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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遂宁市法轮功学员陈秋菊遭非法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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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七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省遂宁市法轮功学员陈秋菊女士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被蓬溪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据悉,法官、检察官曾诱惑陈秋菊放弃法轮大法信仰,表示如签字可轻判,被她拒绝。

陈秋菊今年54岁。二零二零年四月五日上午九点多,陈秋菊与法轮功学员刘大秀在遂宁市明霞路(原电江路)上给民众讲法轮功真相时,遭人恶告,被四个警察绑架到南津路派出所,两人遭搜身、审问、照相,至下午三点多钟被放回家。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上午十点左右,蓬溪县法院开庭非法庭审陈秋菊,约于十二点结束。陈秋菊在庭上为自己作了无罪辩护。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六月二十九日上午九点半,蓬溪县法院二次开庭,宣判对陈秋菊非法判刑三年。据悉,法官、检察官表示,如果陈秋菊配合签字可以轻判,如果不配合他们也没有办法。他们背后是政法委、“610”在操控。陈秋菊拒绝签字,被非法判三年。

据明慧网报道的不完全统计,二零二二年,遂宁市法轮功学员遭受各种方式的迫害达170人次,其中48人被绑架;33人被非法抄家;7人被非法拘留;59人遭骚扰,至少三人遭非法判刑。

而二零二三年上半年,遂宁市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的至少有:赵明英(两年)、郑文质(三年半)、严昌素(一年缓期两年)、唐琼英(两年监外执行)等人。遭非法庭审未知结果的法轮功学员有:78岁的梦道乐老人。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张木清、张素英、陈明碧、席先容、王其军、侯素华、张姓学员、蒋姓学员谢明玉、唐刚英、郭秀英、刘良容、陈维新、蒲泽秀、蒋太菊、刘显碧等人。

蓬溪县法院:
刑庭法官陈建南0825-5395897

(责任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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