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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上海长宁看守所的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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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上海报道)上海长宁看守所原地址是清池路108号,于二零一八年搬至北翟路1436号(长宁拘留所在同一地址内的另一栋楼里)。看守所的大楼是新建的,硬件设施看起来有改善,环境比较干净,但对人的管制却非常邪恶;强制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穿黄马甲,由两个包夹监视一举一动。法轮功学员何冰钢被非法关押五个月后,出现四肢瘫痪、头晕头痛、睡不着觉,而且还会大小便失禁。

一、监室的环境与生活

长条形的监室大概有3.5-4米宽,约15米长。朝向走廊的监室门有实心的铁门和栅栏门。监室内有长通铺,大概10米长,十几个人睡在上面,头对脚,脚对头式的睡觉。通铺下的格子里是储物空间,大帐箱和脸盆等可以放在里面。监室内还有毛巾架,水杯架,书架。

监室的墙上有喇叭,狱警可以呼叫通知。一个监室有四个摄像头,头顶一个,两侧监室门的墙上各有一个摄像头,水杯架旁的对讲器上还有一个。可以说是进入其中的人,是全方位无死角被监控的。也就是说吃饭,睡觉,上厕所,洗澡都被完全拍摄下来。

监室里有洗手池、厕所以及淋浴。每周五才能洗一次淋浴,但被认为违规的人是不可以淋浴的,没有洗澡资格。洗手池里有冷水和热水龙头,热水龙头里可以直接放出供饮用的热水。因为有规定,热水只能供饮用,无法洗漱。还好狱警对此是睁只眼闭只眼的,否则每天只能用冷水来洗漱了。洗漱的时间是有规定的,大概晚上六点左右,监室有十几个人的话,平均一个人的洗漱时间只有5-7分钟。因为时间集中,热水来不及烧,所以排在晚些的人,常常只能用冷水来洗。在押人员如果被认为表现不好,或因为连坐,随时都会被取消洗漱的资格,就这样脏着。洗漱之后是洗衣服。(如果晒的衣服不干,还有狱警放假,人手少不开放风门,都不可以洗衣服。因此要么不换衣服,要么换下来的袜子、短裤等放在坐垫包里,枕在头下睡觉。)

看守所的生活是军事化的。早上6点半左右喇叭呼叫起床,刷牙洗脸后,蹲坐在墙边吃早饭。早饭是馒头、咸菜;隔天多一个白煮蛋。吃几个馒头前一天自己报。馒头要吃完,不许多吃多占,吃不完想给别人吃也不行,属于私自馈赠,违反监规,要点票(点票就是记过,一错记一票,有了票就要受罚)。喝水、上厕所要先报告,也有时间段规定,要经过监内值班人员或者狱警的批准。喝水也只能在规定的区域喝。

上午下午都有一段“静坐”时间,要求盘腿,不能倚靠,要坐直,不许讲话。(如果没被点票,一天静坐的时间有两三个小时。如果受罚,取消自由活动,取消洗漱和洗衣,取消看电视,一天的罚坐时间会达到六到近十个小时。)每个人坐在什么地方,睡在什么地方都有规定,一般按照自己的编号来,不可以随意变换位置。通常上午“静坐”期间狱警进监室检查,点评。坐完毕之后,不受罚的人可以自由活动,可以靠墙坐,看书,吃大帐。(如果家属给看守所送了钱,一个月可以有一次购买生活用品和食物的机会,叫开大帐。看守所的伙食可以管饱,但伙食标准比较低,吃久了的人经常觉得没有油水,肚子会饿,所以需要买大帐,来给自己加餐。)下午“静坐”后的自由活动期间,可以看电视,也可能按照狱警的指令放风,晒衣服。如果不能到放风场去,监室内的人可能可以在监室内绕着走几圈。当然如果不通知你走,你是不能随意在监室内走动的。

