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向内找 修炼不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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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三日】偶然有事我与同修A一起乘车,A同修告诉我那次请律师,同修B出了两千元钱,我当时心里咯噔一下,我说我还不知道B同修出两千元钱一事。“那次请律师”是指二零一二年。我被绑架到看守所,外面的同修张罗请维权律师,就在律师来本市的当天,我也回家了,这是后来同修告诉我的,当时我也没有考虑经费问题,也就没问。这事就过去了,一晃十几年,同修今天谈及此事,还说B同修问过此事,我想这是人家向我要当年替我出的两千元钱呢!还,应该还,欠债还钱理所当然。我立马表态:“哦,还有这事?我回去就还给B同修。”口里这么说,那思想飞快运转:过去十几年的事,现在还提起?我也没少帮同修啊!还有那么一念觉的同修修得差。

回家后,我知道我有点心口不一,需要向内找,好好归正一些不在法上的思想念头。说来惭愧,我也是老学员,修大法二十七年了,在我记忆中,还没有一次抓住一件事,认真对照法向内找、挖掘挖掘、修自己。我明确告诉自己就这件事上学会向内找。我有这种想法也源于这段时间背法,我背《转法轮》已三遍了,在前二遍基础上,这次扎实些。心里装着法,遇事就用法对照,指导修炼。

我采用一问一答方式问自己:这钱是不是你用的?我回答:是为我用的。我又问:别人替你垫上,是不是应该还上?回答:应该还上。我又问:A同修不怕抱怨,提醒你这事,还债,让你前行中更轻松,对你不是天大的好事吗?!你怎么不应该感谢A同修呢?不是人家修得差吧,是你修得差。确定这笔钱应该还给同修,我觉的还不够,当时我心里“咯噔”一下,为什么咯噔呢?还是有原因的。我得找一找,一思一念,一闪一过是什么意思。不能让坏东西跑了。

我就顺着为什么不高兴?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滋味?挖下去。这么多年,我自认为在钱上比周围(至少我知道的同修)拿的多些,有的用在资料点上,也有给需要请律师的同修,都是默默的,认为是应该,同修有困难,互相帮助。现在出现了:十几年前,我身处黑窝时,同修帮我请律师花了两千元钱,十几年后的今天同修开口要我还钱。我心里犯嘀咕了,有种凄凉感,我那么帮同修,轮到我需要帮助时,就这样……有利益心,但不是主要的,面子心也有,也不是主要的,埋怨心,埋怨同修不该要,如果单纯借钱,肯定要还,那为什么这个钱还起来不那么痛快呢?我找到了:我觉的我在大法中付出比这两千元钱多的多,有种居功的心,可以当成资本,索取一点,拿点回扣,当成筹码,为私为我的心,暴露无遗。

找到这吓我一跳,竟然还隐藏这么一颗肮脏的心?正法已到尾声,我能带着这颗肮脏的心重返天庭吗?请律师的事,过去这么久了,同修现在提起,我就有点疑惑,原来是师父的安排,让我找到此心,提高上来,同时又还了债,感谢师父慈悲,感谢同修无私的帮助。

我悟到:自己认为为大法付出多少,为同修付出多次,都是用人心看待的。经济比较富裕、性格开朗、乐于助人。这是师父给的。“天体、宇宙、生命、万事万物是宇宙大法开创的”(《转法轮》〈论语〉),何况小小的我呢?这是我修炼的过程,必须要做到,在久远誓言中或许就有“要用钱资助证实大法呢”?不是给多了,唯恐给少了呢!没有兑现誓言。弟子永远永远欠师父的,用自己为法付出多少居功,是多么危险。

谦卑也是我很欠缺的一方面,邪党文化的狂妄自大,一切我当家,一切我说了算,“我”字当头,为“我”所有。这个私、这个自我,正是生命掉下来原因,也是生命再次成神的强大阻力,是我们修不成的真正原因。师父要我们“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精進要旨》〈佛性无漏〉)。

修炼二十七年的老学员,学《转法轮》上千遍,应该有吧!但真正向内找还是最近开始的,当然简单的、明显错误还是会找;比较复杂,好象与自己没相关的事,就又变成“手电筒”了,不照自己,专照别人了。第一念就找自己,形成机制,还有待我努力。坚定的找自己,修去人心、人念,返本归真。

我读了国外同修文章说,得了法后,感到内心的平静,我不能领会同修心情,但通过最近时间背法,心性得到提高,特别是慢慢的学会向内找、去执著,纯净了自己后,我也感觉心里平静、平和了许多,多年的压抑减轻了许多,觉的天也高了、地也宽了,内心里有种喜悦感:修炼也不那么难了,不那么苦了,很神奇、很美妙。

以上是个人的体会,不在法上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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