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律师的修炼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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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一月八日】得法之前,我对世间名利都看的比较淡,但是,把感情看的很重。特别是,我最看不起的是钱,认为最不值钱的就是钱。可是,我却在钱上摔了一个大跟头。

那还要从一九八三年说起。那时候,身在农村的我,刚刚初中毕业,重点中学没考上,就不想上普通中学,认为普通中学考不上大学,单纯幼稚又固执的想法,再加上,家里三个孩子都上学,父母亲都是农民,压力很大,借着父亲关系的机会,十七岁的我就在一家金融机构上班了。

我学会计,做了会计七年,做信贷工作六年。

十七岁上班,一、两年后,村里人都知道我去金融机构上班了,其中有个舅舅家的表哥,说要做买卖,到东北倒木头,能挣钱,让我帮他借钱。我说我没有。他说,你找万元户借啊,几个月就能还上。我还是害怕。他说,你帮我借钱,我挣了钱,给你买一辆摩托车。

我心动了,当时,我一个月只挣三十八元,一年也就挣五百多元,他让我先给他借四千元。我就找几个个体户,当时的万元户借了钱给他,邮寄过去了。他收到钱,过两月,说钱不够,还需要三千元,如果不能借够三千元,那四千元也没法还,不够一次進货的钱。我硬着头皮又借了三千元,给他邮过去。之后,还有些信件来往,他跟我说,别着急,很快就能出手,卖完钱,就还我。可是,再后来,就连信也不回了,电话也打不通了。

眼看年关就要到了,他不还钱,也不见人,没有任何音信,我特别着急。出借的人也在催我,说你说借三个月,这都半年多了,怎么也得还啊!我就拆东墙,补西墙,每天心里装着这事,心里着急,又不能跟人讲,度日如年,就象热锅上的蚂蚁,每天烦躁不安。

后来,我到他家打听,他家人说,他因为诈骗,被判有期徒刑五年。这个消息对我来讲,真象晴天霹雳一样,这么大的金额,对于当时我的收入来讲,相当于十四年的收入,不吃不喝,不花一分钱,才能还上。要想还钱?简直不可能!这怎么办呢?我甚至都想到了一些采取极端的方法把账还了,然后去公安投案自首。

一位有钱人家的姑娘喜欢上了我,主动约我,我不喜欢她,后来,我经过仔细考虑,还是决定接受她的爱。我把自己欠款的事讲给她,跟她提出两个条件,一是要孝顺我父母,二是要帮我还账。她同意了。当时,跟她父亲一说,就先给我拿了四千元。后来,我们就结婚了。

婚后,生了个女孩。但是,我的内心总是觉的委屈,自己的婚姻,就这样被自己葬送了,没有活着的快乐和希望。快十八、九岁,因为贪便宜,被骗,又卖掉自己的婚姻还账,政策不允许生二胎,连个儿子都没有。这辈子,就这么过了,太窝囊了,总觉的活得没有意义。

后来,我觉的自己更适合做一个律师,这个梦想,让我对生活充满了信心和希望,我就参加自学考试,学法律,后来,一次通过律师资格考试,考取了律师资格,说给谁都不信,初中毕业走上社会,利用业余时间补习高中、参加自学考试,最终法律专业毕业,还一次性考取了律师资格。

骨子里,我就觉的自己天生就是一个当律师的料,我一定能是一个好律师!得大法后,才悟到,是师父之前就给我安排好的律师之路。

得法

就在即将走上律师岗位的时候,一九九六年,我得法了!

有人推荐给我一本书《转法轮》,我读过一遍之后,就觉的这是一本教人做好人的书,但是又不仅仅如此,这本书既好像什么都没有讲,又好像什么都讲了。

我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我觉的这就是我要找的书、要学的书,做人的真正目地就是同化宇宙特性真、善、忍,做一个好人,最后修成真人,这才是人生真正的目标和意义。一下子使我明白了,和尚为什么一天到晚在庙里念经、打坐,从小到大,再到老,直至圆寂,就是修炼。

我知道大法好,我知道我就是为这法而来,但是,修炼就要戒烟戒酒,我刚做律师,辅导老师就特能喝酒,与当事人一起吃饭,要喝酒,陪法官吃饭,还要抽烟、喝酒,这确实是挺难办到的,犹豫大半年。跟人一起学法的时候,有时带着酒味,自己也觉的很不合适,后来经过慎重考虑,下定决心修炼,戒烟戒酒。在师父的加持下,我真的把烟戒了,把酒也戒了,很多人都不相信,我喝酒抽烟十多年,说戒还真戒了。

