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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刘志民上诉立案 家属请律师辩护

更新: 2021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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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六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重庆报道)重庆长寿区法轮功学员刘志民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被重庆江北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八个月。刘志民提出上诉,上诉状被长寿区看守所监舍狱警胡常荣非法扣押。后在刘志民据理力争下,看守所才把他的上诉状交到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

五月二十九日,重庆一中院打电话问刘志民的妻子张莉为刘志民委托了辩护律师没有。张莉遂再次委托刘志民的一审辩护律师继续为其二审提供辩护。

刘志民这个案子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冤案,是长寿区公安局双龙派出所在长寿区“610”和国保支队指使下通过虚构情节、收买指令不明真相的人作伪证而制造的一个冤案。这是长寿区“610”和国保支队目无法纪、昧着良心迫害好人的又一罪证。因为案件的证据造假过于明显、漏洞过多,所以刘志民上诉后,一中院迟迟不能作出裁决,维持原判吧,良心上过不去不说,还有将来追责的风险;改判吧,“610”的压力实在太大。中共“610”是凌驾于公检法的一个类似于二战纳粹德国盖世太保的法外机构。在很多涉及法轮功的案件中,尽管不少法官心里明白法轮功学员是无罪的,可迫于“610”的压力,仍然违心地对善良无辜的法轮功学员判刑定罪。

下面是刘志民冤案的情况简述。

年近80岁的长寿区法轮功学员吴生华为了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利用每年过年前的一段时间为群众书写对联。吴生华老人自掏腰包,购买笔墨纸砚,书写好后免费提供给人们,这些对联的内容都是教人向善,倡导传统美德的。他写的对联,书法优美,内容高雅大气,受到人们的热烈欢迎,不少人感叹:“这才是真正的对联啊。”有的说:“这样的对联才有年味嘛。”有的群众把手上拿着的银行、保险公司送的对联扔了,排队等着领吴生华写的对联。要对联的人围的水泄不通,有的世人主动来帮忙,城管来干涉都被群众轰走了。

吴生华平时都是在住家周边写,一些住在城里但老家在乡下的民众主动邀请吴生华到他们所在的乡镇书写。他一个人确实忙不过来,岁数又大,于是邀请另外两名年轻点的法轮功学员杨定产和刘志民协助他到农村乡镇上书写对联。刘志民帮忙拿纸、牵纸,杨定产负责发放写好的对联。

二零二零年一月七日,他们三人应邀来到双龙镇写对联,受到当地群众的热捧。等着要对联的人真是人山人海。正当人们兴高采烈地等待对联的时候,双龙派出所的几个警察不问青红皂白地把刘志民、杨定产和吴生华强行带到派出所。当时在场的群众非常气愤,质问警察人家是在做好事,为什么那么多坏人不抓偏要抓他们?

第二天上午,杨定产和吴生华被派出所释放。刘志民因二零一五年起诉江泽民被非法判过刑,派出所和长寿区国保及610于是认为可以做文章,于是指使受中共谎言毒害的人左合长、左时勇叔侄和孙志刚等人诬告刘志民给他们发了真相资料,然后又把另外几封真相信安在刘志民头上,对他构陷。实际上,刘志民一直忙着协助吴生华书写对联,根本没有给任何人发放过真相资料。双龙派出所还对一副对联中写的“法化春风拂千秀 善作骄阳暖万家”提到了“法”说成是宣扬法轮功。这是典型的文字狱,非常荒唐可笑。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双龙派出所案子承办警察提供的证人证言前后矛盾,有的纯属胡言乱语。比如“证人”左合长说写对联的人一共有6个人,其中两个女的。事实上,只有三个人,并且全部是男的。

江北区法院十月十五日非法对刘志民开庭审判,刘志民在法庭上陈述法轮功教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从未被国家定为×教。法官黄娅立刻打断他。左合长先是在笔录说他是看到其侄子左时勇拿回家一副对联和一本小册子,其本人并未看到何人发放,也并没有直接得到小册子,但他却指证是刘志民亲手发放小册子和护身符卡片给他。这是非常明显的伪证。

由于法官也知道派出所是做的假材料,尽管律师一再要求指证刘志民的证人出庭质证,但法院心虚,一直不敢传唤证人出庭。

休庭后,刘志民的女儿再次向法院提交了其他三个全程在场的目击证人亲自书写的证词,证实刘志民当时没有发放任何资料。但江北区法院法官黄娅仍然罔顾事实,执意枉法裁判,非法冤判刘志民两年八个月。

刘志民的前一次判刑也是赤裸裸的冤判。刘志民和长寿区其他几十位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一五年五月向最高法院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民族败类江泽民。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七日长寿区610指挥大批警察绑架了参与控告江泽民的20多名法轮功学员。警察从刘志民家中非法抄到打印的资料,但其数量达不到邪恶的两高司法解释的判刑标准。于是渡舟镇派出所,把一本小册子拆开,一张纸算一份资料,冤判刘志民两年半。

二零一六年三月,长寿区法院对刘志民进行非法庭审。长寿区610和国保支队在法院及其周边区域,部署了大量警察,绑架了近20名准备参加旁听的法轮功学员,有的在离法院几百米外的距离仍然被绑架,有的路人也被当成法轮功学员绑架。由此可见他们是多么的心虚和无法无天。

在目前当局清理整顿政法队伍之际,希望重庆一中院秉持公平正义,勇于担当,维护公平正义,纠正江北区法院一审的错误判决。同时,也真心希望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人员能悬崖勒马,不要再追随江泽民迫害无辜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不要做中共邪党的陪葬品,为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因为善恶必报、人不治天治。

参与迫害相关单位及个人信息:
1、承办人:
重庆市长寿区双龙派出所 游小浪 敖浩
023-40310010
重庆市长寿区双龙镇龙富街61号双龙派出所 401226
2、二审(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
主审法官:夏玉杰023-67679119
书记员:汪雅馨023-67679116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薇支路36号市一中院刑二庭 401122
3、重庆市江北区法院
院长:樊非
一审法官:黄娅(办公室电话023-67701792)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28号江北区法院
邮编:400025
3、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
院传真 023-67679034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薇支路36号市一中院4011247
刑一庭:
庭长 黄旭 023-67679137

刑二庭:
庭长 蒋林023-67679597 贺志伟023-67679172
传真:023-67679118
审判监督庭:
庭长 陈又新023-67679329 包颖023-67679323 孔繁树023-67679622

4、长寿区政法委
书记:王身高
副书记(610头子)周怀念
610成员:华昌义
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桃源大道11号长寿区政法委
邮编:4012202
长寿区公安局
局长:何一波
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桃源大道1号
邮编:4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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