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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真善忍做好人 天津市六旬齐志银被枉判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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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天津报道)二零二四年二月四日,天津市法轮功学员齐志银先生在北京被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武清区看守所。现得知,齐志银已于二零二四年七月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九年。

齐志银今年62岁,家住天津市武清区上马台镇。他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

早在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天津市公安局出动大批警察和各区级公安分局和下属派出所在全市绑架了37名法轮功学员。

当天中午十二点多,天津公安局国保大队、武清分局国保大队和豆张庄派出所的20多个警察,闯到大碱厂镇法轮功学员高玉明家中,绑架了高玉明及法轮功学员齐志银、周厚美和高建玲。高玉明家中电脑、打印机、刻录机、手机和一万多元现金被抄走,与此同时,齐志银家也被非法抄查。

包括齐志银在内的共有26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留,其他法轮功学员是李永泉、黄俊娟、高玉明、周厚美、高建玲、吕厚芬、崔彦卿、冯俊苓、高立娟、王淑燕、金芝、杨芸香、姜平俊、董学梅、王娟娥、楚燕、王平、蓝淑芬、王姓、徐雪丽、许全胜、何贵荣、王淑英、王海燕、王家华。

此后,至少14名法轮功学员,李永泉、高立娟、黄俊娟、吕厚芬、高玉明、齐志银、杨芸响、周厚美、金芝、何桂荣、徐雪丽、高建玲、冯俊苓、董学梅,被非法批捕、继续关押。

齐志银在武清区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八个月,他以绝食的方式抵制迫害,四十天后,出现命危,他被“取保候审”回了家。后来,天津法院发传票,让他去看守所,齐志银抵制迫害,没有去。随后,齐志银为了躲避迫害,被迫离家,流亡在外。

在随后的时间里,12名法轮功学员陆续被非法判刑、勒索罚款,其中李永泉十一年、高立娟九年、黄俊娟七年半、高建玲七年半、高玉明六年、吕厚芬五年半、徐雪丽四年半、杨芸响四年、周厚美四年、冯俊苓判刑三年半、金芝三年。

流离失所五年多后,二零二四年二月四日,齐志银在北京的女儿家中被警察绑架,又被非法关押到天津武清区看守所。

当地公、检、法人员合伙构陷齐志银。二零二四年八月上旬获悉,齐志银已于二零二四年七月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九年。

中共残酷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已经二十五年多,颠倒是非善恶。中共警察非法抓捕、入室抢劫,给众多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而且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是合法的。

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和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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