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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女子监狱十二监区狱警胡阳的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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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女子监狱十二监区被称为“集训矫治监区”,内部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集中营,是监狱实施转化迫害的“专门机构”。近年,随着法轮功学员在此遭受迫害的大量事实曝光,监区内部迫害手段极其残酷性逐渐浮出水面,令世人窥见其中险恶狰狞之一斑。现任分监区长的胡阳是十二监区对法轮功学员实施迫害的主要责任人。

一、狱警胡阳的主要罪行

胡阳(有文章写成“胡杨”),女,一九八七年十一月九日生人,警号:2105565,长期在辽宁省女子监狱十二监区专职于迫害岗位、主管“转化”迫害。她一路踩着法轮功学员从“队长”、“干事”一直坐到“科长”位置,在其直接部署或暗中操控下,“转化”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人数和事件难以累计。近年发生在十二监区的一桩桩迫害事件,前监狱长吴妍和现任监狱长徐曼在其中难辞其咎,作为主管“转化”的分监区长胡阳的中坚作用同样不言而喻,负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

在十二监区内部,胡阳为完成百分之百“转化率”的“业绩”,直接参与谋划、研究、制定对每一个法轮功学员的“转化”方案,将迫害任务下派给下属“干事”“队长”或被其利用顺手的刑事犯直接操作;纵容犯人对法轮功学员施暴、洗脑、管制,并在犯人当中又划定层层等级、构建严密监视系统,将整个监区打造成兼具红色恐怖、肉体残害、压榨人权、高强度管理、且与外界隔绝等特征的密闭集中营。信仰坚定的学员在这里被其视为打压重点、时刻关注,长期遭受残酷体罚与各种虐待,一日不妥协折磨一日不罢休,甚至面对七八十岁的老者亦丝毫不收敛。

二、常用的迫害流程与手段

法轮功学员这个按真、善、忍做人的信仰群体,在十二监区遭到从肉体到思想的非人性对待,普遍采用的“转化”迫害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流程与方式:

(一)“转化”预案

十二监区狱警会对法轮功学员案卷分析及其他信息采集,包括:家庭、经历、个性、特点、喜好、习惯等,根据所谓的心理学进行剖析、研究、归类,预先制定所谓个性化“转化方案”,并将其策略下派给监区驯化出专门做“转化”脏活的刑事犯;根据不同法轮功学员的不同特点,选定与之“匹配”的犯人软化或制约。

(二)强迫认罪与“转化”

法轮功学员入监之初被单独转入十二监区,分散关进不同的房间,长期软禁。这些刑事犯根据狱警指示和既定策略对学员强制认罪及逼写“五书”转化。起初或许和风细雨的交谈、套取个人信息、试图建立信任对学员实施诱骗“转化”。若学员表示不配合,她们就撕下伪善面具,采取强硬手段,以所谓“顽固犯”的策略对待。诸如:强迫学员以固定姿势一直坐在小凳子上不让动;或站在一块砖的范围内“画地为牢”,任何动作遭到警告;学员的任何反抗,遭到犯人的一拥而上暴力对待;若喊“法轮大法好”,这些人会按照指示强行用擦地抹布塞住学员的嘴。

在强制体罚期间,伴随不让睡觉(熬鹰)、不让上厕所(若拉尿在裤子上,便遭到这些犯人的羞辱、谩骂和打压)、不让洗漱、冬天开窗故意冻、不让穿棉衣棉裤等各种虐待方式;让人站着,盯着屏幕看邪恶视频,不准打瞌睡……同时,几个犯人围着学员不间断的人身攻击、精神中伤、灌输污蔑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的歪理邪说。搞“车轮战”:换下去一个去休息,狱警再派来一个,使学员一直处于肉体与精神双重折磨损耗的艰难境地。

法轮功学员想上厕所,写“申请”;想坐凳子,写“申请”……而所谓的“申请”必写的题头:要承认犯了什么罪、承认是“服刑人员”、现在在十二监区“服刑”等。以这种剥夺人最基本生存需求、残害肉体的方式,刁难学员“事事申请”、变相认罪。利用把人整到生理和心理极限的残酷方式,逼人出于“求生本能”,违心妥协、写“五书”。期间,她们对法轮功学员出现的任何身体不适熟视无睹、不依不饶,即使休克昏迷也“水到渠成”的抬入医院,强行打药后,继续迫害。她们的目的是:在这种入监第一轮“攻坚转化”中给学员植入“伤痛记忆”,便于日后对她们心理与行为的钳制。

在此过程中,狱警在监控前操盘部署,观察法轮功学员实时情绪状态,将法轮功学员的各种状态表现纳入不同类型,并结合犯人套取的信息,试图把握学员内心所想和心理诉求,寻找突破口,制定下一步方案,通过巡岗犯人将新的策略传达给搞“转化”的犯人来具体实施。犯人对法轮功学员的各种折磨,狱警“看不见、听不见”为自己脱罪;若闹出动静太大,或以“管理者”的身份出现,给法轮功学员扣上“吵监闹狱”或其它罪名处理、掌控话语权。走后,犯人迫害继续迫害……

