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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两遭非法劳教 贵州陈国兰女士又被枉判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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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贵州报道)贵州省凯里市法轮功学员陈国兰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被警察绑架并关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被凯里市法院非法判处四年徒刑,并勒索罚款一万元。目前,陈国兰已提出上诉。

陈国兰,约61岁,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人,曾是黔东南州凯里市床单厂职工(亦有说法她是退休教师)。自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大法以来,她身体健康,道德提升。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以来,陈国兰因坚持“真、善、忍”信仰,多次遭受骚扰、抄家、绑架、关押及劳教。

二零零五年,陈国兰被警察绑架后,遭非法劳教三年,因患恶性子宫肌瘤取保就医。

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五日,黔东南州国安局、州公安局及三穗县公安局八名警察闯入陈国兰家中,将其绑架,先后非法关押于凯里市看守所、三穗县看守所。九月十三日,她被劫持至贵州省女子劳教所(中八女所),非法劳教一年零九个月。在劳教所期间,陈国兰被迫害出现子宫瘤,腹部出现多个包块且已变色。劳教所于二零零六年十一月让她保外就医。

回家不久,劳教所又通知凯里市公安局要求陈国兰回所检查,若病情好转则继续劳教。为躲避迫害,陈国兰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一日凌晨,陈国兰在贵阳市租住处再次被贵州省国安厅三处、贵阳市公安局、大营坡派出所警察及社区人员绑架,后得知她被加判三年。

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二二年间,明慧网多次报道陈国兰遭凯里市大十字派出所等警察上门骚扰。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五日,她在家中被绑架至凯里市办案中心,非法关押一天后才获释。

二零二四年九月八日,陈国兰因向民众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两人恶意举报至舟溪派出所,后政保大队调取监控。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四日晚六点,陈国兰回家途中被蹲守的政保警察绑架并抄家,随后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勒索罚款一千元。期满后仍未获释,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被非法逮捕;三月二十日,凯里市检察院对她非法起诉。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五日,凯里市法院对陈国兰非法庭审,并于十一月十二日判处四年徒刑,勒索罚款一万元。

在此告诫参与迫害的人员:法轮功学员修炼“真、善、忍”,于国于民百利而无一害,这是有目共睹的。一切针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及不实之词,都是非法的,都是犯罪。在中共统治下,政治运动不断,冤假错案成风,哀鸿遍野。今天的运动胜利者,往往成为下一次运动的牺牲者。作为司法人员,你们在法轮功问题上制造冤案,未来终将成为法庭上的被告。如今陈国兰已上诉,希望你们及时纠错,还她清白,无罪释放。

凯里市法院:
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凯丰一路3号,邮编556000
电话:0855-12368、0855-8062123
院长:吴建华
审判长:粟周萍
审判员:汪俊涛、杨贤耀
法官助理:杨胜能
书记员:罗亮

凯里市检察院:
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大十字街道迎宾大道19号,邮编556000
电话:0855-12309、0855-8223058、0855-8229775
检察长:吴正国

凯里市公安局:
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金山大道80号,邮编556000
电话:0855-8222408
传真:0855-8227672
局长:顾启明
政保大队警察:龙辉、贺诗荣、姚懿州、王军、唐聿尧、孙淇、曹阳阳、高鲁松、刘剑峰

(责任编辑: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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