这一下真正决心修炼了,妻子就不干了,她说,你一个律师,整天跟一帮老太太在一起,丢人不丢人啊!她撕我的书,摔我的录音机、砸碎录音带,我到哪去学法,她就追到哪儿捣乱。有一次,她追到同修家里,我和几个同修正围坐一圈学法,她進来,不由分说,捡起我的布鞋,就抽打我的脸,啪、啪、啪,打的特别响,别的同修都劝不住。我一没生气,二没有还手,师父说:“作为一个炼功人,就得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1]。说也奇怪,那当众被鞋底子打的脸,一点也不疼,不红不肿,我知道这是师父安排考验我的。我是一个特别要脸面的人,在村里,人缘也很好,长这么大,没有被人当众用鞋底子抽脸的,这是有生以来头一回。

正象我理解到的修炼中的涵义:你不修炼,她不管你,你一修炼,她马上就跟你干,因为我已经下定决心,今生今世就是要学大法,哪怕豁出命,我也要学,谁也拦不住;我坚持每天早上到村口与大家一起炼功,她就特别的反对。

我早上四点起床出去炼功,她紧跟着连拉带拽,连打带骂,不让我去,追打了我一街筒子;衣服被撕破了,扣子被拽掉了,我推开她,头也不回,继续往炼功点走。她从背后捡起一个板砖,照我后脑海,就拍下来了。当时,我就觉的头懵的一下,我回过头看看她,她是那么凶狠狠的看着我,脸色惨白,然后,我又继续往炼功点走去……她又追到炼功点捣乱,关录音机、扯横幅,推我,不让我站那儿炼功,还捡一块砖头顶我肚子。

因为她一路追打我,还到炼功点捣乱,这事被八十多岁的奶奶知道了。奶奶知道大法好,也喜欢听师父讲法,没事坐家里就听。她说,师父讲的对,讲的好。当时,姑姑和几个叔叔都修炼。有一天,妻子又来捣乱,奶奶也起的早,老早来炼功点。妻子又在炼功点打我的时候,奶奶拄着拐棍走上前,大声呵斥:“你不许给我孙子捣乱,这个大法好,我赞成我孙子炼这个。”她不听,还继续推我,奶奶走上前拉她,她回手就给奶奶一个嘴巴子。奶奶也没想到她会打自己,一时怔住了,妻子却象占了大便宜似的,蹦蹦跳跳的走开了。过后,她可能也知道惹祸了,竟敢打奶奶婆。回她家,跟她家人一说,她大哥、二哥带着她去给奶奶赔礼道歉。打那之后,她就再没有到炼功点捣乱了。

我发现真的下决心炼功之后,真的就象师父在法中说的,马上就有压力、有阻力、甚至有生命危险,可是,我确实不怕,而且胆子比以前大,晚上一个人走夜道也不怕,上哪儿也不怕啦!

把酒戒了之后,有一段时间,总感觉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总觉的有什么东西在体内,让我感觉不对劲,一段时间以后,就没有了,后来,我感觉是酒虫子。

应该说一九九七年、一九九八年,我得法修炼最充分的两年,自己觉的活的最充实、最踏实、最坦然、最开心了。

历风雨

一九九九年四月,有同修说,天津警察抓人了,把炼功的群众给抓了,大家都觉的可能领导人不知道法轮功是怎么回事,我们炼功两年多的人,有义务向国家领导讲清楚。于是,四月二十五日那天,一大早,我就去了中南海府右街。当我到的时候,已经来了很多人了,原来他们也是来上访,向领导讲清真相的。我一看、一了解,他们有小学老师、小学生、国家干部、还有政法大学的教授,还有一些退休老人、年龄大的农民伯伯和婶婶,看来学大法的人各行各业都有。

因为大家都是学大法的,因此,都能严格要求自己,没有口号、没有标语、没有静坐,只是静静的站在那里,给路口和行人都让出来,没有影响交通和正常的生活秩序。我站在那里,当时隐约感觉脚下在动,就象是在列车里的感觉一样。期间,有一些警车来回经过,还有高级轿车车玻璃都挂着帘。后来,时任总理接见了五名炼功群众,了解完情况之后,就给天津打电话,那边放人了,我们就回家了,走时,随手把自己的垃圾都拿走了,地上非常干净,晚上又下了一场春雨,把府右街两侧冲洗的干干净净。

据说中国政府的这次对集体上访事件的处理,得到国际社会高度赞誉!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央电视台播出将法轮功定为×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新闻,还说四月二十五日集体冲击中南海,向社会散播谣言,当时,我就觉的这真是抹黑法轮功,歪曲事实,造谣,法轮大法是教人做“真、善、忍”的好人,是佛家八万四千法门中的一法门,根本就不是×教。当时的压力一下子就来了,我感觉特别大!

