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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五年冤狱折磨 抚顺法轮功学员刘凤玲含冤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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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法轮功学员刘凤玲女士,二零一六年七月在家被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五年半。她在辽宁女子监狱迫害受尽折磨,牙齿脱落,人变成瘦小干枯的老太太,生命垂危,监狱怕担责任提前九个月将她释放。刘凤玲回家后仍持续遭社区、街道警察骚扰,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中旬含冤离世,终年77岁。

刘凤玲女士家住抚顺市新抚区南阳街道,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她从前都身体欠佳,疾病不断,炼了法轮功后,旧疾一扫而光,在之后的十几年里没用过一片药,身体健康,红光满面。

'刘凤玲'
刘凤玲

刘凤玲女士生前遭中共迫害事实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抚顺市邪党书记高宏彬指令政法委、“610”发动一次对当地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大抓捕。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刘凤玲被突然闯入家中的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抚顺看守所,期间她遭到体罚、劳役等折磨,一度被折磨致心衰,昏迷不醒,被送往中医院抢救,又被发现有严重的糖尿病症,医院用胰岛素治疗,当时的她不能躺下睡觉,痛苦不堪的煎熬着。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下午,刘凤玲遭抚顺市新抚区法院非法庭审,于二零一六年底被非法判刑五年六个月。病重的她在二零一七年二月被劫持入狱迫害。

在辽宁省女子监狱,刘凤玲被迫害致两腿水肿,牙齿脱落,靠拐杖走路,她原来体形高大健壮,在狱中被折磨成瘦小干枯的老太太,身体状况一天不如一天。监狱怕担责任,约于二零二一年三月提前九个月将她释放。

刘凤玲回家后,仍持续遭到社区街道警察的骚扰、恐吓。在极大的压力下,她虚弱的身体无法恢复,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中旬含冤离世,终年77岁。

迫害刘凤玲的主要责任人高宏彬遭恶报

迫害刘凤玲的主要责任人高宏彬,男,一九七一年生,原任本溪市委书记。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被任命抚顺市中共市委书记。其上任后,分别到各个部门开会,与政法委开座谈会。二十天后,当地就发生了大规模对法轮功学员的绑架事件——抚顺市政法委及“610”操控市、区、县的国保大队、各派出所警察,于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至八月十一日二十多天中,陆续绑架了二十九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警察采取的手段是,先安排街道及社区人员随时跟踪、监视法轮功学员。然后,由市国保、公安警察伙同各地区警察,在法轮功学员家门口守候,等门一开,趁机闯入屋内,或打电话骗取学员下楼,实施绑架、抄家等违法行为。

事发两年多后,高宏彬遭到了天谴,被审查、逮捕,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

(责任编辑: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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