(三)长期软禁洗脑

狱警将法轮功学员分散软禁在不同房间,对信仰坚定的学员更是单独关押避免与外界联系,不让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唤起周围人的良知。每天强迫法轮功学员观看诋毁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的造假视频或资料,密集洗脑、实施监控。每日视频过后,包夹犯人采取各种战术和套路逼法轮功学员“回答问题”,强迫法轮功学员接受她们的一言堂的理论观点,强迫说出污蔑法轮功的谎言,强迫学员写“思想汇报”或“心得体会”,“不合格”重做或遭受责罚、甚至缩减睡眠时间强化“学习”。将学员和包夹捆绑为所谓“互监组”,以株连方式借犯人之手对学员猛烈施压。强迫学员在反复回答“验收题”中达到狱警设定标准,在监狱管理局来人的“验收”中,完成她们的“转化业绩”。

狱警将其认为“思想稳定”(即信仰坚定)的法轮功学员长期关入洗脑班,由两个包夹将法轮功学员夹在中间夹控管制;定期上所谓的“揭批课”,强制灌输对法轮功的造假宣传和邪悟理论,向法轮功学员兜售所谓心理学,并将“精神控制”的脏水反泼向法轮功;每天塞满宣扬无神论、进化论以及为中共歌功颂德的所谓课程;将自圆其说的法律说辞打造成监区内部实施强制认罪和转化的“法律依据”进行所谓普法宣传,对法轮功学员长期赤化洗脑、价值重塑、罪犯意识植入,强行统一所有人的意识形态与所思所想、达到对一个人真正意义上的“精神控制”。

狱警在监控中实施监控每个法轮功学员微表情,强制学员在“揭批课”上发言诋毁法轮功、撒弥天大谎。没发言的法轮功学员,课后被包夹施压,被狱警借以各种理由为名惩治。若课上无人愿意发言,狱警则高声斥责,全体受罚。洗脑班定期以卷面形式书写诋毁法轮功的“简答题”,不合格者被狱警约谈、施压、观察、着手进行下一步迫害。

(四)滥用惩罚手段、打压基本人权

对法轮功这场迫害的特点之一:越级别高的部门和人员越隐蔽,一味鼓动最基层的人作恶;这种特点同样在十二监区有所体现,在参与迫害的人员结构上打造出金字塔形的层层管制。在监区内部,主管“转化”的科长胡阳将任务下派给各管一摊的“干事”和各小队的“队长”,同时在犯人中又划分层层等级,从监区执行员、各小队执行员、巡岗、监室长、互监组组长到包夹,将法轮功学员置于最底层。

监区将“转化”洗脑法轮功学员设为终极目标并打造一套“逆向淘汰生存机制”,将一部分刑事犯驯化成得力迫害工具的同时,也将一小撮异己人员以各种名义整治、惩善扬恶。以“减刑”为诱饵,兼滥用各类惩治手段制造监区内部的高压恐惧,以剥夺各种生存所需为筹码,裹挟刑事犯对狱警的违法指令唯命是从。

监区内部24小时实施监控,形成对法轮功学员的严密监视系统;狱警将管理权限非法下放给刑事犯,以“互监组”的名义对学员长期包夹、实时管控:无论学员在做什么、写了什么、说了什么、在想什么……从人身、言论、思想、信息(输入、输出)、时间、空间、甚至眼神、表情……渗透到生活各个细节的长期、无孔不入的管制、监视、分析、上报。对学员的任何“不满意”,狱警便株连整个“互监组”,将法轮功学员与包夹捆绑共罚、转移矛盾。包夹犯人借此将矛头指向法轮功学员,指责“自私”;由此,只要不配合她们,就被指责“自私”,抹黑法轮功学员,四处传谣。

法轮功学员被无理剥夺一系列最基本人权。如:剥夺学员信仰、思想、言论的自由;严格控制文字、图案输出;学员间不让说话、不让坐在一起、甚至不让眼神交流和对视;长期软禁、剥夺人身自由、限制活动范围、限制肢体活动、甚至不让看向窗外;压榨仅有的个人时间,做任何事情限时、所有人同步进行……使法轮功学员时刻处于思想紧绷、精神紧张、情绪压抑的窘境。

信仰坚定或不服从其非法指令的法轮功学员被隐匿于一个房间加重迫害、群体打压、对外消音;挤压仅有的生存权:不给被褥、不让穿棉衣裤;不让洗漱或缩减洗漱时间;上厕所不让用手纸;不让订购食品、每餐只一个饼子……秘密集训矫治、公开批斗;监区挑选一两个五大三粗的吸毒犯长年驻扎于禁闭室,以“帮助学习”为名胁迫被矫治的法轮功学员妥协、恣意行恶。以五花八门的惩罚性劳务打击法轮功学员:小刷子刷地、刷水房、刷厕所、多干活、干最累的活;沦为狱警眼中钉,揪辫子、扣帽子、打棍子,处处刁难;使法轮功学员始终处于被打压、人际孤立、与环境格格不入的境地。

(五)从行为到认知的侵蚀:

辽宁省女子监狱已建立运作一整套对人思想行为的改造体系。在迫害法轮功方面则聚集在十二监区集中操作,以强制手段给人打造一套机械化的思维和行为模式,并将一些违背法治的、非人性的手段装扮成管理制度、加以固定“合理化”,为迫害的实施制造理论根据,成为“技术性转化”中的重要环节。多年的迫害经验使这套邪恶体系趋于“完善”,成为迫害女性法轮功学员的范例模板,向全国各个中共监狱复制、散毒。

