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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市法轮功学员孟凡曾被非法维持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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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一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大庆市萨尔图区43岁的法轮功学员孟凡曾,二零二二年八月被东安分局警察劫持到洗脑班逼迫“转化”。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日,他被构陷到高新区检察院,十一月十三日被非法开庭。被非法判刑期一年零五个月,孟凡曾上诉,被非法维持冤判。

孟凡曾是大庆油田供水公司职工,是毕业于南开大学物理系的高材生,在工作岗位上他工作认真、不争不抢,获得了领导和同事的认可和好评。他只因准备乘坐火车,携带的电子书中装有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书籍,便被劫持,他拒绝所谓“转化”,拒绝供出其他同修,因此就遭判。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晚八点,孟凡曾去大庆火车站乘车,过安检时扫验身份证时,被绑架、非法搜查。警察从他随身物品中搜出大法电子书MP3等,后由铁路派出所转到大庆东安分局。第二天,白天分局派出所四人去他家非法搜家,抢劫了电脑、笔记本、打印机等所有个人电子产品和大法有关物品,于二十九日晚他被所谓“取保候审”(期限一年)回家。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一日,孟凡曾被大庆东安分局劫持到中林街里一个“活动中心”的洗脑班。据说,是由省政法委组织的,有山东“洗脑专家”和北京“洗脑专家”参与。孟凡曾未被“转化”,其中一人欺骗地让他在一张白纸上写几个字看看,什么都行,孟凡曾没有写下任何文字。最后,他们让萨区东安分局加速办理其“案件”,并通知单位严肃处理。

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日,孟凡曾被构陷到萨尔图区高新区检察院,十月八日他被大庆市高新区检察院构陷到高新区法院;十一月十三日下午两点,他在高新区法院被非法开庭,律师依法做了无罪辩护,最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十一月二十日,孟凡曾被非法刑事拘留。他接到非法判决,被非法判刑期一年零五个月。孟凡曾上诉,主审法官姜云丰,了解案情后未经二审,直接决定对他维持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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