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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二年湖北省咸宁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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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一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报道)根据明慧网报道的迫害事实的不完全统计,二零二二年,湖北省咸宁市、县至少131人次的法轮功学员遭受中共迫害,其中,1人被迫害离世、1人被非法判刑入狱、8人被绑架、9人过去冤判仍在监狱遭迫害、1人被非法庭审、97人次被骚扰、13人被非法入室抢劫敲诈勒索、1人被非法扣发养老金,等等。

二零二二年,咸宁市“610”(专门迫害法轮功而凌驾法律之上的非法恐怖组织)隶属咸宁市政法委管辖,但是咸宁市“610”仍然活动猖獗,尤其是姚雄、程胜利和刘宁,至今仍死心塌地地追随大魔头迫害法轮功的邪恶政策惯性往前滑,经常骚扰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二年,谭海华任咸宁市政法委书记,接替张士军;原肖天树遭恶报被湖北省公安厅带走并免职,吴晓波任咸宁市公安局局长,接替遭恶报被查的公安局局长肖天树。在这期间,新上任的咸宁市政法委书记谭海华与六个政法委书记,包括王良永(男,通山县)、张胜(男,通城县)、方兆淼(男,咸安区)、易靖(男,嘉鱼县)、刘珈(女,赤壁市)、梁薇(女,崇阳县)统一部署,要挟咸宁各县市国安、国保、派出所、特警、社区综合治理中心、司法所、乡镇、村及企业等基层单位人员对法轮功学员搞所谓的“清零”骚扰,有专门针对法轮功学员的黑名单,大搞特务手段,按黑名单跟踪、监视、蹲坑、骚扰,甚至绑架人,要求层层监控法轮功学员,以多种方式,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并与各级官员的“政绩”挂钩。其部份罪恶曝光如下:

一、被迫害离世1人

◇蔡会兰,女,六十多岁,原咸宁市建筑公司职工,二零零三年被咸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迫害。蔡会兰结束冤狱回家后,长期遭中共人员骚扰,恐吓,于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含冤离世。

二、遭非法判刑入狱1人

◇张为卿,男,四十四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系毕业,精通法律。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张为卿、丁晓兰和佘庆华几人结伴到汀泗镇的一个村子讲真相救人时被警察绑架。丁晓兰和佘庆华被非法关押十五天。张为卿被咸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二二年七月被劫持到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迫害。

三、被绑架8人

二零二二年有八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1、赤壁市三人:田玉华、田光珍、罗荣碧
2、嘉鱼县二人:何平、许南芝
3、通城县二人:黄婆婆、方世凤
4、咸安区一人:章健

四、遭非法庭审1人

◇刘海泉,男,四十多岁,温泉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被警察绑架、非法秘密关押在咸安区猫耳山旧看守所。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下旬,刘海泉被通城县法院非法庭审,由于证据不足,非法庭审没结果。刘海泉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通城县看守所至今。

五、遭骚扰迫害97人次

二零二二年,咸宁市中共邪党政法委、法学会、“610”、公安局、司法局、街道办事处、社区综治办等人员,继续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清零行动”,经常闯到家中或单位骚扰法轮功学员,有的威胁停发养老金,逼迫法轮功学员签字,还对法轮功学员或家人暗中照相,搞所谓的大数据库,用特务手段跟踪、监视法轮功学员。

根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二零二二年咸宁市遭骚扰的法轮功学员有97人次:

1、咸安区被骚扰:29人次;
2、温泉区被骚扰:28人次;
3、嘉鱼县被骚扰:33人次;
4、通城县被骚扰:3人次;
5、赤壁市被骚扰:4人次;

六、遭非法停扣退休金1人

◇汪信清,男,六十多岁,咸宁市通城县计生委妇产科退休医师。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二日被通城县国保警察张定二、杨伟明、张四平等人绑架、抄家,说是十多年前取保候审现在要结案。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被诬判三年,依法上诉但被维持冤判,二零二一年五月三日被秘密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二零二二年六月出狱平安回到家中。在冤狱期间,发放了养老金。回家后,多次被恐吓、威胁,要退回过去三年发放的养老金。他被逼迫如数退还给了社保。