除上述明显的对人肉体和精神的残害外,更有一整套看不见的思想整肃机制和心理学套路;针对法轮功学员所出现的任何人心、人念、人情下手,企图从行为、语言到思想灵魂对人系统性的全面重构。常见手法如:以奖惩双向强化机制培养应激性与行为记忆;重塑安全意识边界,驱使人思想行为的“自我约束”;利用人的从众性引发“共情”;利用女性感性认知、重感情、重家庭的心理,建立环境下的情感依赖;通过监区活动、文化熏染、群体氛围创建集体认同感;鼓励“换位思考”、“融入环境”等手段潜移默化的将法轮功学员拉入既定陷阱等等。这些方面本文暂不做重点分析阐述。

(六)封锁迫害内幕

法轮功学员被投入十二监区后,被无理剥夺与家属会见的权利,狱警利用此时间段加大力度对法轮功学员集中强制性“转化”迫害,并全权垄断与法轮功学员家属的联系;套取家属对法轮功的态度,剥夺有正念的家属会见,理由是:不利于法轮功学员“改造”。对不明真相的家属进行统战,拉拢家属配合狱方,对法轮功学员孤立、制造心理压力。

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内幕,在监区内部被封锁、对外禁言。狱警指使包夹对学员严格看管,力图封锁法轮功学员一切信息渠道与感官功能,避免迫害信息外泄;法轮功学员无法通过任何途径向外界透露自身真实处境。即使得以联系家属,会见被全程监听,通话被狱警监视,信件被首拆首阅,任何迫害消息的透露被视作“严重违纪”,遭到更严酷的报复性打压,剥夺日后的会见权。

三、狱警胡阳主要参与或直接操纵的部分迫害事实

(一)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部分案例

案例1:辽宁省本溪市法轮功学员陈妍,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五日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十二监区,三天后,她悲惨离世,终年四十五岁。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八日早,陈妍父亲接到十二监区王姓狱警电话,称陈妍病危,在沈阳雍森医院抢救,要家人马上过去。等陈妍父母赶到时,现场有很多狱警和便衣,七、八个狱警围着,说让陈妍父母走在最前面;这些狱警跟在后面,刚到房间,她们使劲将陈妍父母推一边,陈妍母亲奋力冲到前面,看到的是陈妍遗体:女儿睁着双眼,张着嘴,头发如乱草黏在一起……老母亲抚摸女儿的身体是冰凉的,老母亲似乎想把女儿的身体焐热,想要女儿醒来,她怎么也不敢相信女儿会这样离她而去……

狱警欺骗说陈妍是心衰而死。然而,家属质问:孩子是什么时间离世的?医生说:“到这儿就没有生命迹象了。”具体时间没人告知。王姓狱警说:“八号早上洗漱时,别人都起来了,陈妍没起来,才发现的。”之后又改口:“早上洗漱时,陈妍穿完衣服后就不行了。”前后就有两种说法,真相到底是什么?!

陈妍母亲质问:“我女儿五号下午被监狱接收,说明她是正常的,符合接收标准的,为什么仅三天人就死了?”在场所有人都不吱声。法医尸检时,不让陈妍父母知道检查什么项目。尸检结束,陈妍父母要尸检报告,沈阳城郊检察院一名检察官称:尸检报告下来后找监狱要。陈妍父母问在场人姓名,没一个人告诉。其母跟检察官要电话,不给,问姓名,不说;一再要求下,只给了办公电话,还是个空号。

尸检后,给陈妍遗体穿衣服翻身时,从陈妍嘴里流出黑色粘液,法医对此没做鉴定。监狱要求陈妍父母签字,火化遗体,她父母坚决不同意,要女儿死亡的真相。陈妍遗体现存放于沈阳回龙岗殡仪馆。

案例2:辽宁省大连市法轮功学员仲淑娟,二零一八年被非法关押至辽宁省女子监狱。在十二监区,因其不认罪、不转化,狱警指示刑事犯大小便不给她卫生纸用,带去的东西全部封存。仲淑娟在监狱被迫害成乳腺癌,此前她的医检报告还有“腰二椎体爆裂骨折、腰二至四椎压缩骨折、腰椎间盘变形”等多种严重伤病。二零二一年初,家属书面为她申请保外就医,被狱方拒绝。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下午,仲淑娟在十二监区离世,终年六十六岁。

案例3:辽宁省鞍山市法轮功学员孙敏,二零一七十月十日,投监前三天出现胸闷伴有阵痛、心律43/分,被送往鞍山市中心医院急诊。十月六日、七日在长大医院住院观察,检查出窦性心动过缓和低钾血病症。这样的身体,辽宁省女子监狱竟接收并把她投入十二监区严管队。十月三十一日,副监区长陈硕、分监区长胡杨来到孙敏家中,称孙敏患有冠心病、窦性心律过缓(40次/分)、高血压(260毫米汞柱)、心律失常和肺炎,时刻有生命危险,哄骗孙敏父亲在拿来的资料上签字。孙敏父亲要求见女儿,胡杨称监狱正在修大门,不能接见,让其父等电话。

