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法轮》改变了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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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七日】我是二零零七年真正走入法轮大法修炼的学员,其实在一九九八年就有亲戚送给我一本《转法轮》书,这本书我读过几遍,但是根本就没有看進去,只知道是一本让人做好人的书,有神佛,其它我什么也没悟到。亲戚经常到我家来,劝说我多看看《转法轮》。但是我利益心重,始终没有走進大法来。

修炼前,我是一个性格暴躁、利益心很重的人。一九九七年结婚后,我与妻子性格不合,经常吵架、打仗。记的最严重的一次是她赶集卖花生米,卖了几百元钱,我想要过来,她不给,争夺中一下子攥住了她装钱的衣服布袋,用剪子剪碎了布袋,把钱抢了过来,根本就不管她的感受,伤不伤她的心。还有一次,一天晚上与她发生争吵,不愿和她待在家中,就开着三轮电动车离家出走去亲戚家。妻子叫了邻居一辆电动三轮车在后面撵我,追上后她说:“天这么晚了,别独自一人开车走路,要去明天白天再去吧。”说着,用身体挡在车前。我不听她的劝说,赌气开车继续往前走,车从她的脚面压了过去,差一点撞伤了她。后来,听妻子说,回家躺了好几天才敢走路。

二零零三年,村里各户间的电线,从自己家的平房上经过,我想了个办法偷电用:把电线割皮用铁夹子夹住电线,从铁架子引线下来供自己家中用电,到了白天把夹子拿下来,以免被电工发现。后来,电工还是知道了我偷电的行为。他托人捎口信说:“不要那么干了(用铁夹子偷电)。”但自己那贪财占便宜的心还是不死,根本不想住手,并想方设法继续偷电。过了一段时间,我刚放好铁夹子,电工就领着人把我偷电的行为拍了照,交给上级,并立即停了我家的电。后来,找人托关系,交上了三千三百元的罚款才给我送电。家里人说:“你用的电比谁都贵。”后来学了大法才明白“有得必有失”的道理。

学了大法后,我痛改前非,不再贪占别人的便宜。师父说:“在这个宇宙中有个理,叫作不失者不得,得就得失,你不失,要强制你失。谁起这个作用?就是宇宙这个特性起这个作用,所以你光想得不行。”[1]我很后悔自己以前做过的错事,失掉多少德给人家。

二零零七年腊月的一天去赶集,我刚买完东西,后面一下子围上很多买东西的人,摊主不顾给我算账就招呼其他买货的人了,我也忘记付给他钱,拿着东西就走了。走了近百米,猛然想起来还没给人家钱。我急忙回过头来给人家送钱。路上碰见熟人,看我手里提着货,就问:“你回去还要买什么?”我说:“刚才买了人家的东西,人多闹的我忘了给人家钱了,我得回去送钱。”他说:“赶集人多,摊主忘记了,你就把东西拿回家算了,摊主又不知道。”我说:“人家赶集卖货也不容易,挣不了多钱,我这近百元的货不给他钱,他亏大了。做人得为别人着想。”

那人说:“你学法轮功是变了,要是以前你不会这样做,偷还偷不到呢。”我说:“俺师父叫俺做好人,为别人着想。”来到卖家摊前,我和他说明了缘由,摊主想起来没算账没收钱,一边拍着脑门,一边算账,一边说着感谢话:“我今天碰到好人了,不然的话今天的集白赶了,白忙活了,赊大了。”算了算九十五元。他说;“零头不要了,给我九十元吧。”我说:“别这样,该多少就多少,你做买卖也不容易。”摊主直说谢谢。本村的人,看到这一幕后,议论纷纷,大意是他真变了,变的一点儿也不贪财了。

回到家后,心情很轻松,带着对师父感恩的心,赶紧拿出亲戚送的《大圆满法》碟片看一看,并照着师父教功动作炼起功来。炼第五套功法,单盘着坚持了二十分钟的时间,身体就感觉很轻松舒畅。

炼功前,因长年开车、干繁重的农活,抓玉米秸等,累的胳膊麻酥酥的痛,难受的成宿睡不着觉,有时都不能干活了,妻子只好自己干。现在通过炼五套功法,浑身轻松,感觉有使不完的劲。

为了能使自己时时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我就抄《转法轮》,在抄的过程中明白了很多法理,真正明白了什么是修炼,明白了做人的目地就是返本归真。最受益的是我的妻子,再也不用过着挨打挨骂、担心受怕的日子了,妻子非常支持我学法轮大法。

从此,我的人生观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真正成为一个法轮大法的弟子。谢谢师尊慈悲救度!感谢同修的无私帮助!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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