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清原县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宫国臣遭恶报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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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八日】〖中国辽宁来稿〗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宫国臣,二零一九年被双开并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被移交司法机关,二零二零年被判刑。宫国臣被控利用手中权力,包庇、纵容黑恶犯罪,为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充当恶势力“保护伞”。此外,宫国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刑事起诉、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涉嫌徇私枉法犯罪;涉嫌受贿犯罪等等罪名。据悉,宫国臣二零二一年出狱,现在居住在抚顺市。

宫国臣一九九九年五月任清原满族自治县检察院批捕科副科长,二零零一年一月任批捕科科长,同年十二月任清原满族自治县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二零零四八月任副检察长,直至二零一九年十一月。

宫国臣任职清原满族自治县检察院期间, 据不完全统计,从二零零一年至二零一九年清原县有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清原县检察院非法批捕、起诉,后被非法判刑入狱遭残酷迫害

以下仅举几例宫国臣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例:

案例一: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清原县南口前镇法轮功学员丁国柱夫妻、徐俊英、张传文及红透山矿的杨秀芳五人被绑架、构陷,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被非法庭审,之后五名法轮功学员分别被非法判刑:丁国柱三年三个月,丁国柱的妻子王海超三年,张传文一年半,徐俊英一年半,杨秀芳一年零三个月。随后清原县检察院对此判决提出所谓“抗诉”,导致法轮功学员张传文、徐俊英、杨秀芳三人刑期增加,三人都被非法判刑三年。

案例二: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抚顺市清原县六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高桂兰被闯入家中的抚顺市国保警察和清原镇派出所几个警察绑架,警察抢走高桂兰家中的电脑等许多私有物品。高桂兰被警察劫持到清原镇派出所,当天晚上高桂兰被送到抚顺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一九年四月四日,清原县法院在抚顺市南沟看守所非法开庭,法轮功学员高桂兰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案例三:清原县法轮功学员刘玉,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六日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六个月;回家不到三个月,刘玉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二日再次被绑架;六十八岁的法轮功学员刘玉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案例四:清原县夏家堡镇法轮功学员孙国军,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被人诬告遭绑架,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辽宁省清原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孙国军非法开庭,七月二十一日,清原县法院通知判决结果,年已七十岁的孙国军被非法判刑一年半,勒索罚款五千元。

案例五:二零一一年九月六日,清原县南口前镇法轮功学员郑洪英讲真相时,被村民李国华、赵晶夫妻构陷遭绑架。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清原县法院对郑洪英非法开庭,法轮功学员郑洪英被非法判刑四年。

祸福无门,唯人自招;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迫害真、善、忍信仰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道德和历史的严惩。据明慧网《迫害法轮功 19年间逾两万人遭恶报》统计,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一八年七月整整十九年中因迫害法轮功遭恶报的有20,784人。其中,检察院、法院、监狱系统遭恶报98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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