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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市张风云女士遭迫害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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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五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石家庄市法轮功学员张风云、李明芳、司马静,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三日被绑架,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分别被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两个月、一年三个月和十个月,目前三人都已经从看守所回家。

以下是已经六十六岁的张风云女士修炼法轮功以及遭受中共迫害的经历:

张风云是石家庄市东风塑料厂的退休职工。修炼法轮功以前,她的脾气不好,爱钻牛角尖,脾气很大,不顺自己的心就找碴骂人。身体也不好,患有心脏病、胃溃疡、妇科病等等。因为看见炼法轮功的人都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个个都是好人,她也开始修炼法轮功。自从看了《转法轮》,明白了做人的道理,知道了人有病就是因为有业力,而做不好的事、骂人等等都会给自己增加业力。修炼法轮功就要在矛盾面前首先找自己的原因,时时处处都先为别人着想,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通过修炼法轮功,她身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张风云努力按照师父的教导要求自己,人变得和蔼可亲,而且非常孝敬老人。父亲去世后,她把有糖尿病的老母亲接到自己家亲身伺候,化解了兄弟姐妹之间的矛盾,让家庭变得和睦。她对公婆也很孝顺,每次去看望公婆,都尽量多拿点钱,给老人买衣服和他们爱吃的食品,让街坊邻居都很羡慕。在工作单位,张风云努力干好工作,却不争名利,多次把自己的客户让给同事,让竞争对手感动不已。向客户介绍产品时,她也从来不隐瞒商品的毛病与瑕疵,不让客户花冤枉钱,深得老板和客户的信赖。

被绑架、非法关押的经过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以一己之私发动了对法轮大法及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张风云坚信自己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法轮功让人道德高尚、身心健康,更没有被镇压的道理。二零零一年初,张风云因为到北京上访,被石家庄警察截回后,非法关押在鹿泉拘留所一个月。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三日,张风云和另外两名法轮功学员在讲真相的时候,再一次被中共警察绑架。当天上午九点左右,张风云在石家庄市师范街看到一辆小轿车停在路边,车窗开着。张风云就过去问里面的小伙子:送你一本真相台历吧。那人面色也不善,问什么台历?张风云一看他没有想要的意思,就说年轻人玩手机,可能不需要这个,就骑车离开了。但那人开车悄悄追了上来,在张风云和同修在槐安路与红旗大街交叉口停下后,那人下车,抓住了张风云的车把索要台历。李明芳以为他真是要台历的,就好心的赶紧给了他一份。那人当即叫来东里派出所的警察,把张风云和李明芳当街绑架。后来才知道,这个举报人是市国保大队的警察李晨光。

晚上六点多,另一位法轮功学员司马静也遭绑架。

在东里派出所,警察问她们的住址、姓名。张风云和李明芳都不回答,就是给他们讲真相。后来警察叫来一帮实习生,轮番让张风云和李明芳说出姓名。她俩都不配合,晚上睡在一间有监控的屋子里,地下只有一床又脏又臭的被子,一个长条窄椅子,其它什么也没有。她俩只能一个睡在椅子上,一个睡地上。

次日,一个据说是桥西分局的警察,四十多岁,南方口音,由东里派出所的张警官领着上了二楼,说找张风云谈话,张警官趁机用手机拍照。张风云当时没发现,之后被叫到一间屋子里,五、六个男女一起强行将她摁住。一个胖女实习生(大概有160多斤)强行扎手指采血,说是查DNA。后来张风云和李明芳被戴着手铐拉去四中路做核酸检测,又去石家庄以岭医院做胸透。

张风云和李明芳两人在东里派出所三天三夜,一直绝食抵制迫害,同时一直在给警察们讲真相,告诉他们:你们这样做对你们不好,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后来警察查出了她们的身份,两个人都被非法抄家,被抢走法轮大法书籍几十本,随后被劫持到石家庄第二看守所继续迫害。

在看守所遭到的迫害

由于李明芳和张风云一直绝食,身体状况很差,上午警察把人拉到看守所后没送进去。下午他们又去送,一个名叫杨涛的警察说:这次想什么办法也得把她们送进去。几个警察连拉带拽的把她们从警车里推下来,先用拉货的平板车,后换成三轮车,将她们强拉到监区入口。在二看非法体检前,东里派出所的那个女实习生强行用剪刀剪断张风云的文胸带,脱下她的袜子、鞋和外衣。这次看守所的医生只是走形式的检查一下,连血压都没测,就把她送到了监区里面。

