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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公检法司人员:对法轮功迫害违法违宪 天理不容

更新: 2023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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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各位公检法司人员:你们好!

相见是缘。如果我没有因修炼法轮功而遭遇冤情,就没有机会和你们相见、相识。既然是以这种形式结缘,我就敞开心扉,向你们倾心交谈,希望你们感受到我的真诚与坦荡,进而了解法轮功和法轮功修炼者,明白法轮大法真相。

一、我的起伏人生

在教师的岗位上,领导和同事们说我有两个“冒尖”:一是教学成果丰厚冒尖了;二是身体糟糕冒尖了。教学成果冒尖我就不说了,那已经时过境迁,过眼烟云。身体糟糕、冒尖到什么程度?糟糕到经常在讲课时昏倒在讲台上;有时九点半钟拔掉吊水针,十点钟还得赶回学校讲课。

有一次,我女儿的同事找她谈心、唠家常:你都二十六、七岁了,咱单位比你年龄小的都谈婚论嫁、有的还生儿育女了,你怎么还不动声色呢?女儿向同事说了心里话:我妈在大西北生我养我、又把我带出来培养上大学,实在不容易。因此落下一身病,我能不尽孝顺之心吗?你知道现在看病有多难,我得陪着、护着……要谈婚论嫁,我得嫁个当医生的,还得是医术好的。挂号、看医生、取药都有这个人代劳,这省下我多少烦恼事;否则我就不嫁人了。

你们不要疑为我在编故事,我讲的确确实实是发生在我身上的真真切切的往事。就在女儿要结婚的前两个月,我喜得法轮大法修炼了,全身的病不翼而飞。如今,我的外孙子都大学毕业、工作了。

二十多年中,我没进过医院,没有吃过一颗药。我现在年近八十岁了,你们也都知道我身体棒棒的!请你们平心而论,我修炼法轮大法错在哪里?又何罪之有?!

二、简单介绍法轮功

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是按照宇宙真、善、忍最高特性修炼的佛家上乘高德大法,包含五套缓慢、优美的功法动作,使炼功者身体健康、道德升华。自一九九二年五月由李洪志先生传出后,深受欢迎。

在一九九三年北京东方健康博览会上,李洪志先生获博览会最高奖“边缘科学进步奖”和大会“特别金奖”以及“受群众欢迎气功师”称号。法轮功不仅在民间广传,国家党政军系统中很多高级干部都参加过李洪志先生的面授班。当时中央七个政治局常委都看过法轮功主要著作《转法轮》,他们的家属都修炼法轮功。

据一九九八年官方调查,当年法轮功修炼者已达七千万到一亿人。一九九八年下半年,全国人大委员长乔石亲自率团,对法轮功独立调查,得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结论。

法轮大法至今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法轮功的主要著作《转法轮》,已被翻译成四十七种语言,在世界各国和地区公开出版发行。法轮功及创始人李洪志先生获得世界各种褒奖近六千多项。法轮功倡导的真、善、忍理念已成了全人类的普世价值。

这样利国利民的好功法,本应成为中华民族的骄傲。但江泽民却容不下。一方面,对李洪志先生非常妒嫉;另一方面,靠谎言起家的江泽民容不下甚至是惧怕法轮功的真、善、忍原则。

三、对法轮功的迫害是违宪违法的

法轮功是“邪教”之说是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江泽民访问法国会见《费加罗报》记者时说出的。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七日《人民日报》跟风发表了题为《法轮功是邪教》的评论员文章。中共领导人的讲话和报纸评论员文章,不是法律,不具有法律效力。

中国《宪法》规定,立法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何其它机构、个人均无立法权。江泽民当时虽然是国家主席,但他讲的话不是法律。立法要遵守严格的法律程序,要有立法草案,并且必须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才能制定为法律。江泽民的个人讲话言论,没有经过法定程序,根本不是法律,不具有法律效力,更不能作为司法机关执法的依据,也不能作为法院的定案依据。

江泽民为了消灭法轮功,不顾其他常委反对,专门设立了“610”非法组织,对公检法司统一指挥,使公检法的相互制约机制成为空谈,同时违反《宪法》等法律。到目前为止,在中国现行法律中,没有一部国家法律说法轮功是邪教,也没有一部国家法律规定修炼法轮功违法,所以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

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生效的《公务员法》第九章第六十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二零一三年八月,国家出台了《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对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的违法办案行为,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责任。”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国家司法新政开始实行,最高法院发布了通告:“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新规。这一司法举措,为控告江泽民及犯罪集团违宪、违法迫害法轮功提供法律保护与支撑。