孙敏八十二岁的老父亲向监狱递交保外就医申请,遭狱方拒绝。孙敏被关押近五个月,监狱无端剥夺家属的探视权。二零一八年二月七日,孙敏父亲与其妹最后会见。当时孙敏非常瘦弱,双腿被迫害的已不能走路,是被人背出来的,视力明显下降,右耳听不清说话,还流着脓,说话也不怎么流利。当孙敏妹妹问她用不用存钱时,孙敏说你给我也花不出去。当被问到冷不冷时,孙敏的回答是:别人不冷,我冷。也许是瘦弱原因,更可能是正在遭受十二监区惯用的折磨方式——冻刑。

二零一八年三月八日上午十点二十分,孙敏父亲接到狱警电话,说孙敏吃完早饭后晕倒,正在医院抢救;家人赶到沈阳监狱管理局总医院,见到的是穿着紫色寿衣的孙敏遗体;年仅五十岁的优秀教师被迫害致死。当时在场的监狱管理局总医院王大夫证词也证实孙敏送到医院时已是死亡状态,医院还出示了心脏停止跳动的心电图。当孙敏的老父亲问女儿死亡原因时,所有在场人三缄其口,连明确的死因都不给家属!

孙敏父亲提交书面申请对女儿遗体尸检,并聘请律师向有关部门控告:时任辽宁省女子监狱长贾福军、十二监区长郭晓瑞、陈硕、队长胡杨等违法犯罪人员,涉嫌非法剥夺宗教信仰罪、渎职罪、虐待被监管人致死罪、毁灭证据罪等。控告举报验证码:中纪委:152CCAI38544AKWG1807;最高检察院:2018032867f2f60d。

(二)老年法轮功学员被虐待的部分案例

案例4:辽宁省沈阳市七十岁的赵喜兰老人,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在二监区入监队只待一宿,第二天早上,被转到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十二监区——集训矫治监区。赵喜兰被带到一楼407室(库房)。一早上,包夹刘晓雪、李娜借口说这屋新装修的,有味(其实根本未装修)故意开窗冻赵喜兰。正值严冬,包夹不让赵喜兰穿棉袄,对她罚站,逼迫赵喜兰“认罪”、“转化”、写“五书”;并威胁恐吓:不写,把你女儿也抓进来。同期被迫害的还有田秀梅、田丽平、王欢等法轮功学员。十二监区剥夺赵喜兰等法轮功学员的会见、通话、购物等诸多权利。包夹严密监视不让学员之间说话,每日被逼迫看诬蔑师父的造谣录像,不让闭眼睛。上午看,下午写“思想汇报”,持续一个月。之后被非法录像“验收”。

案例5:辽宁省锦州市的八十一岁王桂霞老人,二零二四年七月十八日初到十二监区,狱警便将她单独关进一个房间,唆使刑事犯张瀚文(迫害最为积极、凶狠)、范丽丽、许丽艳对其体罚、洗脑、辱骂、甚至殴打。犯人张瀚文,许丽艳拽着老人衣领施暴,老人的大声呼救却被扣上“吵监闹狱”的罪名。每天以指定姿势罚坐十六个小时,脚腕肿胀如小腿肚粗;逼迫看污蔑法轮功的录像;多名刑事犯以“车轮战”形式逼迫她写“五书”,软硬兼施。连续三天不让她上厕所、喝水,饭打来也不给吃;连续十七天没有热水喝……年过八旬的王桂霞老人每时每刻都承受着超越人体极限的折磨。

案例6:辽宁省锦州市的古稀老人杨凤英,自二零二三年四月三日被送进十二监区,同样被弄到没人的房间,因不放弃信仰,被六个刑事犯(刘晓雪、陈雪飞、周鹏飞、韩玉玲、卢媛、徐莉莉)强迫以立正姿势站在一块砖内。杨凤英不配合,这些人便一拥而上,强按老人弯腰九十度、将胳膊背到后面、往上抬,老人顿时疼的不行。这些人把擦地抹布往老人嘴里塞,不让睡觉,只要一闭眼,他们就拔她的眉毛;将写着侮辱法轮功创始人的卫生纸往老人裤子里塞,往后背写污蔑法轮功创始人的污言秽语。杨凤英老人如此被强行罚站了五天五夜,腿和脚都肿了;在她迷迷糊糊的时候,这些人以流氓骗术骗得手印;然后不分昼夜、整宿整宿的逼老人写“五书”……监区长期不让老人订购食品,狱警告诉其包夹,“这个老太太特别自私,家属都不愿管她”,以此扼杀人们对杨凤英老人最后的怜悯。这是监狱内部对法轮功学员“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名誉上搞臭”的一个剪影。

案例7:辽宁省锦州市现年73岁孙继萍老人,在锦州看守所被迫害致血色素不足3克情况下,看守所和监狱串通一气,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将她带到医院输血后强行投入监狱。孙继萍非法关押在第十二监区时,被吸毒犯何丹、梁春侠、及不知名犯人轮番看管、体罚、洗脑。二零二一年十二月末一天,犯人们将她带到北边没阳光的房间,强迫罚站在地中央;夜间犯人把她的棉衣、棉裤扒掉,扣子揪下来,只让她穿单衣、单裤,然后开窗冻、让寒风吹;两天两夜不让上厕所……孙继萍腿肿的老粗、站不住、不能弯曲,肚子胀的鼓鼓的、憋的生疼。原本孙继萍就重度贫血,身体非常虚弱,如此折磨身体到了极限,生命已垂危。此时狱警才把她送入医院,在床上输血时,他们还给她戴上手铐、脚镣;并在不告知本人情况下,把她账面的二千元钱划走。