七、遭入室抢劫敲诈勒索13人

1、温泉区六人:张菊环、李金桥、吕许云、龚景枝、龚禄富、杨小华
2、咸安区二人:魏玉仙、章健
3、嘉鱼县五人:张国喜、姜秋英、何平、许南芝、张玉林

八、仍身陷囹圄9人

◇李艳和,女,五十多岁,通城县居民,二零一五年七月七日到邻近的湖南省岳阳县月田镇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救人时被绑架,被湖南省岳阳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九年七月七日从湖南省长沙市女子监狱期满回家。二零二一年在家中被通城县国保绑架,几天就被通城县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非法判刑七年,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迫害。

◇王慧媛,女,六十六岁,通城县法院退休法官。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王慧媛被骗到单位被绑架,被劫持到崇阳县看守所异地非法关押。二零一八年,崇阳县法院两次非法庭审王慧媛。二零一九年王慧媛被非法判刑七年,现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市女子监狱。

◇陈爽,男,二十六岁,咸宁温泉人。二零一七年六月四日在打工单位被深圳市龙岗区坂田派出所绑架,后被深圳市龙岗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现被非法关押在广东省韶关监狱。

◇刘社红,男,五十五岁,原籍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大桥村人;赵秀娟,女,刘社红的妻子。二零一九年九月四日,刘社红、赵秀娟在荆州市被警察绑架,刘社红后被荆州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半,赵秀娟被非法判刑七年。刘社红现被非法关押在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赵秀娟现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女子监狱。

◇周国强,男,五十八岁,原赤壁市工商银行职工,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与另五位法轮功学员被警察绑架,后周国强被武昌区法院非法判刑八年六个月,现被非法关押在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

◇何国傲,男,七十三岁,通城县石油公司退休职工,二零二一年三月六日被绑架到通城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二一年五月三日被秘密非法判刑三年被秘密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现被非法关押在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

◇向德斌,男,五十九岁,原咸宁市咸安区方向机厂职工。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被绑架,后被咸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现被非法关押在沙洋范家台监狱。

◇洪海华,男,六十五岁,咸宁市通城县沙堆镇九井街人,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在家中被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七年,现被非法关押在沙洋范家台监狱。

九、出狱3人

◇张日华,男,七十七岁,咸宁市崇阳县人。二零一九年八月中旬被崇阳县公安局警察绑架。二零二零年被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迫害,二零二二年七月出狱回家。

◇汪信清,男,六十多岁,咸宁市通城县计生委妇产科退休医师,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二日在家中被通城县国保警察绑架、抄家,后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二零二二年六月出狱回家。

◇黄秋珍,女,六十六岁,原咸宁市卷烟厂退休职工。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四日在家中被警察绑架,二零一九年八月被咸安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迫害,二零二二年三月结束四年冤刑时已经不能行走,不能自理生活,至今没有恢复。

十、恶人遭天惩

人在做,天在看,满天都是眼,都在注视着人间每个人的一举一动、一思一念,都有详细的账本,尤其是参与迫害法轮功天法,到时算总账。

1、二零二二年很多参与迫害公检法人员被揭露、举报:

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明慧网发布《通告》,美国政府将严格审核赴美签证,对迫害人权及宗教的人、迫害法轮功的人,包括其家属和子女,拒发签证,拒绝入境。以下是正义之士二零二二年在明慧网举报、揭露的咸宁市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