十一点左右吃中饭,饭后有一个多小时的午睡时间。

面对监室门的实心铁门(放风门)打开后,可以进入一个大概4米宽,4米长的放风区间。放风场的上空布满铁栏杆,放风场里还有监控和对讲机,里面也有晾衣服的地方和水池。放风场只有不下雨或者不是节假日才能来。节假日因为上班的狱警少,所以不给放风。工作日下午可能有一次放风机会,看看太阳和天空,一次大概十分钟左右。但放风的权利也随时可能被剥夺。

在放风门的同一堵墙上有一个电视。如果监室的人没被取消资格,下午和晚上的时候可以看电视,全是中央一套。下午都是抗日、长征或者打国民党的片子,接受爱党教育洗脑。晚上7点开始看《新闻联播》和《焦点访谈》继续接受洗脑灌输,之后,看中央一套的电视剧,到晚上9点半左右关电视睡觉。

二、扭曲人性的监规监纪

遇到节假日,如元旦、过年、五一、十一狱警要放假,看守的人少。在押人员被要求写承诺书,遵守监规监纪。节前给你做规矩,延长每天静坐的时间,加深受处罚的印象。放假回来后,根据值班狱警的记录,监室内人的主动汇报和调取监控,评判节假日期间的表现。被发现表现不好,常常整个监室严管。如何处罚,全看狱警了:罚坐或取消看电视,罚不许放风,罚不给洗衣服,罚不许洗漱,罚站等等。

做规矩其实是对人格的侮辱,但狱警觉得完全应该,因为按照他们的话说,里面只有两类人:犯罪份子和犯罪嫌疑人。换句话说被歧视对待,侮辱性的对待是你活该,谁让你进来的,这里就是惩罚人的地方,要让你尝尝苦头,非人的对待。

罚坐时间长的,一天能坐近十个小时。因为一天有大量的时间需要坐,而且坐时不许交谈,只能都对着墙或都对着空气说话,不能看向对方。如此诡异的交流方式,在里面呆了一段时间的人,行为和心理上都少不了扭曲。

监规规定,不经狱警批准,不许互相馈赠,否则就要受罚。看到别人有困难提供帮助,是正常的人性,善的表现。而在长宁看守所,善的行为是被限制和制止的。乐于助人不被倡导,不难看出这样的监规有多邪恶。

每个在押人员都有一个号,里面不叫人的姓名,而叫编号。人从此等同于一个编号。人的姓名是父母给的,记录了父(母)的姓氏,人的辈分以及父母的期望。有时可以通过姓名知道一个人的民族,出生的时代以及父母的文化水平,家庭环境等等,可以说姓名承载了一个人的信息。而被取消姓名,只有编号的人,成为了缺失的人。这样的做法,其实已经传递了一个信息:只要你在里面,你就什么都不是。

监规规定不许打听他人的案情。在押人员之间叫号,相互不许了解案情。在失去人身自由的情况下,还不许谈论导致这种情况的“案情”。人和人被关押在一起还是没有交流,和形同陌路差不多。

三、随意无原则的点票,处罚在押人员

狱警有时会歇斯底里的大喊大叫,随意给人点票。比如:不要你说话的时候你说话了,要被点票; 放风唱歌要被点票;大声说话、笑也要点票;进门不报告也要点票;一个裤脚高,一个裤脚低要点票;衣服要放在坐垫包里,包没有打好,要点票;腿伸的越界要点票;毛巾没有叠整齐了,点票;架子上放了不该放的东西,点票;没有坐在规定的位置上点票;不按规定时间上厕所,点票;坐垫包没有放整齐点票;点名要回答“到”,如果不够响亮,要点票。各式各样的规定,不按照做就是点票,罚。可以说不被点票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坐要坐成一条直线,否则要被纠正。大帐被要求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吃掉,否则要被扔掉,受罚。背不出监规监纪的人继续罚坐,等等。