案例8:抚顺市东洲区七十九岁孙彦智老人,二零二一年底被送进十二监区遭洗脑迫害,之后被诊断出腹部肿瘤,身体十分虚弱、消瘦憔悴。

(三)法轮功学员被残忍折磨的部分案例

案例9: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田秀梅,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在十二监区,包夹往她鞋里倒凉水,她穿着单衣时开窗户冻她,只给她一小口饭吃,甚至剥夺饮食,吃包子时不给她,并对她威胁恐吓;晚上不让睡觉,号子(巡逻犯人)五分钟一叫;田秀梅遭受体罚、精神等多种虐待,持续十多天。田秀梅被迫害出严重病症,糖尿病很厉害,脑袋哆嗦,腿肿得锃亮,被逼吃药,遭田秀梅拒绝。

案例10:辽宁省抚顺市五十四岁张传文,二零二三年八月一日被非法投入十二监区。刑事犯不让张传文睡觉,逼她站着看污蔑大法的录像。张传文不看,这些人就对她侮辱、谩骂、殴打。张传文被打掉四颗牙、被打休克送去医院抢救,医生诊断为心脏病。十二监区对此掩盖,继续迫害三个月,长期每顿只一个饼子充饥、不给菜。期间,狱警队长吴明佳逼她与大连旅顺法轮功学员杨秀美(时年78岁)长时间坐板凳,屁股都坐烂;之后软禁于十二监区109室,由犯人翟媛媛长期逼迫高压洗脑。

案例11:辽宁省大连市法轮功学员宋晓美,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被非法投入辽宁省女子监狱。四月三日上午被转到十二监区被秘密“转化”迫害。期间,不让上厕所、不让睡觉、不让闭眼、在一尺见方的范围内直挺挺的罚站、几个犯人轮流不断对其灌输洗脑、精神施暴;尿到裤子里不让换,春寒料峭的天气开窗冻……宋晓美被迫害了四天后违心妥协。

同期被迫害的学员有:金晓梅、孔英、于守芬、许清芳、于春梅、崔凤、谭华丽、郭佩璐、张英玲、杨凤英、梁淑杰、康桂云、宋晓美、郭淑芬、李臣英、孙丽娟。血雨腥风的“转化”后,是持续三个月的洗脑迫害、分散关押,学员每日被强迫反复观看洗脑视频,狱警利用犯人软硬兼施、变化各种计策胁迫学员污蔑法轮功、攻击个人信仰,回答所谓的“验收题”。

案例12:辽宁省大连市法轮功学员郭佩璐,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被非法投进辽宁省女子监狱,四月三日上午转入十二监区秘密迫害。狱警指派多名犯人对其轮流攻坚转化,利用软禁、体罚、熬鹰、不让上厕所、强制洗脑、精神打压、威胁恐吓、车轮战等方式强迫认罪、写五书。四月三日晚,郭佩璐被叫到办公室,科长胡杨询问郭一些情况,见其不回答,甩出一句“恶心死了!”;二小队狱警高鑫晶传达其家属如何的“痛哭流涕”,以此向郭施压,见郭没言语,训斥道:“不说话就滚出去!”之后继续整宿整宿体罚不让睡觉,白天黑夜轮番洗脑,只要动一下、闭会儿眼、或手脚没放好就被警告威胁。四月四日下半夜,郭佩璐被迫害到出现心悸症状,犯人依然连拉带拽的拖其继续罚站,并威胁送去医院打不明药物;狱警通过巡岗送来U盘强迫其观看洗脑录像。四月五日下午,郭佩璐处于濒临休克、意识模糊时,几个犯人仍连拖带拽的逼其罚站、强迫睁开眼睛……直至其违心妥协。历经五十多小时的非人折磨,郭佩璐腿脚出现明显体表伤,腿脚青紫、极度浮肿,表皮下面都是水,无法正常行走。

案例13:辽宁省普兰店市年过六旬的徐强,只因与他人透露自己因不愿“转化”被打,集训矫治近一个月,被单独软禁终日遭受刑事犯整治、精神施暴,之后在批斗大会上经受千夫所指,徐强被逼迫流泪“澄清”:自己是在污蔑“政府”。徐强被枉判九年十个月,狱警高鑫晶曾说,“徐强现在还认为有法身存在,她一定会把刑期坐满。”之后,徐强被更换小队,经常遭受狱警孟姝涵高声责骂和无理处罚,致使其在十二监区举步维艰,不敢与其他学员说话,甚至对视都被警告。

案例14: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潘晶,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被劫持至辽宁省女子监狱十二监区。据狱警队长孟姝涵所说,需先在那里“学习”一个月,即强制转化与洗脑。二零二五年五月获悉,潘晶在狱中再次绝食反迫害。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三日,在加拿大多伦多市中心,潘晶的女儿杨曼在法轮功反迫害二十六周年集会上为至今仍被非法关押的母亲呼吁:期望外界关注辽宁省女子监狱对潘晶女士的迫害,同时谴责中共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残酷镇压。

