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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诬判九年 唐山法轮功学员孙利狱中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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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四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唐山市法轮功学员孙利被非法判刑九年,已经被转到冀东二监狱10监区1组。据知情人透露,孙利自从被迫害至今,坚持法轮功信仰,不妥协,不认罪,不转化,监狱不让他打电话,不让他购物,不让接见。希望外界给予关注。

孙利,男,原唐山钢铁公司职工。在修炼法轮功以前,他的鼻子是歪的,在一次听法轮功学员跟他讲真相时,动了念,想做好人,想修炼。他修炼大法后,他的鼻子不知不觉正了过来,他身心健康,并把法轮功的美好传递给身边的有缘人,希望更多的人受益。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后,孙利多次遭迫害。二零一零年,孙利因传播法轮功真相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一七年五月七日,孙利在玉田县大安镇集市上讲述法轮功的真相时,遭人恶告,被大安镇派出所及玉田县国保警察绑架。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他被玉田县法院非法判刑一年零两个月,并被唐山钢铁公司非法开除。

二零二零年五月三十一日,孙利在一位老年法轮功学员家被唐山市东窑派出所警察绑架,他被非法关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唐山市路北区检察院人员逼迫他签所谓“认罪、认罚书”,被孙利拒绝。孙利被路北区检察院非法起诉。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三日,孙利遭路北区法院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九年。

(责任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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