▲咸安区法院:邪党书记兼院长:何同才、王卫民、熊震、徐红兵、赵志刚、张忠波;
▲咸安区检察院:邪党书记兼检察长:万军、蒋志强、陈先明;
▲咸安区公安分局:局长:卢卫军;
▲咸安区政法委:书记:程朝阳、方兆淼;
▲咸宁市“610”主任:饶鹏、阮明贵、涂斌;
▲咸安区“610”主任:王甫香、程胜利;
▲通城县法院邪党书记兼院长:张兴旺、李正清、石建新、肖创彬、华先江、曾彦雅;
▲通城县检察院邪党书记兼检察长:刘军(女)、王义军、阮建、吴寿春;
▲通城县政法委书记:胡先甫、饶杰、黎正刚、田红强、张胜;
▲咸宁市中级法院邪党书记兼院长:王金渠、侯旺发、刘太平、倪贵武、李文锋;
▲咸宁市检察院检察院邪党书记兼检察长:熊传经、鲁尔英、罗继洲、罗堂庆、毕奎明;
▲咸宁市市委书记:李明波、许克振、黄楚平、任振鹤、李建明、丁小强、孟祥伟;
▲咸宁市政法委书记:张正新、田丰、马国宪、龚道安、董国祥、周勇、陈树林、吴晖、蒋星华、张士军、谭海华;
▲咸宁市公安局局长:陈锦华、田丰、马国宪、龚道安、董国祥、周勇、刘红洲、胡甲文、肖天树、吴晓波;
▲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副局长:宋瑞生;
▲嘉鱼县第一看守所所长:熊文生、李春林;
▲嘉鱼县公安局局长:陈朝裕、操文卿、罗达、易一鹏;
▲嘉鱼县公安局:徐墩全、孔云龙;
▲嘉鱼县610主任:陈名保、王芙蓉;
▲嘉鱼县法院邪党书记兼院长:赵志诚;
▲嘉鱼县检察院邪党书记兼检察长:陈德东;
▲嘉鱼县政法委书记:陈名保;
▲赤壁市法院邪党书记兼院长:张晓武、徐红兵、张道才;
▲赤壁市检察院邪党书记兼检察长:陈金保、郑继伟;
▲赤壁市政法委书记:丁胜补、冯权、熊承鹄、刘子恒、刘珈;
▲赤壁市610主任:覃维民;
▲赤壁市公安局局长:盛文军、程伟;
▲通山县法院邪党书记兼院长:赵志刚;
▲通山县检察院邪党书记兼检察长:陈利;
▲通山县政法委书记:胡金云;
▲通山县“610”主任程宏富;
▲崇阳县法院邪党书记兼院长:王再夫;
▲崇阳县检察院邪党书记兼检察长:孙铮;
▲崇阳县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郭正华;
▲崇阳县“610”主任:万龙学。

2、二零二二年遭恶报者众:

自古以来,恶有恶报是天理。迫害法轮功的人遭恶报是以不同形式展现在人间的,或者遭车祸,或者患疾病,或者被外伤,或者被法律制裁下牢房,或者遭自缢,或者遭他杀,或者累及家人遭殃,等等,但不管哪种方式,都会给自己和家人留下痛苦和不幸。

二零二二年知情的正义之士在明慧网曝光湖北省咸宁市迫害法轮功遭恶报的有:

▲610系统人员:阮明贵(咸宁市“610”主任,遭恶报疾病缠身)、龚新民(遭恶报死亡)、方保安(遭恶报夫妻双双入狱)、姚雄(遭恶报疾病缠身)、陈先汉(遭恶报疾病缠身)、王光坤(遭恶报疾病缠身)、周斌(遭恶报疾病缠身)、周亨华(遭恶报入狱)、骆传勇(遭恶报入狱)、王芙蓉(遭恶报疾病缠身)、廖建鸣(遭恶报入狱)、黎时亮(遭恶报入狱)、但军民(遭恶报入狱)、李勤才(遭恶报入狱)、徐诗武(遭恶报入狱)、蓝琼(遭恶报入狱)、方昌喜(遭恶报入狱)、刘明灯(遭恶报入狱)、但汉久(遭恶报死亡)、程隽逸(遭恶报入狱)。