案例15:辽宁省营口市法轮功学员张玉霞,二零二二年六月入十二监区后因强制转化身体受损:她的一只眼睛已失明,另一只视力也接近失明;心脏异常,曾被送到沈阳市739医院急救,诊断为急性心梗。医生说急性心梗三级以上可办理保外就医,狱警以条件不够为由不予办理。

案例16:辽宁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张桂芝,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十二监区。她被犯人日夜折磨,二十四小时连续罚站,不让喝水,不让上厕所,不让睡觉;从禁闭室到所谓的“学习室”,犯人日夜不停地骂师父、骂大法、骂法轮功学员,强制看诬陷师父和大法的光碟;她们往张桂芝前胸、后背、内裤、裤裆里塞写师父名字和某某某灵位的纸条,用极其卑劣下流的手段侮辱师父和大法。同期被以此类手段迫害的还有法轮功学员李桂萍、潘云香。

案例17:辽宁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姜伟,二零一九年四月被强行送到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十二监区。因拒绝转化,姜伟经常受饿;狱警指使刑事犯对她辱骂、殴打、虐待、长时间的罚站折磨;给她打不明药物;每隔一段时间,就听到她喊叫,整个人瘦了一大圈、脸色憔悴、被迫害的极度虚弱。狱警不让家属会见、也不让她与外界联系。后来,监区令两个刑事犯看住她,三人一屋,建立“死行动组”,不让她擅自行动和大声说话。胡杨告诉包夹:她擅自说话就用封条贴她嘴。

案例18: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刘翠梅,二零一八年三月七日下午被送到集训矫治监区,即十二监区。三月七日当晚,在二一零四房间,犯人关翠和于秀梅让刘翠梅蹲着,问她叫啥名,刘翠梅不说,于秀梅随即就打她的脸,此人力气非常大,打的刘翠梅眼冒金星。三月八日,在二一零九房间,关翠和于秀梅让刘翠梅面壁手放两侧站着,她站了一天,手都控肿了。后来,她们继续让刘翠梅手放两侧站着,因手已经肿了,刘翠梅没听她们的,把两手放在了一起,以石晶、于秀梅为首几个犯人拽刘翠梅头发,把她按倒在地,用脚踢、踹她的头、耳朵,刘翠梅耳朵被踹的说话都得堵着,不然就听不清自己说的话,乌拉乌拉的。

三月八日晚九点多刘翠梅上厕所后,间隔约十五小时才再让她去;从看守所带去的日用品、衣服,因其不写认罪申请,她们就不给用。为抗议迫害,三月十日早晨刘翠梅只喝粥,中午没吃饭。当时她所在的四小队狱警胡阳找谈话,问她为什么不吃饭。刘翠梅说犯人打她,不让上厕所,刘说话时用手堵着耳朵。胡队长问:你耳朵怎么了?刘说被犯人打的。她叫刘翠梅回屋后,拿录像说带她看耳朵,刘说不去,她就走了。

几天后,刘翠梅被用担架抬到监狱医院,几个人按着给她打针,因其不配合,就在臀部打了一小针;然后把她拖到住院部,铐在床上强行打针,日夜不断的打,最后她胳膊肿的打不了针,就在脚上打。刘翠梅绝食约半个月,她们强行给她插管。刘翠梅停止绝食后,被带回十二监区。因不承认被强加的罪名,她拒绝报数。犯人关翠、于秀梅强行按她蹲下,每次刘不报数关翠都使劲打她的头、用脚踢,于秀梅把她按坐在地,把她的头往墙上撞。一次,在二一零四房间,刘翠梅坐小板凳,关翠使劲打她的脸、让她报数……

案例19: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邵英慧,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六日被投入辽宁省女子监狱,入监后被分到集训矫治监区一小队,时任狱警队长是胡阳。邵英慧进狱警办公室时因拒绝说出罪犯的报告词遭犯人何义杰毒打,随身衣物、日用品包裹被拿走;床垫、被褥全部撤下,只留两个白被单,让盖一个、铺一个;犯人杨藩、何义杰将她的棉衣、棉裤强行脱下拿走。

一次,邵英慧被带到没有监控的房间,遭到五个犯人围攻。何义杰打的最狠,杨藩使尽全力扇耳光,她们抓住她的手强行往空白纸上按手印,说是“五书”,邵英慧奋力挣扎,事后发现右手背被抠下一个指甲印,至今疤痕还在。犯人孙罗艳用浇花的小雪碧瓶(瓶盖上扎了几个眼)把她的鞋、袜全部浇湿。

一个星期天,杨藩、何义杰让邵英慧蹲地上(躲着监控),上来打人,邵英慧在地上躺了大概半天。一日犯人们出工后,何义杰、何姝叫邵英慧坐小板凳,要求双腿、双脚并拢、双手放腿上、腰挺直,一动不动;没见她痛苦,又改让蹲着,蹲着难受,时间一长腿、脚全肿;期间对她侮辱、谩骂、人身攻击,杨藩(小队管事犯人)几次进来,攻击师父、对她侮辱。