张风云被非法关押到803监室,她感觉身体情况不好,叫来医生一检查,高压210,低压140。医生强迫张风云输液。输液时,监室的主管吴姓警察直接跟医生说:给她输营养液,多开点,开十天。看守所里一瓶营养液要一百多元。他们根本不管你的死活,只为赚黑心钱。监室里边的人告诉张风云:你家有人管,她就给你开营养液;没人管,她们就给你输盐水。张风云多次要求不再输液,自己也不需要营养液,第五天才给减了一瓶。

一次上午测血压的时候,张风云高压170,低压90。监室管药的人不顾张风云的反对,让医生给换药,李姓医生就给换了一种药。张风云口服了一粒,不久就感觉头特别不舒服,心脏也很难受,就象活不了的感觉(以前从来没这样过)。旁边一个人发现她手脚冰凉,让号长报号找医生。李姓医生来后给测血压,不敢让张风云看,小声的说太高了,也不说是多少。当时就拿一片药让张风云吃下去了。一直到中午,张风云就觉得头晕、恶心,没吃午饭,躺下一会儿,就想解小便,一个小时竟然去了三趟厕所。每次就象打开水龙头一样,过后好几天却没有小便了。看守所根本不把人当人看,那次输液差点让张风云失去生命。

在803监室里,睡觉的时候,一个长铺,每人只有臀围宽的地方,只能侧着睡,连翻身都很困难。有时候关押30多人,6个人得睡地铺;有时候40人以上,8个人得睡地上。厕所内不能超三个人,平时大、小便都有人正面监视;规定大便只能用3分钟。如果是新来的,有时连3分钟不到就叫起来。十几天后,张风云被转入302监室。这个监室有个要求:每天必须洗澡,全是凉水,必须用凉水往身上泼2~3盆水,规定时间只有5分钟。

张风云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一年多里,大便几乎没正常过,经常4~5天,有时甚至7~8天一次,每次都要用开塞露。她的血压一直很高,整天头懵懵的。

被非法判刑并经济迫害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三日,李明芳、张风云、司马静被构陷至桥西区检察院。二月十九日,桥西区检察院枉顾事实,将三人非法起诉至桥西区法院。四月二十三日,三人被非法庭审。九月二十七日,桥西区法院违法枉判张风云一年两个月、李明芳一年三个月、司马静十个月。

十月十一日,张风云才接到所谓的“判决书”。几天后,张风云等人不服判决,向石家庄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中共石家庄中级法院象以往一样,继续非法维持了这场枉顾事实践踏法律的冤判。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张风云冤狱期满,出狱后去银行取钱,发现退休金已经被石家庄社保中心非法停发,其声称的依据是所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而这份文件完全是非法无效的,严重侵犯了张女士的基本人权。

相关单位和责任人:

1、石家庄桥西公安分局东里派出所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176号
电话0311 83024335
所长王利军 83024335 13931976691
教导员张建清  13703291336
副所长杜俊明  15075113699
办案人杨海庭13931979762(迫害李明芳等三位同修)
警察:陈琳(调到新石中路派出所)、王少华、李宏、杨涛、刘德强、刘凤敏、丁霞、刘宁、樊彦成。
举报人刘晨光(在石家庄公安局工作)

2、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公安分局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93号,邮编050000
局长 刘力军 85188801 18830681217
副局长  李厚明 85188890 13933831088
政治处主任史瑞海 85188808 13582321666
巡防大队长高兴位 85188809 13933092583
治安大队长胡耀东 85188852 13785182388
巡警大队长杨建宏 85188892 13503202116
纪检监察室主任王晓军 85188877 13932172189
指挥中心主任高振强 85188813 13722859828
警务保障室主任冉建新 85188898 13932191000
国保大队长刘广利 85188846 15733115533
副大队长: 刘辉
警察: 李效忠 刘塞北 忻昌华
桥西公安分局法制大队
大队长:朱凌 85188825