到目前为止,已有二十一万多名法轮功修炼者把控告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邮寄到全国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要求最高检察院向最高法院对江泽民提起公诉。同时,全世界约有六百多万人签名声援起诉江泽民。

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公安部实施新规,对公安执法造成的冤假错案将进行终身追究。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中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错案,不受执法过错责任人单位、职务、职级变动或者退休的影响,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如果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因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刑讯逼供、伪造证据、通风报信、蓄意报复、陷害等故意造成执法过错等情形,将被从重追究。”

《公务员法》与“依法治国”、“依宪治国”、“错案终身追责制”、“责任倒查制”等新的法律法规,共同斩断了执行违法决定或违法命令而欲逃避法律制裁的所有公务员的任何希望。这对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犯罪集团的人来说,每一条都适用,好象是专门为其量身定做的。

这些政策的变化,共同传递了一个清晰明确的站队信号。这个信号让那些“大权在握”的执行者们看清当前时局之真实走向,规避执法行政操作中的风险。但是,积极追随江泽民犯罪集团迫害法轮功的政法系统的败类又有几个听的?!

比如:早前落马的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苏荣、李东生、周本顺、奚晓明、马建、王立军、张越、武长顺等六百多个副省(部)级以上高官,哪个人手上不是沾满了法轮功学员的鲜血而遭了恶报?只是因为法轮功冤案尚没得到平反昭雪,还不能以迫害法轮功的罪名判刑,只能用贪腐治罪。

再比如:二零二二年被集中宣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公安部常务副部长兼全国“610”办公室主任、后任司法部长的傅政华;公安部副部长兼全国“610”办公室副主任、公安部“610”办公室主任的孙力军;江苏省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厅厅长王立科以及被判重刑的全国“610”办公室副主任彭波,这都是全国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610”的最高祸首。还有上海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龚道安;重庆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邓恢林;山西省副省长兼公安厅厅长刘新云等等,这些都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犯罪集团的干将。

四、对法轮功的迫害祸国殃民

“天安门自焚”伪案就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犯罪集团为了栽赃、陷害、抹黑法轮功,进一步挑起群众对法轮功的仇恨而编造出来的世纪谎言,《焦点访谈》滚动播出。

但其中的疑点是:天安门巡逻警察哪有携带灭火器、灭火毯、摄影机等物上岗的?在一、两分钟的突发事件中,那些道具是从哪里来的?这是事先特意安排好的。对严重烧伤的“自焚者”治疗方法上看:哪有治疗严重烧伤患者用纱布包扎的严严实实的?而且还是治疗烧伤具有特长的北京积水潭医院;又有谁听过,气管切开手术后的小女孩能唱出清亮的歌来?如此违背生活常识和荒唐的画面都出现在“天安门自焚”伪案的新闻报道的镜像中。

那个采访自焚小女孩的“央视女记者”李玉强,于二零零二年初参加河北省法制教育培训中心的会议时,公开承认自己不是央视记者,而是政法委机关的工作人员。

“国际教育发展组织”于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四日在联合国会议上,强烈谴责中共当局的“国家恐怖主义行径”,指出录影分析表明,整个事件是“政府一手导演的”,是对法轮功的构陷,涉及惊人的阴谋与谋杀。中共代表团面对确凿的证据,没有辩词,哑口无言。该声明已被联合国备案。

“天安门自焚”伪案的策划人李东生,时任央视副台长。炮制“自焚伪案”后,被江泽民提拔到公安部任副部长、兼“610”办公室主任,二零一三年被判十六年。制片人陈虻,曾在海外的一次公开场合说:“谁给我钱,我就给谁干。”然而,他却在二零零七年遭恶报死于胰腺癌,死时四十七岁。有钱了能享受得了吗?那个播报“天安门自焚”伪案的央视主持人罗京,在二零零八年遭恶报,死于喉癌。另一个重炒自焚骗局《焦点访谈》的央视女主播方静,患癌病死于台湾,年仅四十四岁。

“天安门自焚”伪案炮制出笼不久,北京就首先爆发了萨斯病,后来在全国各地蔓延,死了两亿人。这是上苍对栽赃陷害法轮功、迫害修炼人的警示。正所谓: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更值得关注与思考的是,“天安门自焚”伪案炮制出笼的时间是二零零一年中国农历大年初一清晨。时隔十九年的二零二零年中国农历大年初一凌晨,中共病毒(武汉肺炎)爆发,导致武汉封城之日……时间惊人的一致。

