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喜秀女士,又名彭芳,今年五十六岁,她家住湖南省祁东县洪桥镇潭家岭。彭喜秀于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一日开始修炼大法,她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当时身患的多种疾病如心脏病、严重贫血、白血球异常、风湿病、肠炎等不知不觉都好了。中共江泽民团伙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迫害法轮功后,彭喜秀因坚持法轮大法信仰,多次遭中共人员的骚扰、绑架、关押,二零零七年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以下是彭喜秀女士多年遭迫害事实简述:
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八日,彭喜秀进京上访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刚到北京就被警察绑架、殴打,她被劫持到门头沟看守所非法拘留了十五天。期间警察对她拳打脚踢,她绝食抵制非法关押和虐待,三次遭警察和医生的虐待性灌食。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
二零零三年六月底的一天晚上,祁东县“610”人员带领一帮警察到彭喜秀家外蹲坑,将她绑架。“610”人员和警察对她拳脚交加,揪住她的头发往墙上死撞,打得她头破血流。警察还吓唬她的小孩,威胁她父母。这次彭喜秀被非法拘禁三天。
二零零七年六月底的一个晚上,祁东县“610”人员带领国保大队警察,把彭喜秀家团团围住,强行破门入室,进门先毒打她,然后非法抄家,把她的大法书籍、大法师父讲法光盘、师父法像以及真相资料等全部掠走。她被绑架到国保大队,四个警察用铐子铐住她双手吊起来,用电胶棒拼命毒打她,将她打得遍体鳞伤。警察把她劫持到拘留所关了几天,又把她转到看守所,看守所警察两次用电线毒打她,打得她死去活来。
祁东县法院对彭喜秀非法判刑三年,将她劫持到长沙女子监狱迫害。在狱中,狱警逼迫她放弃法轮大法信仰,逼她写所谓的“三书”,彭喜秀坚决不写,于是狱警把她关到洗脑班进行更残酷的迫害,双臂上下背铐(所谓“背宝剑”)罚站三十六天。狱警还唆使包夹犯人殴打她,在她喝水的瓶子里偷放不明药物,使她一吃东西就吐。彭喜秀还被强迫做劳工。
彭喜秀出狱后仍多次遭中共人员骚扰。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二日上午,她在街上讲真相发真相资料时,被警察绑架到城东派出所,后来她被劫持到祁东县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并被勒索现金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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