3、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
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33号 邮编050090
电话:0311-66603128、0311-87032000
办公室:66603002,值班室:66603123
原参与迫害检察长: 张伟新于2021年5月不再担任,情况待查。
检察长:赵 力(2021年5月新任)66603111
副检察长:贾景辉(主管公诉) 66603166 13831105811 13933011078
副检察长:王树建、毛永红、卢艳军
副检察长:张晓鹏 66603066 18633831831
副检察长:李 鹏 66603007 13931975192
纪检组长;徐继平 66603033 18633829068
政治处主任:陈宏伟 66603158
反渎职局局长:崔新友 66603191 13313310133
办公室主任:李雷红66603118
侦监一科(批捕科) 科长:孙云英66603050 18633831826
侦监二科(批捕科) 科长:秦昕
公诉一科:于恺 66603078、13315132083
公诉一科副科长:阎红艳(行唐杨焕平案责任人)13315130517
公诉一科副科长:杨红(王晓峰案的负责人)18633831832、18633068826
公诉二科科长:闫洁
公诉二科副科长:景明月(陈田奎、阎瑞敏、张英同和杨会州案的责任人):15383118215 13143024986 18034567063 0311-66617517 ;
办案检察官 高军彩66603002,66603123(迫害李冬梅和耿树兰的批捕和公诉责任人)
代理检察员 王会娇(王晓峰案的负责人)
代理检察员 孙玮 68099937(负责胡艳霞案)
未检科科长:路新18633831915
案管办主任:李娟66603028,15931189099
刑事执行检察局局长:刘海鹏
民行科科长:张敏66603030
控申科科长:杜红全66603101 18633831862
技术科科长:刘挺66603116
副科长:郝文艺
研究室主任:郑东 66603011 13315132012
法警大队教导员:张志
副大队长:盛文良
人监办主任:焦燕
监所科科长:刘海鹏 66603091 18633831893
武建永 18633831906
高永兵 18633831910
监察科科长 66603016
反贪局副局长:马利英 66603180 18633831853
反贪局副局长:李金正 66603182 18633831856
反贪局侦一科科长:王韶辉 66603080 18633831858
反贪局侦二科科长:张立新 66603185 13930164066
预防科科长:吴文娟 66603060 18633831883
反渎职局副局长:张景斌 66603192 18633831889
反渎职局政委:李文刚 66603195 13315132055
反渎职局侦二科科长:张婕 66603193 18633831891

4、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166号,邮编050000
电话:0311-83867041、83867095、83867020,
办公室:83867092
值班室:83867000
信访投诉:0311-83867020
纪检投诉:0311-83867087
刑一庭庭长、审委会成员:郑丽君0311- 83867051(参与迫害何兰花、闫瑞敏、胡艳霞、李惠云、李冬梅、耿树兰、张云、马素瑞、陈仙花)
刑一庭法官 岳红丽 0311-83867050(参与迫害李明芳、张风云、司马静)
刑一庭副庭长 李立新83867048(参与迫害杨会州、行唐杨焕平、平山张英同)
刑二庭庭长、审委会成员:赵静83867045(参与迫害宋爱昌、陈田奎、杨焕平)
刑二庭副庭长 于丽霞 83867046 18630120067 (参与迫害王晓峰)
赵 瑾0311- 83867045(参与迫害王晓峰案)
王晓腾(王晓峰案书记员)
苏常印 司法技术室主任 兼纪检组 副组长0311- 83867049(曾冤判宋爱昌)
纪检组 0311- 83867049 研究室 0311- 83867093
审判管理办公室 0311- 83867015 政治处 0311- 83868069
刑一庭 0311- 83867051 刑二庭 0311- 83867045
民一庭 0311- 83867036 民二庭 0311- 83867029
民三庭 0311- 83867039 立案庭 0311- 83867018
审监庭 0311- 83867065 执行局 0311- 83867079
执行庭 0311- 83867069 协调处 0311- 83867075
综合处 0311- 83867089 行政庭 0311- 83867059
法警大队0311- 83823039 振头法庭 0311- 83027787
留营法庭 0311- 83611282
原直接参与迫害的桥西区法院院长 吉玉刚(调去石家庄中级法院)电话:0311-85187378、13333111110,18632195588
于辉 院领导 代理院长 0311-83818388
张义杰 院领导 副院长13803336208
刘晓梅 院领导 副院长(主管法警队) 83867058 18630120003
张向荣 院领导 副院长83867066 18630120007
史振利 院领导 纪检组长83867083 18630120006
王跃斌 院领导 副院长83867081 18630120023
赵建英 院领导 副院长 党组成员 13932106986
魏建中 院领导 副院长18632189818
赵永升 院领导 政治处主任83867081 18630120016
赵晓渝 院领导 民一庭庭长83867036 18630120021
张前亮 院领导 审委会专职委员兼计财科长83868070 18630120059
胡永红 院领导 执行局局长 13722786999
刘如杰 执行局 副局长83867079 18630120029
齐玉华 行政庭 庭长18630120061 83867023
孟凡皓 审管办 主任83867055 18633873658
郑丽君 刑一庭 庭长
赵 静 刑二庭 庭长
王 豪 民三庭 庭长83867039 18630120025
李彦红 民四庭 庭长
齐 燕 立案庭 庭长83867018 1863012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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