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各种形式去世的学员数量明显增加,这里善意的提醒周围同修,特别是家属同修,如果想在墓碑上刻写“大法弟子”等有关大法的字样,一定要理性的三思:那样做是否对世人明真相有帮助?是否对救人有益?对救人不起正面作用的事我们就不要做。同时,去世学员使用过的大法书籍,千万不要放下去,否则那是犯罪,害己害人。
二零一六年纽约法会,有学员提问说:因病业去世的学员墓碑上写与大法相关的字句,是否合适?海外、大陆都有。还有把大法书放到棺材里的。以下是师父的回答:
“站在大法弟子角度看,玷污大法的事就不能做。在大法弟子的心目中大法是神圣的,放到死人的棺材里伴着腐烂的尸体怎么能行呢?修好的真体已经走了,这只是肉身而已。如果玷污大法你就等于是给那个死者定了一个最大的罪放在那,你自己也在犯罪。什么事要站在大法角度上考虑,那才是助师。”[1]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 《二零一六年纽约法会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