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四川夹江县77岁王秀莲被枉判三年入狱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一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77岁的法轮功学员王秀莲,二零二三年被邪党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二三年十二月,被劫持到成都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二三年,王秀莲老人为了让百姓明白法轮大法好,向民众发送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夹江公安警察绑架,先后被非法“取保候审”、起诉和法院非法开庭。法庭人员声称王秀莲老人曾有“前科”;这是指王秀莲多次被邪党非法关押迫害,并被非法判刑三年。

法轮大法改变了她的命运

王秀莲,女,77岁,农民,家住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甘林镇。一九九八年,王秀莲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她觉得这是她一生中最美好、最幸福的事。在这以前,五十来岁的她就成了病秧子,从头到脚都是毛病,头疼痛难忍,医院检查是三叉神经痛和美尼尔氏综合症;肠胃病、腹痛、两膝风湿性关节炎,只要一下雨就痛,行走非常困难。这些病都是医院无法根除的,况且王秀莲是农民,家庭也付不起昂贵的医疗费。

王秀莲的身体还有一个大问题,就是一身浮肿,胖的厉害,眼都眯成缝,肌肤松弛的走路都在抖动。儿女都担心的说:妈才50来岁,成这个样子,以后咋办?

可王秀莲炼法轮功大约一个多月的时间,没花一分钱,不知不觉中这些病都好了,疼痛难受再也没有了。风湿关节炎也消失了,下雨也没任何不适的反映。而且,她的浮肿虚胖也消了,人长得结实起来,精神焕发。别人看了,都说王秀莲的身体大变了。

另外,大法还使她的思想和道德品性方面得到了提升。以前,王秀莲是一个脾气很怪的人,暴躁、蛮横,从不认输。无论与丈夫、大姑、小姑还是外人,常闹矛盾,甚至势不两立,她从不服输,一定要争个赢。更不能吃亏,哪怕蝇头小利,心里常常气恨恨的。

自从修炼法轮大法后,王秀莲才知道这些不良习气是害自己,应修去,于是她渐渐纠正自己的不良品行,道德高尚,变成一个讲真、善、忍的修炼人。在大法师父的指导下,王秀莲与以前大不一样了,知道如何真正做好人,更懂得人生的目的和意义,生命中充满了光明。

做好人 多次被中共非法关押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七日,王秀莲到北京上访,被劫持回本地,被非法拘留一个月,并被国保敲诈两千元钱,还得付生活费二百元。

二零零一年初,派出所警察说怕她去北京,无端将她绑架,非法拘留十三天。在派出所办公室,几个人关上门,凶狠地打她、扇她耳光、脚踢她,要她跪下,并抄了她的家。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日,国安说王秀莲出钱做真相资料,第三次将王秀莲绑架,非法拘留了她三十八天,还逼她交二百元钱,并非法抄了她的家。

二零零三年七月,王秀莲散发大法和大法弟子被迫害的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小学生构陷,她第四次被绑架,被冤判三年刑,家也被抄。此后,王秀莲经常被派出所、国保和610骚扰。

现今77岁的王秀莲因为坚持信仰真善忍,为百姓传播福音,再被非法判刑三年,正在成都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中共不法人员执行迫害政策,视生命如草芥,残酷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已经二十四年多,颠倒是非善恶,警察、检察院、法院捏造罪证、暗箱构陷,给众多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而且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

法轮功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

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