特别是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一下子,就让几乎所有的人反对大法、反对大法弟子。突然间,一下子我就好象被打進地底下一样,家人反对、同事反对,领导找谈话,电视、广播循环播放,那压力真如排山倒海一样涌来。但是,我心里知道,大法是好的,坚持做真善忍的好人是对的,无论别人说什么,我就是不听、不信,还去过几次天安门。

我无论在哪儿、跟谁都说法轮大法是好的,是正法门修炼,广播电视都是在造谣,说谎,后来局领导打电话找我,我拒绝了。然后局长又叫我参加会议,在局办公室开一个会,专门说法轮功的事,传达了政策,当时还有一个同修,我们都在局办公会议室。办公室主任宣达了政法系统工作人员不许修炼法轮功,领导又讲话,然后领导让我发言,让我说说自己的意见。

我说:“我从小长到大,做的最对的一件事就是修炼法轮功,对于这件事我至死不渝。”一下子,冷场了大约一分钟,一个副局长一改往日的装腔作势,非常气愤的说,“你们不能给领导找麻烦!”然后就散会了。

讲良心 走正路

那些年,正是江氏集团祸国害民的时期,司法极其腐败的岁月,我做了一名律师,不抽烟、不喝酒,坚持学法修炼,严格用真、善、忍要求自己,尊重事实和法律,尊重当事人,不请客、不送礼、不给法官当二传手(当事人想送礼给法官,让律师给送过去),当事人不理解,这年头,不请客、不送礼、不抽烟、不喝酒,怎么当律师啊?法官也不喜欢,专门给小鞋穿,设计陷阱、挑拨委托人与律师的信任关系,我代理的第一个案子,就申请法官回避了,那个法官还是个法庭庭长,一下子就象捅了马蜂窝,引起全法庭法官的关注。

几年以后,法官们主动跟我搭讪,有的说,您开完庭就走,也不跟我们聊会儿。我说,你们都很忙,我怕打搅你们。他说,别的律师开完庭都跟我们聊呢。嗯,我说我没有什么聊的,该说的都在庭上说完了。还有一次,一个下班时间,碰到个法官,他说,下班了,该去吃饭了。我说是啊。他说,你请我吃饭吧。我说对不起,今天没带钱,下回吧!

还有个借款的案子,双方借款三十万,约定利息十万,法官把我单独叫到法院一个没有监视器的屋里,征求我意见,问我这利息该怎么判,我看到他眼中划过一个东西,我只当没有看见,跟他说,你可以按双方约定的判,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超过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四倍以外不保护,都可以,他看跟我没有什么好私下谈的,就让我回来了,没几天就出判决了,只支持偿还借款本金,利息没有支持。呵呵!厉害吧!后来我跟当事人说,上诉吧,他同意了。上诉以后,二审法院直接给改判支持了双方约定的十万元的利息,大获全胜!

后来我发现,凡是认识知道我的法官,每当我以代理人身份坐在法庭上的时候,他们非常谨慎、审理的特别仔细,生怕出错,我觉的这才是正常的心态,相互监督,共同维护法律是正确实施,才是执法人应有的质量。

还有一次,开完庭之后,我接到法官电话,他问我,“您说咱这案子该怎么判啊?”我听的出来,他是真心在与我沟通,我就说了说我的意见,供他参考。

我觉的,这多亏是我学了大法,我用真善忍要求自己,绝不弄虚作假,绝不违背良知道义,获得了法官的认可,这是大法的威严、这是大法弟子在用实际行动展现真、善、忍。

感恩慈悲伟大的师尊救度!如果不是得法了,那样的环境、那样的岁月,一定会同流合污、遗臭万年啦!

因为,我对法轮大法的认识,和局领导不一致,而且到哪儿都说大法好,区“六一零”通知司法局送我去“转化班”(即洗脑班),第一次進“转化班”,他们说的那些我都不信,但是,我总觉的自己从来就不是坏人,在学校当体育委员,班干部,在家孝顺父母,照顾弟弟妹妹,但是,不让回家。由于学法不深,人的情放不下,想家、想老婆孩子、怕老娘担心,耍小聪明,违心的做了不该做的事,给自己的修炼抹了黑。

做好三件事

因为自己是学法律的,语言表达能力比较好,我更愿意以面对面的形式讲真相,劝三退。我可以很自然的话题带入,然后讲共产邪党是什么?法轮大法是什么?江氏集团为什么要迫害法轮功?

