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导迫害法轮功 中共各地政法委书记遭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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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六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中国大陆报道)近日得知,又有辽宁省郭显军、湖北省冯荆柯、安徽省孟庆银、青海省汪山泉四名原任或现任政法委书记遭恶报,被判有期徒刑或被查。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后,政法委、“六一零”操控国保警察,对法轮功学员随意拘禁、绑架、勒索与抢夺财产,劫持在监狱、劳教所、洗脑班、看守所、戒毒所与精神病院等场所酷刑迫害、逼迫“转化”,是具体执行、实施迫害法轮功的专责机构。

善恶有报是天理。目前,中国大陆已有众多的政法委书记遭恶报,同时还有被打虎落马的中共其他高官,全部都是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捞取政治资本的人,包括迫害法轮功“六一零”组织的头目周永康、李东生。无数历史教训告诉今天:中共一贯是卸磨杀驴,而跟随中共一条路走到黑的人,只能是自己害自己,成为中共陪葬。

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原政法委书记郭显军被判处十一年徒刑

郭显军,男,汉族,一九六二年九月出生,郭显军在二零零四年至二零零九年间曾担任台安县政法委书记一职,任职期间,郭显军多次部署迫害台安县的法轮功学员,犯下了累累罪行。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消息,郭显军涉嫌违法被调查。二零二四年二月,郭显军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0万元。

郭显军参与迫害台安县法轮功学员的部分事实简述:

◎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新开镇六间村大法弟子徐丽春回娘家达牛乡讲真相,被恶人举报,达牛乡派出所警察将她抓走,徐丽春被判三年劳教送到马三家劳教所。邪恶的周永康窜到辽宁亲自督阵,继续抓捕高蓉蓉,并向辽宁传达镇压法轮功的密令,鞍山市台安县为了配合周永康的指示,疯狂抓捕大法弟子。

◎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大法弟子伏玉芳(女,六十多岁),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八日上午被当地派出所从家中绑架,并被十多名恶警抄家,伏玉芳当天晚被放回,第二天又被绑架了。

郭显军在担任台安县政法委书记期间已经遭到了恶报,肾癌切除一肾,但郭显军并没有因此而收敛,在江氏政治流氓集团钱权名利的诱惑下,将迫害法轮功学员当成了升官的政治资本,升任台安县副县长兼县农高区管委会主任、台安县委副书记、台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二级巡视员。郭显军于二零二二年九月退休,半年后遭恶报落马,现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0万元。

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政法委书记冯荆柯被查

从二零一六年至二零二四年四月,冯荆柯任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政法委书记期间,一直追随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

公安县大量法轮功学员长期被骚扰,有三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他们分别是:二零一九年,李月虎被非法判刑一年;二零二二年,张国亮被非法判缓刑一年半;二零二三年,谢圣英老人被非法判刑三年。

作为公安县政法委书记的冯荆柯,对当地法轮功学员的被迫害负有主要责任。

安徽省委第一巡视组原组长、原阜阳市政法委书记孟庆银被查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三日大陆媒体报道,安徽省委第一巡视组原组长、原阜阳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孟庆银被查。

孟庆银,一九五五年十月出生,安徽岳西人。主要履历: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四年,任阜阳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二零一二年二月,任中共安徽省委巡视组第一组组长。期间,孟庆银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孟庆银任阜阳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期间的部分迫害事实:

◎二零零四年四月十六日,安徽省阜阳市“六一零”恐怖组织、阜阳市国安局、阜阳市公安局的不法人员,大规模的合谋绑架了至少六位阜阳市大法弟子,她们是:阜阳市颍泉区教委干部李纪娟、阜阳市中房公司干部刘俊颍、阜阳市百货大楼职工吴玉峰、阜阳市汽车运输公司职工苏美凤、阜阳市建筑集团公司职工查素珍、阜阳市柴油机厂职工汪成功等,还有多位大法弟子的家同时被抄。

此前,不法人员还先后绑架了阜阳师范学院家属院大法弟子张侠、阜阳市颍泉区大法弟子邹兰彬、阜阳市插花镇大法弟子高明秀。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二日,阜阳市口孜镇派出所宋所长、警察邢××等不法人员未履行任何手续,绑架了口孜中学教师李洪喜和七十多岁的老人李友邦等两位大法弟子。不法恶警连李友邦七十多岁的老伴也不放过,往老人脸上狠狠抽了两巴掌。

◎在安徽省阜阳市政法委书记孟庆银、阜阳市“六一零”头子戚成刚的操纵下,阜阳市颍州区法院在二零零四年中国新年前夕,对阜阳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近一年时间的十名大法弟子进行了秘密宣判,非法判刑三至七年。从二零零四年一月三十日起,在看守所被关押的十一名大法弟子开始集体绝食绝水抗议,多人出现了生命危险。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范文芳、高勇、李策、吴宏伟、李丽、程云峰、欧阳莎莎、王玉玲、巩春芳、郑宝等。

◎在阜阳市“六一零”恐怖组织的操纵下,阜阳市公安局恶警于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五日绑架了大法弟子范文芳。五月二十六日他们把她套头蒙眼、秘密送到临泉县看守所非法关押。阜阳市颍州区检察院、法院对她施加新的迫害,于十二月三日非法审判中,她被两个法警用担架抬上法庭。

青海省西宁市政法委书记汪山泉被查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六日中国大陆消息,青海省西宁市政法委书记汪山泉被查。

汪山泉,一九六八年七月出生,土族。主要履历: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一年,格尔木市市长;

二零二一年至二零二三年八月,任格尔木市书记;二零二三年八月至二零二四年五月,任西宁市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部长。期间,汪山泉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汪山泉任格尔木市市长、格尔木市书记、西宁市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格尔木市委书记汪山泉,带领市政法委书记、政法委副书记、区委书记、公安局长、国保队长、街道书记、社区主任 等人约法轮功学员亢金英谈话,逼迫亢金英签“三书”。亢金英说:宪法赋予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权利。汪山泉说:“我有政法委的文件,还有机密文件你们是看不到的,”亢金英说:“这些文件不是法律,是违法的。”汪山泉说:“别给我讲什么法律,接下来的事就更不讲法律了,不签三书,我就派30个人到你家一天24小时守着,限制你一家人出行,以检修的名义,给你们停水停电。”

接下来,汪山泉又到亢金英的儿子的单位恐吓单位老总说:法轮功是敌我矛盾,是阶级敌人。还给他这么好的岗位,工资拿的那么滋润,这是给他们输血,你们这个单位还想不想干了!恐吓亢金英的儿子说:限制你一家人出行,如发生冲突,就打110来抓人。那么大年龄了出个什么状况很正常,不过我们会打120抢救,能不能抢救过来就不知道了,导致亢金英的儿子被单位解雇。

◎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下午,在西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统一指挥下,对四个辖区的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行动:城北区国保大队绑架了郑小华与一个八十七岁的女学员;城中区国保大队对郑小华小姨雷某(非修炼人)和法轮功学员李秀平(男,七十多岁)实施绑架;城西区国保大队对法轮功学员荣香莲(女,八十多岁)绑架;城东区国保大队对法轮功学员张秀兰(女,七十多岁)绑架。

城北区国保大队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下午,在郑小华家非法搜走电脑,打印机,两部笔记本电脑,手机,大法书籍,资料若干,现金两万多元等私人物品。据称,因她将真相资料存放在她小姨工作间,故她小姨被绑架。

郑小华女士是一个修炼三年的新学员,五十六岁。郑小华已经被关押了三个多月,仍被非法关押在西宁市公安局看守所,其余四人均于五月十日被先后释放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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