无独有偶,古罗马帝国国王尼禄仇恨基督徒,点火焚烧罗马城,栽赃、嫁祸、迫害基督徒,招致四次大瘟疫,强大的古罗马帝国衰亡,尼禄壮年暴毙。

中共病毒(武汉肺炎)毒源于江氏政治流氓集团炮制“天安门自焚”伪案栽赃、嫁祸法轮功,引发天怒人怨,人神共愤。三年来,中共病毒(武汉肺炎)死了四亿人。

中共病毒(武汉肺炎)的爆发祸根源于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迫害法轮功不停止,中共病毒(武汉肺炎)就不会停止。新的一波中共病毒(武汉肺炎)又来了,这是针对中共党员和维护中共的人而来的。不信,就拭目以待。

五、“卸磨杀驴”的江氏版本

你们不一定知道,一九七七年“文革”刚一结束,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刘传新就畏罪自杀了;大权在握,红极一时的公安部部长谢富治也被革职查办了;积极效忠中共“红色路线”的七百九十三名警察、检察官、法官,其中还有十七名军管干部,被拉到云南深山秘密枪决了。然后,只给家属一纸“因公殉职”的通知单了事。这就是中共历史政治运动惯用的“卸磨杀驴”之伎俩。

二零零四年,江泽民派亲信去海外秘密和法轮功学员谈条件:迫害死多少法轮功学员,就枪毙多少公、检、法人员来偿命,以换取撤销海内外对它的起诉控告。这样,江泽民就把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人员都出卖了。听来令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栗,可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法轮功学员坚决的拒绝了此条件,断然把罪魁祸首江泽民告上了法庭。给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人员一个自我解脱、自我救赎的机会。公、检、法人员应该看到,这个自我解脱、自我救赎的机会是大法弟子冒着被打、被抓、被抄家、被劳教、被判刑,甚至被活体摘取器官的危险给你们换来的。

六、对人类的大审判正在进行时

江泽民这个大魔头在迫害法轮功之初就叫嚣:“三个月消灭法轮功”。手段就是“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然而,法轮大法历经二十四年的残酷迫害而不倒。不但不倒,反而洪传全世界,真、善、忍原则成为全人类普世价值。自古以来,迫害佛法是逆天叛道、祸国殃民,罪不可赦的大罪!

在《圣经·启示录》中有这样的记载:人类到了末法末劫之时,神要对人类进行大审判。现在,“人类大审判”正在进行时。每一个人都要在法轮功被迫害这个善与恶、正与邪的较量中表现出来,神就会根据人的表现过程判定是否留下或淘汰。大法弟子的使命就是救人,就是在“人类大审判”之时,大淘汰到来之前这段时间里救人。好人留下,坏的淘汰。

释迦牟尼佛说:给僧人一碗粥,都功德无量。若反其道而行之,那也是罪大无边的。大淘汰的天象已经显现:瘟疫、战争、地震、水灾等等都已到来了。目前出现的瘟疫、战争等催人清醒、觉悟、选择。有句话叫“一念出善恶。”选择善,那就是善,就能留下来;选择恶,那就是恶,就将被淘汰。

七、天灭中共,三退保平安

二零零二年六月,贵州省坪塘县掌布乡发现了一块巨石,上有“中國共產党亡”六个大字(输入“藏字石”三个字,可在百度网上搜索到)。国内媒体作了公开报道,却淡化了最后一个“亡”字。但风景区门票就是“中國共產党亡”的巨石画面。此事经中国科学院李廷栋等七名地质专家实地科考鉴定:“中國共產党亡”六个大字系古生物化石堆积而成,距今已有二亿七千万年的历史,系天然形成。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巨著《九评共产党》问世,随即掀起三退(退出中共的党、团、队)大潮。截止到今年七月底止,已超过四亿一千万勇士退出了中共的党、团、队组织。他们顺天意而行,摆脱了西来幽灵附体魔鬼的操控,得到了神佛保护。

中共迫害法轮大法二十四年,有多少法轮功学员被骚扰、绑架、非法抄家;有多少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洗脑班、劳教所、黑监狱迫害;有多少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伤、致残、致死;有多少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流离失所、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甚至被活体摘取器官并从中牟取暴利,中共犯下了“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罪恶”;又有多少无辜的人被株连,无计其数,真是罄竹难书!

你们作为中共的公、检、法、司人员,应该认清这一历史事实。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将功赎罪这是首要的;还要三退,脱离魔鬼的操纵,不要为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背黑锅,不要为中共当替罪羊、殉葬品。只有这样,才能在天灭中共时远离险恶,远离灾难,保自己平安,保一家老少平安!

一个被冤判正在上诉的法轮功学员

(责任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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