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十七岁的张玉琴,在女儿四岁时,被丈夫抛弃而离婚。当时年纪轻轻的她浑身是病,带着孩子,没有生活来源,靠娘家弟弟照顾。有幸修炼法轮大法后,张玉琴按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身体很快康复。张玉琴带着女儿,并照顾好母亲,让姐、妹、弟弟放心做生意。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弟弟突然去世,八十多岁的母亲悲痛之下,瘫痪在床,张玉琴每天精心护理,老母亲心中略感安慰。
可是,就在当月,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张玉琴被沁阳市公安国保警察绑架。因她母亲瘫痪在床,特别需要张玉琴的照顾,沁阳市公安国保大队警察知道她女儿救母心切,就暗中勒索她未婚的女儿三万元钱。可是,对这样一个家庭来说,勒索这笔钱对她们母女俩真是致命的。
张玉琴被非法关押在焦作看守所三十一天后,于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六日被放回家。
二零二零年八月,明慧网在国际上曝光了此事(详见《河南沁阳市张玉琴被警察绑架勒索三万元钱》),当地出现很多关于张玉琴被迫害的消息。焦作市公安局、沁阳市公安局大为震惊。
焦作市公安局直接派五个警察到沁阳市追查是谁在做曝光的事。焦作市公安局在沁阳驻扎一个多月时间,也没查出此事。
沁阳市公安国保警察就对张玉琴家人(姐姐、姐夫、女儿等)施压,并在张玉琴母亲家门口的对面安装两个监控,以监视和张玉琴来往的人。这严重违反了法律,侵犯了人权。
国保警察随便侵吞别人的财产,尤其是遵纪守法的法轮功学员及家属的财产,这是执法犯法。
二零二一年,在国际压力和中共“整顿”全国公安系统的形势下,沁阳市公安局在中共“百年党庆”前 ,将勒索张玉琴女儿的三万元钱归还了她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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