最常见的处罚形式就是罚洗厕所,罚做卫生,罚坐,罚站,罚取消洗漱,限制大帐购买金额,罚不许看电视,罚取消洗澡,有时”连坐”整个监室严管。

监规鼓励相互检举揭发(犯罪),狱警也会经常找人谈话,了解情况。长期被关押的人,性格和行为会扭曲,要么不敢说话,要么喜爱背后告状。

监规上规定对不合理的做法可以申诉,但是狱警往往都是相互袒护的,对敢于争辩抗诉的人会找方法来找你的茬。面对随时被点票的情况,大多数人都选择了逆来顺受。长时间在这样不正常的环境下生活并被处罚的人,人格和行为往往会被扭曲,会变的不正常。

四、任意凌辱人格和尊严

在监室里随时被监听,监视。监室里有监听设备,还有四个摄像头,头顶一个,监室两侧各一个,墙壁上的对讲器上还有一个。可以说是进入其中的人,是全方位被监控的。也就是说吃饭、睡觉、上厕所、洗澡都被完全拍摄下来。说是为了防止新进人员被人殴打,在狱警进入监室讲评的时候新人被要求当众脱光,接受检查,大概持续三到五天。

一、两周还要抄监一次,在押人员被要求把所有的物品拿出来给狱警检查,看有无违禁物品,比如线头、笔、尖锐物品等。所有人被要求脱光检查,头发披下,袜子脱掉,嘴巴张开,舌头伸出,跳跃以给狱警检查。大帐箱内的食品,被子,衣物等被随意扔掷。有时刚发大帐,刚整理好物品就抄监,不同人的物品都被混在一起,人为的制造了混乱。人格和尊严被任意凌辱。

狱警进入监室,要求在押人员面墙蹲下,双手扶墙。狱警开门的时候,被要求后背朝门蹲下,双手抱头。经过一扇门被要求喊报告。被提审的时候,被铐上手铐,要求双手抱头行走。

五、专门针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法轮功学员关在哪个监室,和哪些人关在一起,座位和床位的安排都是经过精心考虑的。

一个“主管狱警”负责一到两个监室,除了亲身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外,还教唆、命令同监室犯人(包夹)监视、看管法轮功学员。除了“主管狱警”,还有其他狱警、警长、所长等监视、观察、分析每个法轮功学员。看守所的狱警定期不定期找法轮功学员谈话,所有谈话内容被用电脑记录下来,目的是掌握更多细节与心理活动,反馈给“610”和国保,伺机“破案”或企图说服“转化”法轮功学员,让他们放弃修炼,摧毁修炼人的意志。

普通在押人员穿蓝马甲,没有专人看管。法轮功学员穿黄马甲,由两个包夹负责看管,一举一动受到监视。如果包夹有事走开了,没有看住法轮功学员会被点票,受处罚。包夹还被要求汇报法轮功学员的情况;同监室不同的包夹会扮演不同角色,有的唱红脸,有的唱白脸。(这样有针对性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在看守所非常少见)

不许法轮功学员炼功和做发正念手势,如果违反,不仅自己受罚,还要“连坐”包夹或同监室的人一起受罚。以直接触及人的利益的邪恶方式(如:点票;罚站;限制买大帐;不让全监室看电视;整个监室罚坐;整个监室晚上不许洗漱等等),在狱警权限范围内,他们可以任意根据喜好来剥夺在押人员的基本权利,将法轮功学员捍卫人权的行为歪曲成自私、不尊重他人、没有集体观念等,以达到挑动仇恨,绑架在押人员为其所用,被动甚至主动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如果学员继续坚持炼功,要上手铐和脚镣,上厕所也不松开,这样上厕所就要依靠包夹来帮你完成了。学员再坚持,还要关禁闭等等。很多学员在这样迫害的情况下,出现了身体异常。