▲政法委系统:刘颖(温泉公安分局政委,遭恶报死亡)、肖天树(咸宁市公安局局长,遭恶报入狱)、张正新(咸宁市政法委书记,遭恶报免职)、龚道安(咸宁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遭恶报入狱)、董国祥(咸宁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遭恶报入狱)、肖志坚(岔路口派出所所长,遭恶报入狱)、肖传家(咸宁市公安局副局长,遭恶报入狱)、金官印(通城县政法委书记,遭恶报入狱)、邹誉(遭恶报疾病缠身)、刘国和(遭恶报死亡)、万红辉(遭恶报入狱)、陈燃(遭恶报入狱)、许继龙(遭恶报入狱)、鲍辉(遭恶报入狱)、宗凡全(遭恶报入狱)、李忠华(遭恶报入狱)、刘俊(遭恶报入狱)、程军(遭恶报入狱)、夏佳民(遭恶报入狱)、黄利华(遭恶报入狱)、王治家(遭恶报入狱)、张从国(遭恶报入狱)、张巨(遭恶报入狱)、冯要(遭恶报入狱)、吴天治(遭恶报入狱)、王茂波(遭恶报入狱)、张会龙(遭恶报疾病缠身)、石和平(遭恶报死亡)、刘和平(遭恶报死亡)、张培(造恶报遇车祸)、陈元海(家人遭恶报受牵连)、何克孝(遭恶报死亡)、常汉生(遭恶报残疾)、胡荣发(遭恶报死亡)、何军(遭恶报死亡)、李少华(作恶殃及家人,其父因病而亡,妻子得癌症,哥哥暴死)、曾幼奇(恶殃及家人死亡)、度志祥(疾病缠身遭恶报)、赵守怀(做恶殃及家人)、徐克平(突发“精神病”,神经错乱了)、付绚(被乱刀砍伤)、吴新亚(遭恶报入狱)、谢刚(遭恶报入狱)、陈江涛(遭恶报入狱)、胡卫东(遭恶报入狱)、陈荣华(遭恶报入狱)、刘成才(遭恶报入狱)、成宏(遭恶报入狱)、操文卿(遭恶报入狱)、程隽逸(遭恶报入狱)、姚承毅(遭恶报入狱)、杨雄(遭恶报死亡)、陈迪坚(遭恶报入狱)、杜勇(遭恶报入狱)、漆建军(遭恶报死亡)、施世涛(遭恶报入狱)、徐建军(遭恶报死亡)、樊忠(遭恶报疾病缠身)、饶云星(警号089123,遭恶报死亡)、覃树清(遭恶报入狱)、程良海(遭恶报累及家人)。

▲党政人员:殷先勤(嘉鱼县牌洲湾永久村村书记,遭恶报中风)、乐庸生(湖北科技学院医学影像学系主任邪党支部书记,遭恶报死亡)、吴鸣虎(湖北科技学院副书记,遭恶报死亡)、程颖(咸宁市副书记,遭恶报入狱)。

结语

法轮大法已经被迫害了二十四个年头,学员被虐待的酷刑有上百种,这些罪恶招来了肆虐全球的大瘟疫,导致上亿人染疫。如今,这个邪恶迫害链条的总源头江泽民已死了,入了地狱的最极层处无生之门,永罪永罚永刑。那么,在这个邪恶链条环节的每一个人,都应该惊醒了:你们被江泽民利用了!淘汰共产邪党分子和亲共分子的瘟疫是长有眼睛的,能识别人,参与迫害法轮功死心塌地不悔改的人,一个都逃不了。到那时后悔就晚了。

在此郑重推荐三点建议:一是立即停止伙同共产党迫害法轮功;二是认真找法轮功学员索要《明慧报告:法轮功在中国受迫害二十年》和《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二本好书,用心看一看,真心退党、退团、退队组织;三是真心记住救命避瘟疫的九字真言“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如果你能用心做到,你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最大收获,受益无穷,永远没有遗憾。

附录:参与迫害单位和个人信息

1、谭海华,女,一九六八年六月生,通城县人,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任咸宁市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吴晓波,男,一九六九年九月生,应城市人,武警退役军人,二零二一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任咸宁市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书记、督察长,提名市公安局长;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任咸宁市党组成员、副市长、公安局书记兼局长、督察长。

3、易靖,男,一九七九年十二月生,湖北监利县人,二零二一年十月至今任嘉鱼县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

4、张胜,男,一九七五年十月生,咸宁市咸安区人,二零二一年十月至今任咸宁市通城县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

5、刘珈,女,1984年3月生,嘉鱼县人,二零二一年十月至今任赤壁市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

6、梁薇,女,曾任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副院长,二零二一年十月至今任崇阳县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

7、方兆淼,男,嘉鱼县人,一九七五年八月生,二零二一年八月至今任咸安区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副区长。

8、王良永,男,一九七三年十一月生,通城县人,二零二一年八月至今任通山县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9、李文锋,男,一九七四年三月生,湖北枝江人,法学硕士,二零二一年十月至今任咸宁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代理院长、院长。

10、毕奎明,男,一九六九年十月生,湖北京山县人,法学硕士,二零二一年九月至二零二一年十月任咸宁市中级检察院书记、代理检察长提名;二零二一年十月至今任咸宁市中级检察院书记、代理检察长、检察长。

11、陈先明,男,一九六八年一生,湖北通山人,一九九零年八月参加工作。西南政法学院侦察专业毕业。二零一九年四月至二零二零年一月任咸安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二零二零年一月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任咸安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二零二零年九月至今任咸安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

