道:“如果将来某一天,有人出来揭发,江泽民曾经利用军警,把五百名法轮功修炼者集体投入某钢厂钢水沸腾的炼钢炉,看着这些个只想修心向善,先他后我、无私无我的好人,走在道德升华的神路上的真正好人,被钢水活活烧死,五百个鲜活的人被上千度的钢水灼烧每一寸肌肤和身体,直至从人间蒸发!真是这样的话,大家会惊讶吗?当然,也不用惊讶,江妖之邪、之恶就能到如此程度!”
二零二零年,海外媒体曝光了一份二十年前的绝密文件,这份文件是由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五部委,于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十日联合发布的司法意见,被列为“绝密”文件,这意味着仅有中共参与制定、实施法律的核心部门可以看到文件内容,而大陆的地方法官、公安、检察官根本看不到这份文件。
这份绝密文件的批号是“法发2000年29号文”,要求“各级政法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江泽民严厉打击法轮功的重要指示。
文件中对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直接定性,要求司法用“刑法”量刑定罪,按刑事案件处理,如“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诽谤党和国家领导人”,“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等。这种完全罔顾事实,睁着眼睛专门针对法轮功进行群体灭绝的指示,只有江泽民这个癞蛤蟆和中共邪教才能干得出来——因为它不是实施法律,而是明目张胆的践踏法律、强奸法律!现在很多中国人,包括西方的一些亲共人士,却还在引用着什么中共用“刑法第三百条”给法轮功定罪,说的好象中共对法轮功讲法律、迫害法轮功有法律依据似的。这些人如不早日醒悟,将来都会后悔莫及。
除了中共召集五大部委制定的绝密文件外,中共中央办公厅、政法委等各级组织都有相应的机密文件。看了这些内容,你就知道中共有多邪恶了:
例如,二零一六年,大陆消息称,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发放一份机密级文件到地、市、厅级,再次强调关于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处理意见。
文件中说:自一九九九年七月起,对法轮功的镇压已经长达十七年。十七年来,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子女、亲属都受到了许多不公的对待。如子女不能参军、不能提职、影响升学等等。今后要逐渐给予“解脱”。但文件所列“解脱”方法和顺序依然是以法轮功学员放弃法轮功修炼(及向中共“转化”)为前提。
青海省格尔木市委书记在机密文件指导下的恶言恶行更加露骨。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格尔木市委书记汪山泉,带领市政法委书记等人约法轮功学员亢金英谈话,逼迫亢金英签“三书”。亢金英说:宪法赋予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权利。汪山泉说:“我有政法委的文件,还有机密文件你们是看不到的。”亢金英说:“这些文件不是法律,是违法的。”
汪山泉还到亢金英之子的单位恐吓单位老总说:法轮功是敌我矛盾,是阶级敌人。他恐吓亢金英的儿子说:限制你一家人出行,如发生冲突,就打110来抓人。那么大年龄了出个什么状况很正常,不过我们会打120抢救,能不能抢救过来,就不知道了——这不是比黑帮、土匪还邪恶的罪犯吗?