又一天(大约十二月十七日)何义杰叫邵英慧蹲地上,见她蹲不住,何姝用浇花水瓶往她头上和四周浇水;见她坐地上,何义杰就疯狂打人,邵英慧大声哭嚎,像抽风一样(监控拍下全过程,事后队长胡阳调监控查看)。一个狱警闻声赶来,怕出人命,叫何义杰把她抱床上。狱警见是空板床,喝令何拿回床垫、被褥,之后棉服也归还了。

(四)欺骗家属、秘密实施迫害的案例

1、狱警阻挠家属会见、保证“文明执法”

案例20: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王威,于二零二五年九月十六日被劫持到十二监区。九月十七日,狱警孟姝涵电话告知其女王晓晨:“你的母亲昨天已经正式到十二监区服刑了。”王晓晨表明家属态度:“了解到监狱针对法轮功学员的种种迫害手段,作为家属很担心母亲的处境…”孟姝涵信誓旦旦:“我们的教育也好,我们的政策也好,都是没有一条违背法律的,我们不会做违法的事,这里是执法的不是违法的,我们肯定会依法依规的去执法,这个你放心,我们不会做什么过分的事。我觉得我们在每一次的转化过程中,对犯人的教育过程中都没有违法违规的事。我知道你是担心,但是你没必要去这样评论政府、监狱的管理。”之后孟姝涵一再追问王晓晨对法轮功的态度,“你是支持你母亲炼法轮功的,对吗?”、“那你是支持她的对吧?”……以家属态度不利于当事人改造为由提出违法要求,让家属写承诺书,保证会见通话中不出现对法轮功好的一面的宣扬等。以不是会见日为由不许会见,并说让王晓晨弟弟会见,故意剥夺王晓晨会见权。

九月十八日,王晓晨到狱务服务中心递交《保护王威生命安全的紧急申请书》,工作人员拒收,说这种材料没收过,不知道往哪个部门递交,还说家属太多虑了。九月十九日,王晓晨见到监区领导(三十多岁,戴眼镜)和狱警孟姝涵。王晓晨问:“能保证我母亲的安全不?”此领导说:“一定能,你放心。”还说:“你看我俩面相哪个也不象会打人的,你不要听别人说,我们上面也是有领导看着的,不会做违法的事。”

2、王威遭受秘密迫害 罪恶计划细思极恐

九月二十四日,王晓晨和母亲通上电话,通话前狱警王晰月要求不能说关于法轮功的事。通话声音特别小,明显感觉王威受到严密监视,害怕的不敢说啥:“女儿你别到处找了,别管我了,没事儿。”又说:“我眼睛模糊,看不着东西了……”几经波折,十月十日,王晓晨终于会见到自己的母亲。当王晓晨看到眼前的母亲时一下被惊到,不到一个月时间,王威被折磨得脱像了,全身骨瘦如柴,苍老又憔悴,头发全白,脸上都是褶皱,双手和前胸大骨节突起,没有肉,只剩一层皮包着……王威刚坐下两行泪就流下来,没哭出声。王晓晨问:“妈妈,你怎么了,吃不饱饭吗?怎么瘦成这样?你瘦的已经脱像了……”狱警王晰月在一旁戴耳机监听,马上抢话:“赶紧告诉你女儿,过节咱都吃啥了?有月饼、有鱼、有水果,还演节目了,是不是?”谈话过程中,王威目光一直流露恐惧的神情,还是告诉女儿:别到处找了,别管我了。看到母亲被迫害成这样,王晓晨整个会见过程含着眼泪强忍着没流出来,心如刀割。会见大概二十分钟通话自动切断。家属认为,王威一定遭到严重迫害并受到威胁恐吓,所以不敢说什么。

据知情人士透露,二零二五年过年期间,辽宁省女子监狱十二监区科长、干事、队长已针对王威预设一整套“转化”迫害方案,且提前拿给包夹准备。对王威的迫害手段及方式是狱方精心制定和研究好的,是有预谋有针对性的在实施迫害。可见中共对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庭残害的用心和险恶程度细思极恐。

(五)小结

上述事实清楚表明,发生在辽宁省女子监狱十二监区内部对法轮功学员的酷刑迫害、强迫“转化”、剥夺基本人权等严重侵害行为,并非某些刑事犯、基层狱警的孤立行为,是在其上级监区长、科长的指使和纵容下,持续实施的有预谋、有计划、系统性的迫害。胡阳作为十二监区专职“转化”的直接主管,对此严重侵犯人权的系统性暴行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

四、迫害法轮功是反人类罪行

“信仰与言论自由”作为人类文明共识被写入《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任何对信仰与言论自由的剥夺,任何针对法轮功学员的身份执法,都在践踏最基本人权。迫害法轮功在世界范围内被定为反人类罪、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并与纳粹同罪。

中共惯以“反华势力”给异议人士扣帽子,以“干涉内政”来反对国际制裁,实质是掩盖其破坏民主、践踏人权、肆意残害中国人的借口。至今依旧不断编造虚假信息向监狱内部渗透,钳制一批狱警继续为其所用、充当罪恶实施者与承担历史罪责的替罪羊。