二零一六年,法轮功学员屠明在看守所绝食抵制迫害,她有严重皮肤病症状,发作时,全身出血。

法轮功学员刘成英被非法关押期间,因为长期坐板,不允许下来走动,造成她的腰很疼,一直疼到脚下,很难受。

法轮功学员何冰钢在被非法关押五个月后,出现四肢瘫痪,只能躺着,不能走,颈椎问题导致头晕头痛,晚上睡不着觉,而且还会大小便失禁。

法轮功学员张轶博在被非法关押数月后,胸部出现肿块。律师及家属要求送医院做检查,被看守所以狱医已经看过为由,声称“张轶博身体没问题”予以敷衍搪塞。律师及家属也找了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取保候审。看守所对律师及家属的要求置之不理。张轶博胸前的肿块迅速增大,经检查确诊是恶性肿瘤,癌症早期。于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被送进医院进行乳腺外科切除手术。这正是中共对法轮功学员“肉体上消灭”政策的真实体现。

禁止学员宣传法轮功,禁止在押人员听真相。因为没有原则的任意处罚,仅有的可怜的一点“自由”可以被随时剥夺,人格和尊严被肆意践踏,在这样的环境下,因为怕受处罚,在押人员出与自保,根本不敢也不愿听法轮功学员讲真相

看守所作为专政机构,中共对狱警们的洗脑和控制也是非常严密的,狱警们基本都是党员或者团员。受邪灵附体控制的狱警们,虽然在私下交谈时会显露出人性的、友善的一面,但在层层严密监视,层层组织纪律的管束下,严禁法轮功学员炼功、不许讲真相,一旦违反就惩罚并大搞株连,手段邪性十足。共产邪灵整人的一套手段被运用的炉火纯青。在动辄发脾气,叫嚣,惩罚人的环境下工作,狱警们的身心其实也在遭受着伤害。

法轮大法以真、善、忍为原则,修炼者要从做好人做起,修炼身心,逐渐往高层次上突破。法轮功是佛家功,不能杀生,也不能自杀。“天安门自焚”是为了蓄意抹黑法轮功才出台的,是特意编造的假新闻,在煽动大众对法轮功的仇恨后,中共就可以大打出手了。中共的历次运动也都是这样搞的。据不完全统计,二十多年来有五千多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但却没有出现一例法轮功学员以暴制暴的事件。江泽民犯罪团伙和中共是迫害法轮功的罪魁祸首。迫害正法,迫害好人的就是邪恶的。

认真阅读《九评共产党》能够帮助认清中共的本质,摆脱附体邪灵,获得新生。法轮功学员劝三退,讲真相,其实是在救人。是在帮助人认清中共,摆脱附体邪灵的控制,其中包括各级公务员们。其实各级狱警们,除了是加害者,还是真正的受害者。

善恶有报。时至今日,让人明白的因素也越来越多了,参与迫害法轮大法的人遭天谴、遭恶报的也非常多。中共公安部嘉许的“英模”任长霞,因为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年仅四十岁就车祸丧命了。

▼原上海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龚道安被判无期徒刑。龚道安死心塌地的执行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灭绝政策,任职期间有七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上百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上千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骚扰。

▼原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本才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张本才是中共检察院系统迫害法轮功的罪魁祸首之一。

▼上海市公安局数据处原处长沈与辛遭恶报被开除公职。

▼上海市长宁区公安分局局长黄辉遭恶报被查。

▼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察长杨玉俊遭恶报被查。

▼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副院长唐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唐敏是上海市法院系统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之一,其因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把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判刑投入监狱,曾被中共给予许多所谓的“荣誉”。

▼上海市奉贤区公安分局局长唐丽娜遭恶报获刑12年。

▼原上海市闵行区公安分局局长郑文斌遭恶报被逮捕。

这些人表面上是以贪腐等名义被查,实际上是参与迫害法轮功遭到了恶报。了解法轮功真相,停止继续迫害法轮功,将功赎罪,认清形势,退党自救,摆脱中共邪灵的控制才是唯一的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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