辽宁省朝阳市前任邪党市委书记王明玉,关于迫害法轮功“只打、只干、不说”的机密文件被曝光出来。法轮功学员闫旭光在二零一五年依法控告迫害法轮功元凶江泽民后,被朝阳市公安警察报复绑架、并以闫旭光参与了所谓曝光机密文件为借口加重迫害,被非法构陷、判刑十一年,关押在沈阳第一监狱迫害八年多,于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六日被迫害致死,终年66岁。
黑龙江省镇压法轮功的机密文件也被法轮功学员找到了证据。文件提出:对法轮功学员“还必须采取药物治疗的方法”。在这个机密文件的指导下,许多学员被注射不明药物,造成精神恍惚、痴呆和无名的死亡。
二零零五年四月三十日明慧网报道,据内部知情人士透露,吉林长春市针对大纪元发表的《九评共产党》下发机密文件,要求在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五月二十日期间,对大法弟子加大力度迫害,挨家挨户搜查,凡法轮功的书籍、传单、音像、光碟、《九评》,凡与法轮功有关的资料均要收走。一份所谓的公安厅机密文件上写有这样几条:“散发传单三十份以上者,可判劳教;三人以上聚集炼功,可判劳教。”这几条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没有法律依据。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三日,明慧网发文,近日,从中国大陆获得一份由上海市610编制的《帮教工作手册》,它是用来指导针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转化迫害工作的。从里面内容中要求记录的“200*年”字样来看,使用时间在二零零零~二零一零年间,由上海市委“610办公室”下发给各个企事业单位,是一份详细的在企事业单位内部针对不同情况的法轮功学员,在不同时期、阶段进行全方位精神迫害的指导计划方案。其中的洗脑迫害工作计划,其细致程度及全方位的覆盖程度令人惊骇。
这份《帮教工作手册》封面的左上角,印有“机密”二字。在手册的第1页“《帮教工作手册》使用说明”的第一条,载明:“本手册属机密材料,由街道、乡镇党委、相关单位党委一级机构保管,并严格保密纪律,防止泄密。”
公安部二十六局是中共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的分局。从该局的一份“机密”报告可见,江氏动用整部国家机器,要“在三个月内消灭”的法轮功并未被“铲除”。
还有“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对法轮功不讲法律”,对长春插播的法轮功学员下达“杀无赦”,限期破案的密令和允许摘除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密令等等,都是江泽民不敢用红头文件下发的邪恶密令。
二零零六年初,苏家屯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暴行被曝光之后,中共极度恐慌,企图销毁证据掩盖罪行。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五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发出通知(厅字[2006]12号)部署清退、销毁迫害法轮功的机密文件——这个文件本身,就说明这场迫害完全是非法的,他们怕将来承担罪责,才急于销毁犯罪证据。殊不知,罪行已经犯下,掩盖只是一时。只有将功赎罪者,才有希望减轻一点将来面对的天谴和人间清算!
其实即使中共销毁全部那些促动迫害的非法机密文件,也不能证明中共的清白,更不能挽回中共覆灭的结局:
中国是个中共专制集权的国家,公检法司、各级党组织都是听党话的机器;表面上没有党的命令,谁都不敢动。这与贪腐乱性不同,中共官员大官大贪,小官小贪,男盗女娼、吸毒乱性,那是江泽民“贪腐治国”想要的:给能被它利用,当成它的工具、走狗、替罪羊的中共成员们所设的陷阱、拿捏他们把柄、日后牺牲他们的圈套。迫害法轮功这件事,中共是始作俑者,是推手,是最大的世间得利者。
从深层看,中共通过迫害法轮功,在世间多拿了二三十年的权柄,实则每个迫害案例、每个秘密文件、每次迫害行动、没夺走一名法轮功修炼者的生命,都是在为中共覆灭自掘坟墓。中共从江泽民下令要“消灭法轮功”那天起,就注定了中共覆灭的命运,剩下的只是地狱几层、罪罚多深的区别。
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事实,二十六年罄竹难书的罪恶,一桩桩一件件都清清楚楚记录在明慧网上,虽是冰山一角,但这是实时的记录,空前绝后,绝无仅有。全世界的善良人都能看到,它推卸不了责任。
参与迫害、踏着法轮功学员的鲜血、苦难和生命,为自己捞钱捞官的中共党员们,党有党的天罚,个人有个人的罪业。终将难逃后果。
上述曝光出来密件也只是所有密件中落有文字的一小部分,更多推动迫害的口头之令、不敢落款的秘密指令,暗室之中,神目如电,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的这场注定失败的与神的赌注,即使有再多的绝密文件、机密文件、密令、保密协议等等,都无法阻挡觉醒者对神的信仰,义无反顾的坚持修炼——法轮功学员根本不在乎中共有多少密令邪术,他们坚信的是宇宙真理,遵从的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人权。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大海因为有宽广的度量才容纳了成百上千的河流;高山因为没有勾心斗角的凡世杂欲才如此的挺拔。真善忍容得下一切愿意保持善念的灵魂;大法弟子不求世间得失。在这样的存在面前,欲壑难填、低下至极、邪恶至极的中共,哪里称得上“对手”呢!中共把法轮功称为“敌对势力”,实际上是中共自己与自己为敌而已。
我们曝光中共密件目的,是让被中共谎言欺骗蒙蔽的众生,看清中共背后搞的阴谋诡计和残害生命的魔鬼伎俩。让仍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看清自己正在做怎样伤天害理的事,找回良知,尽快摆脱中共的捆绑,在正与邪、善与恶的大战中找到那条自救之路。现在还有一点点机会,当中共彻底垮台后你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