目前,《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在世界多国已成为立法,针对人权迫害者拒发签证,冻结海外资产,已发签证者(含绿卡持有者)可能被拒绝入境,包括亲属亦将受到严厉制裁和惩罚等(“迫害者”包括、但不限于直接迫害者,也包括制定政策、下达命令以及协同者)。该法案的实施,标志着任何侵犯人权践踏人权的人都将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全球三十个国家已制定或准备制定相类似的人权法案。世界诸多国家,无论政府或民间,愈加关注对法轮功信仰群体这场非理性、非人性的迫害,对迫害者国际制裁的声浪越来越高、成为大势所趋。

二零二四年一月,欧洲议会通过决议2024/2504(RSP),敦促中共立即停止对法轮功信仰者的迫害。

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日,十五国一百三十多位议员签署联合声明中表示,对法轮功信仰者的暴行已经得到人权组织、政府机关及联合国的广泛记录。

二零二五年五月五日,美国国会众议院再次全票通过《法轮功保护法案》(H.R.1540号),要求发生在中国的对法轮功的迫害必须立即停止。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十五个联合国成员国发表关于中国人权状况的联合声明,谴责中共有针对性的迫害包括法轮功信仰者在内等群体,敦促各成员国推进有意义的问责。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九日,在《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通过七十七年之际,反对活摘器官医生组织(DAFOH)举行国际研讨会。多国政要以及知名专家发言谴责中共迫害法轮功、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行径,呼吁制止这一群体灭绝罪行。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日国际人权日当天,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发布二零二五年年度中国人权报告。报告谴责中共迫害法轮功。同日,德国西德意志汇报(WAZ)在盖尔森基兴市(Gelsenkirchen)当地版报纸以“我们对活摘器官视而不见” 为标题刊登专访,呼吁德国社会不能为利益出卖灵魂,对中共活摘器官置若罔闻。

今年“七.二零”法轮功学员反迫害二十六周年之际,全球各国四百余名政要以现场演讲、视频、受访、支持信、联署信、褒奖等方式声援法轮功,要求中共停止迫害,呼吁国际社会制裁参与迫害者。与此同时,四十五国法轮功学员将新一批中共迫害者名单递交各国政府(包括五眼联盟、欧盟的二十七个国家,以及亚洲、欧洲、美洲十三个国家),要求依法禁止迫害者及其家属入境、并冻结其境外资产;并将继续从明慧网选取恶人,整理、翻译其迫害材料,向世界各国政府递交迫害者名单。借此呼吁更多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及时通过明慧网曝光中共监狱中的恶人恶行。

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责任人及其协同者,或早或迟将出现在制裁名单上,也终有一日会得到正义的裁决。愿更多公检法司系统人员能够早日警醒、分清善恶、看清实质、悬崖勒马。

六、结语

目前,台湾超过百万人炼法轮功。有台湾监狱,将学炼法轮功纳入教化犯人的课程,用真、善、忍理念教育犯人,很多犯人由烦躁不安变得安静平和,成功破解监狱教化的“世界难题”。在海峡另一端,中国大陆监狱,每天都有践行真、善、忍的好人惨遭酷刑、强行“转化”。台湾,继承着华夏儿女的传统,珍视真、善、忍普世价值;而中共是从外面引进中国的共产幽灵,在过去二十六年中,用暴力、酷刑、监牢残酷打压着信仰真、善、忍的中国大陆上的华夏儿女,这才造成两岸对待法轮功如此迥异的态度。

信仰真、善、忍,是人生命深处的善念和力量,这是任何强制和暴力都无法最终摧毁的,是真正意义上的生命返本归真之路。中共的酷刑和折磨或许可以一时改变人的表面行为,却永远改变不了一个人向善的归心,更动不了修炼人通过修炼而不断坚定的正念。这是任何外在力量所不可撼动的,也是这些监狱警察所无法真正理解的。

中共的“转化”,这个在世界任何国家都绝无仅有的、摧毁人类基本尊严、道德和普世公理的反人类罪行,这个连冠冕堂皇的中共法律都唯恐避之不及的词汇,却在中共监狱大肆泛滥,直至今日。监狱警察更是一边声称执法,一边不断违法;一边动用暴力体罚与各色整人招数、毁掉所有参与者乃至旁观者内心残存的良知,一边声称自己“代表政府”。诚然,作为暴政机器下的工具,代表的是中共意志,却代表不了法律、天理、良知。

相关信息:
辽宁省女子监狱十二监区迫害责任人:
分监区长:胡阳 (警号:2105565) 电话:15698806316
工作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育新路7号 辽宁省女子监狱(十二监区)
家庭住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154-3号
现监区长:徐曼(警号:2105160)(2023年9月至今) 电话:15698806337
前监区长:吴妍 (2020年12月—2023年9月) 电话:18040086226
前监区长:郭晓瑞 (2020年前)
干事:张茗涵(警号:2105184)
干事:吕思瑶(警号:2105319) 电话:18229677460
干事:李晗 (警号:2105503) 电话:15698806846
队长:孟姝涵(警号:2105292)
队长:王晰月(警号:2105261)
队长:吴明佳(警号:2105329)
队长:高鑫晶(警号:2105258)
队长:张佳璇(警号:2105484)
队长办公室:024-31236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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