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深圳傅晓莉出狱后频遭骚扰 被威胁带走“谈话”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东省深圳市法轮功学员傅晓莉女士,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在结束冤狱回家的路上,遭到三个自称是深圳执法者的阻挡,他们欲将傅女士带往别处问话,未得逞后,至今频频打电话骚扰傅家,要傅父带女儿去见他们“谈话”。

傅晓莉(傅晓丽)一九七四年生,硕士毕业,曾任职郑州大学商学院教师、外企财务总监。她于一九九九年三月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身心受益。在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中,傅晓莉曾被绑架、非法关押,期间遭酷刑折磨;她还遭到被监视居住、被郑州大学开除公职、被北京一用人单位辞退、被迫离婚等各种迫害。颠簸辗转,傅晓莉来到深圳。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九日晚上,深圳南湖派出所警察李江河等人闯到傅晓莉的住处,以疫情期间查体温为由,骗开她家门,绑架傅晓莉,并抄走她的大法书籍、台式电脑、打印机、笔记本、手机、IPAD等等物品。据悉,此次绑架是出自深圳罗湖公安分局一姓于的副局长的指令。

南湖派出所警察将傅晓莉拉到罗湖看守所,该看守所以种种理由三次拒收;南湖派出所警察又将傅晓莉拉到深圳南山拘留所,该拘留所以疫情期间不收法轮功学员且资料不全为由再次拒收。南湖派出所连夜补充所谓资料,于次日再次将她劫持往南山拘留所。

随后的两年中,傅晓莉先后被非法囚禁的处所包括:深圳第四看守所、罗湖看守所、深圳第三看守所、盐田看守所、龙岗新看守所等。

二零二零年六月,深圳市盐田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傅晓莉。同年十月二十八日,盐田区法院非法庭审傅晓莉,近一个小时的开庭,官派律师没有起作用,只是装样子走过场。傅晓莉以现行法律、法规为依据,数次为自己做无罪辩护,但每次辩护都只说一两句话就被法官打断,法官声称:“法轮功的性质问题不属于本案要讨论的范围。”傅晓莉质疑:“性质问题是根本问题,决定着我是否犯罪,如果根本的问题不让讨论,谈论枝节有什么意义?”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盐田区法院对傅晓莉非法判刑两年,罚款三千元。她依法上诉,要求立即无罪释放,并归还其所有被南湖派出所扣押的物品,同时赔偿经济损失。但深圳中院二审维持非法原判。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盐田法院要求傅晓莉立即支付被罚没的三千元罚款,遭到拒绝后,强行从她的银行账户将此款项扣掉。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是傅晓莉结束两年冤狱日子。当天她在被家人接回家的路上,竟遭到自称是深圳执法的二男一女的阻挡,领头人名为周成(音),声称要将她带往别处问话等等。在她及家人的共同抵制下,他们没能得逞,她被家人带回家中。但随后,周成及其手下多次打电话骚扰傅父,要傅父带女儿去见他们谈话。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