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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法轮功学员余树惠面临非法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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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重庆报道)重庆大渡口区60余岁的法轮功学员余树惠在家中被绑架,她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近八个月。近日得知,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图谋九月十四日上午十点在二号庭非法庭审余树惠。

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晚上八点左右,三男一女共四人来到余树惠家,其中只有一人自称姓刘,是九龙坡区石板镇派出所所长,他们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没有法律文书,将余树惠绑架到石板镇派出所。第二天凌晨一点左右,余树惠被劫持到重庆市大渡口区公安分局,之后她被非法关押在大渡口区看守所。

据称,大渡口某小区出现了法轮功真相资料,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当地政保警察怀疑是余树惠散发的,于是伙同石板镇派出所的警察绑架了她。

一月二十四日,警察又到余树惠家里非法抄家,没有搜到他们想作为构陷证据的资料,却把余树惠的一件衣服和一双鞋子拿走了,还打开衣柜拍照。

后来余树惠被构陷到九龙坡区检察院,她现在还被非法关押在大渡口区看守所。家人为她聘请了律师。

二零二四年五月,九龙坡区检察院将案卷移交到了九龙坡区法院。承办检察官张琳违反《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起诉书于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三日移交到法院后迟迟不告知当事人和辩护人,直到两个月后当事人余树惠才被告知已经被非法起诉到法院,完全无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利。为此,家人向检察院投诉检察官张琳并申请她回避。

余树惠,60多岁,修炼法轮功后,她从生不如死的病痛折磨中解脱出来,成为了一个身心健康、道德高尚的人。她在村里是公认的好人,在工作单位,她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余树惠为了让人知道法轮大法好,为了澄清谎言,她开始用不同方式讲清法轮功真相,希望善良的人们不要被抹黑法轮功的谎言所蒙蔽、欺骗,从而仇视佛法、迫害修炼人,给自己的未来带来不幸和灾难,她曾屡次遭受中共迫害,曾被关进洗脑班,被非法劳教三年,还被非法判刑三年。

相关责任人信息:

主审法官:杨建新
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15号
九龙坡区法院
院长:樊非
邮政编码:400039
电话:023-68199967
023-68199968
023-68199700
刑庭:023-68159910

重庆九龙坡区红狮大道2号
九龙坡区检察院 邮编:400039
检察长:刘伟
副检察长:庞忱
承办检察官 张琳(检察二部)
电话:023-63426013
023-63426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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