时间长就多讲,时间少就少讲,一定要讲明白,讲到对方的心里。越自然效果越好,最快的时候,三分钟讲一个律师三退啦!我总结面对面讲真相,要把握好环境和时机,不能强讲,时间不够,说不清楚,就先不要讲,一旦想明白,随机应变,顺势而为,其实,是师父在做背后的事,是众神在救度,我只是按照师父要求的去做,只管做就行了!

有的一讲就通,有的讲半天也不通,还有的一听你讲,就紧张,当你让他表态的时候,他确实有紧张、有害怕,有的眼里含着感激的泪光。

被绑架

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一大早刚下楼,往出走,小区里一辆黑桑塔纳上下来两个人,是派出所的,一个警察说,还认识我吗?走,到你家里去看看,我说看什么?我要去法院,今天有个刑事案件需要我出庭辩护,没有时间。他们说,不行,就得到你家看看,我被他俩半架着回到家。

一会儿,又来了七、八个人,有警察、六一零、小区的人,开始在我家翻东西,找到一些大法资料,他们好像终于找到了借口,更加肆无忌惮的搜起来。最后,跟我说,走吧,跟我们走一趟。我说,去哪?为什么跟你们走,我今天要开庭,是为被告辩护的刑事案子。他说,不行,你得跟我们去公安局,我说,你凭什么让我跟你去公安局?我一没违法、二没犯罪,你让我去公安局,有传唤手续吗?他说,你跟我们走,到那就给你手续。我说不行,没有手续,我就不能跟你走。后来,他们半推半架,把我摁進他的车里。

他们把我送到半山腰的一个度假村里,安排我在一间屋里,门口有两个保安,不让出门,吃喝拉撒都在这一间屋里。六一零的人给我找来一堆法律书,跟我说,你还律师呢,违法了,都不知道,好好学学吧!

当抄我家的那个警察再次讯问我的时候,我把我通过学习以后,对法律在法轮大法方面的理解,跟他详细说了一遍。他说,那现在都这么干,你没违反法律,可是这是政治问题。我说那好,我对政治不感兴趣,没有政治要求,要不也不会选择自由职业。他看从法律的角度说不服我,反被我说服了,就恼羞成怒的对我拍桌子、瞪眼珠子。我说,你不用跟我来这出儿,我没有违法,也没有犯罪,你怎么不了我。

在“转化班”足足待了二十七天,警察看也没有什么搞的了,就把我带出来到派出所,制作笔录,笔录上写的是当天的日子,说今天把你叫来,是想跟你说说你法轮功的事儿,我给他纠正。我说,你不是今天才叫我来的,我已经被你从家带出来二十七天了。他说,那是政府的事儿。我说,我问过了,他们说是你们的事儿,如果你坚持说今天带我来的,那么,那之前的二十七天就是绑架或非法拘禁,你要承担责任!

做完笔录,他们把我送進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待了三十天。这三十天,预审找我谈过两次,我進看守所的第二天,就写了控告信,控告警察绑架或非法拘禁,交给预审,告诉他,我要控告。这期间,在看守所的号里,我给他们讲大法好,讲传统文化的故事,他们都很喜欢听。

第三十天,我接到了市政府给我下达的关于对我“因窝藏法轮功宣传品扰乱社会秩序”劳动教养两年的决定书,接到决定书之后,我认为,这是政府严重违法的行为。

我没有违法行为,没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家里的法轮大法材料,不具有扰乱社会秩序的作用。这是一种信仰,是普通公民对真、善、忍法轮大法的信仰,国家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市政府没有剥夺我的人身自由两年的权力。

我是一名法律工作者,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我的工作认真度、责任心,受到众多委托人的好评,不是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必须進行强制性的劳动教养。

我起草并准备了向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材料,要求市中级法院立案,并撤销市政府对我做出的劳动教养的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这件事,我一直坚持了四个多月,虽然没有什么下文,但是,我知道向市法院起诉市政府,这个举动的作用和意义是很大的,也起到了对邪恶震慑的作用。

我做的还很不够,还有许多人的观念没有清除。今后,我还要努力修好自己,做好三件事,讲真相救众生,兑现自己的承诺,随师把家还!感恩慈悲伟大的恩师!

层次所限,请同修慈悲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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