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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司法“先进单位”真相(3)

——辽宁锦州监狱等三个实例

更新: 2021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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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二月九日】(明慧通讯员报导)中国是什么样的国家呢?

在人类社会中,有几种典型的国家体制:

1、君主制:君主制是君主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君主的意志就是法律,君主实行终身制,并且是世袭的。

2、君主立宪制:君主立宪制是在保留君主制的继承下,通过立宪,树立人民主权,限制君主势力,实现事实上的共和或民主。

3、法制: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人类在没有宪法之前就是有法制的。

4、法治:法治是指以民意授权为前提和基础立法,以严格依法管治国家为核心,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法治”与“宪政”紧密相关,其内涵不单是要求所有人民守法,更侧重于法律对政府权力的控制和拘束。法治意味着每个人都受到法律的约束,包括立法者、行政官员和法官。

从这些概念看,中共独裁的中国,是不是哪个都对不上号?更有甚者,暴力残害善良民众的个人和单位,反而是立功获奖、司法系统学习的榜样。请看以下三个实例:

辽宁锦州监狱

辽宁锦州监狱是辽西最大的监狱,隶属辽宁省司法厅监狱管理局,关押刑期在十年以上的法轮功学员。锦州监狱恶人跟随中共卖力酷刑迫害法轮功,迫害法轮功各项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监狱系统的前列,受到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的表彰。二零零八年锦州监狱被中共司法部树为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中共司法部为锦州监狱记集体一等功。

明慧网不完全统计,锦州监狱至少已有张立田、崔志林、辛敏铎等法轮功学员被用各种酷刑迫害致死。数十人被各种酷刑折磨,致伤、致残的屡屡多见。参与迫害的狱警就有近百人,而且迫害还在继续,那里至今仍有很多法轮功学员遭受残忍的迫害。这里的酷刑有:熬鹰、罚站、坐小凳(制作半个屁股)、“抱凳”、双手双脚被铁链抱锁在木桩上、暴打、严管、四个犯人包夹一人等几十种酷刑。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锦州监狱副狱长王洪博因为贪腐被检察机关多次约谈,因畏罪最终选择在自家地下室上吊自杀,这也是他迫害法轮功遭的恶报。

第一个枉判法轮功学员的法官陈援朝被记“二等功”

陈援朝,原海南省海口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庭长,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二日,在全国首例非法审理法轮功学员的案件中,他担任审判长,非法判决四名法轮功学员二至十二年徒刑。陈因此获得中共政法委书记罗干和最高法院的赏识,海口中院刑一庭被记集体二等功,陈援朝被记个人二等功。然而,恶有恶报,陈援朝作为法官却执法犯法,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枉判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八日恶报来了,刚满五十一岁的陈援朝被确诊为肺癌,次年九月二日,在万箭穿心般的痛苦煎熬中离世。

河北迁安公安董君彪因大肆骚扰绑架,制造冤案而立功、受奖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二日明慧网曝光了中共“610”借上海世博会攻击法轮功的“宣讲提纲”,因文章中提到一句迁西据此下发的文件的题目,因此,在中共“610”的压力下,河北迁西县政法委、公安等各个被“610”操控的单位惊恐万状,一方面迁西“六一零”连夜追回已发到街道办及各乡镇、正准备下发到各村的“秘密文件”;另一方面,成立公安国保、刑侦牵头的“专案组”,大撒网,四处骚扰,特别是对每个单位接触过此文件的人及家庭成员,逐个调查,并扬言一定要查出来,对接触过此文件的人及家庭成员,逐个逼问,一遍又一遍过筛子。

短短的几天内,七人(毛凤勇夫妇、陈红利、王志新夫妇、马银凤夫妇)遭非法抓捕、六处住所被非法查抄(毛凤勇家、陈红利家、王志新家及其母亲家、马银凤农村老家和县城租住的房屋),中共人员甚至对有的家庭的孩子也进行跟踪、威胁盘问。

之后陈红利在看守所遭到警察付建军的殴打。在明明知道陈红利与文件曝光事件无丝毫关系的情况下,仍然非法判她四年,被送往河北省女子监狱。

王志新、马银凤被扣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逮捕,在被非法关押八个多月后,于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一零年,因上海世博会文件曝光事件(“4.23”专案),董君彪被邪党河北省公安厅授予公安二等功,其负责的专案组被邪党公安部评为集体一等功。体一等功。现董君彪遭恶报患脑梗。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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