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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辽宁清原县公安局政委周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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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三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周福杰,男,清原县公安局政委,于2004年(也许更早)至2011年周福杰任清原县公安局副局长。2012年或2013年起至今任清原县公安局政委。周福杰积极执行邪党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清原县内发生的绑架、抓捕、判刑等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件,都很其有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周福杰亲自指挥的迫害案例

2013年8月16日,辽宁省抚顺地区发生特大水灾,其中清原县南口前镇灾情最重,中共当局不但不立即救灾,还隐瞒灾情,令当地居民死伤惨重。更恶劣的是,中共警察还公然绑架救灾的法轮功学员,阻拦救灾的民众。

南口前镇居民、法轮功学员黄玉萍,带着法轮功学员张艳芬、刘金艳、张文坤等人,于8月23日拉着自费购置的救灾物品——蛋糕、香肠、常用药品、军用胶鞋、内衣、内裤、外衣等生活必需品,到南口前镇重灾区赈灾。然而,这些救灾的法轮功学员当天竟全被清原县公安局警察绑架,随后警察还闯入他们家中抄家、抢劫。

经核实,绑架、抄家等迫害行动是由清原县公安局政委周福杰亲自指挥,周福杰首先派清原县公安局和南口前镇派出所的警察,在救灾民众必经的路段前后进行堵截,因为黄玉萍等法轮功学员走的是山路,警察花了很长时间才找到他们。警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后,当天下午还马不停蹄的扛着器材闯到黄玉萍家抄家、抢劫、拍照。

详见明慧网文章:《倾家救灾遭绑架 抚顺清原县黄玉萍又被威胁》、《倾囊而出救灾民 大善之人遭陷害》等文。

二、周福杰任职期间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的案例

1、法轮功学员马凤菊、刘运英被非法判刑

2019年9月25日,法轮功学员马凤菊、刘运英在清原易和小区发放真相资料,被清原镇河南派出所警察王东等人绑架。2019年10月30日,马凤菊、刘运英被清原县国保大队和河南派出所构陷到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

2020年8月26日,马凤菊、刘运英被抚顺市望花区法院非法开庭,抚顺望花法院以疫情为由拒绝家属旁听,家属分别为马凤菊、刘运英聘请了律师,两位律师都做了无罪辩护,在庭上,马凤菊、刘运英都表示自己无罪。后来她们分别被非法判刑两年半及两年。

更多马凤菊、刘运英被迫害的详细情况请见明慧网《辽宁清原警察暴打妇女致严重病状》、《辽宁清原县妇女遭警察毒打关押近五月、行走艰难》、《抚顺清原县法轮功学员马凤菊、刘运英被构陷到法院》等报道。

2、丁国柱等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法轮功学员丁国柱、杨秀芳、徐俊英、张传文、王海超(又名王艳,丁国柱的妻子)五人被绑架、构陷,最近得知:五名法轮功学员分别被非法判刑:丁国柱三年三个月,丁国柱的妻子王海超三年,张传文一年半,徐俊英一年半,杨秀芳一年零三个月。

事件简述:2018年6月21日下午,清原县南口前镇法轮功学员丁国柱、徐俊英、张传文及红透山矿的杨秀芳,在清原县敖家堡乡于家堡村给村民们讲法轮大法的真相,被当地名叫高延杰的人恶告到敖家堡乡派出所。然后,清原县国保大队长郑志文伙同敖家堡警察将四人非法抓捕。

丁国柱的妻子王海超到张传文家串门,碰到敖家堡两个警察及南口前派出所警察王祥,正在此抄家。王海超上前阻止警察抢走《转法轮》书,警察反而问王海超:你也是法轮功(学员)?还问王海超的家在哪住,又将王海超家的电脑、打印机、法轮大法书籍等私有物品全部抢走。

2018年12月12日,在法庭上,丁国柱等五名法轮功学员表明:自己根本不承认清原检察院公诉人的无稽指控,阐明了自己所作所为都是在中国现行法律保护下的合法行为、是在宪法保护下的合法行为,法轮大法是教人做好人的高德大法,做好人没有错,更没有罪!在法庭上,法轮功学员的四位律师针对公诉人对五人的构陷指控进行了有力的驳斥,并从国家现行法律的层面进行了无罪辩护。后来清原县检察院随后对此提出了抗诉,图谋加重迫害。

更多详细情况,请见明慧网《辽宁清原县丁国柱等五人冤案 检察院图谋加重迫害》、《辽宁抚顺清原县丁国柱等五人冤案被检察院抗诉》、《抚顺市清原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开庭》等报道。

3、抚顺清原县50多名法轮功学员同日被抓,盖春林被害死

2005年4月14日,抚顺公安一处伙同清原县公安局恶警,出动五十辆警车,发出刺耳的怪叫,开足马力,直奔南口前镇霸王沟村、耿家堡村、什排地村。每到一处,邪恶之徒就把法轮功学员家团团包围。这些人闯进法轮功学员的家门就翻,见法轮功学员就抓。那天共有5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

南口前乡霸王沟村法轮功学员盖春林,在家种地时被恶警绑架,于2005年5月6日通知家人盖春林已经死亡。有消息说,抚顺市公安一处恶警迫害法轮功学员时手段极其恶劣和残酷,他们每次把法轮功学员打的昏死过去,再用冷水浇头。恶警在迫害法轮功学员时说:你们知道吗?王透霞就是我们打死的。

三、周福杰的个人信息

中文姓名:周福杰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62年 1月
出生地: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
工作单位名称: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公安局
职务:政委
电话:024-53031833 024-53032216 13942351117

(责任编辑:林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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