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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多次非法判刑和骚扰关押 合肥市李翠萍含冤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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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安徽报道)合肥市肥东县七十三岁的法轮功学员李翠萍,历经两次非法判刑、关进洗脑班迫害,身心受到严重摧残。身体极度虚弱的她,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被非法庭审,十二月中旬含冤离世。

李翠萍于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她患有子宫癌,炼法轮功时间不长癌症消失,身体康复。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疯狂迫害法轮功后,李翠萍坚持修炼法轮功,两次非法判刑、多次骚扰、撬门抄家、关进洗脑班迫害。

二零零三年,李翠萍被非法判刑三年,关押在安徽省女子监狱,被强制做奴工、看污蔑法轮功录像书籍、受到同监舍犯人非人的折磨。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日晚十一点,李翠萍被肥东恶警强行从家中抓走,没有办任何手续。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李翠萍在讲真相时被恶警跟踪绑架。参与绑架的是肥东县恶警,大约有近十人。

二零二零年元月二日,李翠萍居住在合肥市曙宏新村,被合肥市包河区国保、常青派出所和芜湖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同时家里的大法书、《明慧周刊》、真相币等被抄。因身体检查不合格,看守所拒收,之后被监视居住,期间多次被骚扰、撬门。

十一月三日上午,李翠萍和她儿子马杉在合肥的家里,被合肥市包河区国保大队与骆岗派出所绑架、抄家,后被监视居住。

二零二一年九月上旬,李翠萍到银行取款时,再次被绑架,关押到洗脑班迫害十几天,身体非常虚弱被放回家。不久,合肥市蜀山区法院通知她在九月二十四日开庭。

在非法开庭的当天,身体极度虚弱的李翠萍,不能走路,被几个警察强行抬到车上,绑架到法院。李翠萍被枉判三年两个月,勒索罚款5000元。后来检查身体不合格,监狱拒收。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中旬,身心受到严重摧残的李翠萍在肥东老家含冤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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