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媒体三条乱法视频所想到的

更新: 2022年09月19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三日】我们几个同修交流后,一致认为“某某真言”中展示法轮功的功法的视频是严重的乱法行为,因为除了在师父亲自录制的教功录像外,任何弟子都不能以“洪法”为名义或理由,个人擅自制作演示炼功动作的视频在任何场合及网站上发布传播。为了洪法并展现大法的美好,现场向常人演示炼功动作是没有问题的,但绝不能自己制作成视频传播、发布。这不是简简单单的功法动作演示,而是无比庄严殊胜的大法。

上述的乱法行为也不是个例。在中国大陆,最近在微信视频中,就有同修发布以第五套功法动作为内容的短视频(发布几天后已撤下),而当时在该短视频下方的评论区中,除了有一同修指出此行为不妥外,其余同修全部是清一色的点赞,而且还有同修把师父《洪吟》中的一首和第五套功法口诀贴上;还有的同修在自己的抖音视频中直接引用师父《洪吟》中的原话却不标明出处。这些都是严重的乱法或盗法行为。

在此,我们想问一下制作和点赞这些视频的学员,难道真不知道因你们放任私我、任其膨胀的各种人心在乱法、盗法,以及这种行为的严重性吗?

【编注:本文代表作者当前修炼状态中的个人认识,谨与同修切磋,“比学比修”。】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