12、吴寿春,男,二零二一年十二月至今任嘉鱼县检察院检察长。

13、郑继伟,男,二零二一年十二月至今任赤壁市检察院检察长。

14、阮建,男,二零二一年十二月至今任通城县检察院检察长。

15、陈仲军,男,二零二一年十二月至今任崇阳县检察院检察长。

16、李映雪,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至今任通山县检察院检察长。

17、姚雄,男,咸宁市“610”头目,长期迫害法轮功,恶贯满盈,死心塌地不知悔改追随江泽民,不听真相,“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的“恶人榜”上的序号为C62078;电话:13886509329宅0715-9126789办0715-8126179(姚雄的妻胡瑶在咸宁市建行工作)。

18、刘宁,男,咸宁市国保支队支队长,长期迫害法轮功,恶贯满盈,死心塌地不知悔改追随江泽民,不听真相,“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的“恶人榜”上的序号为C67237;电话:13707240708 0715-8232512(他的妻子叫侯雅丽,在咸宁供电公司输电部工作,电话:13807240909)

19、程胜利,男,咸安区“610”主任,长期迫害法轮功,恶贯满盈,死心塌地不知悔改追随江泽民,不听真相,电话:13886509849、0715-8049095,住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永安社区宏泰小区108号二单元二楼。

20、王芙蓉,女,嘉鱼县“610”主任,电话:18907247101

21、陈灏,男,嘉鱼县“610”副主任,电话:18907247658

22、陈华纲,男,温泉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电话:18995826948

23、卢卫军,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咸安分局局长,电话:18995826153

24、徐福明,男,原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网安大队教导员,二级警长。二零二二年七月,任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第五任国保大队。

25、余鹏飞,男,温泉公安分局一号桥派出所副所长,电话:13886514321

26、彭波,男,二十多岁,温泉公安分局一号桥派出所刚上岗的警察,总是跟着余鹏飞参与迫害法轮功,电话:13972810819

27、唐某司机:温泉公安分局一号桥派出所司机,电话:199986618081

28、金娟,女,四十多岁,温泉希望桥社区副主任

29、叶晨,女,三十多岁,温泉希望桥社区社区人员,电话:18271136270

30、王伟,男,五十多岁,温泉希望桥社区副主任

31、张忠波,男,嘉鱼县人,一九六九年一月生,一九八六年一月参加工作,曾任嘉鱼县政府办法制科科长,嘉鱼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主任,嘉鱼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嘉鱼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二零一九年二月十八日至今任咸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32、葛奇志,男,通城县公安局副局长,电话:13907244218

33、桂北京,男,通城县公安局政委,电话:13971814888

34、胡汉雄,男,通城县610头目,电话:13907244517

35、胡汉平,男,通城县国保大队,电话:13995513448

36、周建华,男,通城县看守所警察,电话:13997530519

37、张定二,男,通城县国保大队,电话:18995828358

38、李曙明,男,通城县法院副院长,电话:15391669777

39、金新文,男,通城县法院刑庭庭长,电话:15391539763

40、邓敬文,男,通城县检察院,电话:13217152188

41、殷西,男,嘉鱼县簰洲湾镇副镇长。

42、赵伟,男,嘉鱼县簰洲湾镇政法委人员。

43、殷先勤,男,嘉鱼县簰洲湾镇大垸村书记。

44、游巍,男,通城县法院法官,参与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电话:15391669918、0715-4862060

45、魏涛,男,一九六七年十月生,湖北赤壁市人。一九九九年三月至二零零二年二月,任赤壁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零零二年二月至二零零六年十月,任赤壁市副书记、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二零零六年十月至二零零七年二月,任崇阳县检察院书记、副检察长、代检察长;二零零七年二月至二零一一年十月,历任崇阳县县委委员、检察院书记、检察长、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兼书记;二零一一年十月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任咸宁市中级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二零一二年三月至二零一六年一月,任咸宁市中级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二零一六年一月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任咸宁市中级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机关党委书记;二零一七年九月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任咸宁市中级检察院副书记、副检察长、机关党委书记;二零一七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八年二月,任咸宁市中级检察院副书记、副检察长;二零一八年二月至二零二一年二月,任咸宁市中级检察院副书记、副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员;二零二一年二月至今,任咸宁市市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继续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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