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三次拘留迫害被累积成“罪” 七旬农妇被枉判三年

更新: 2021年01月21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二零二一年一月四日,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七旬农村老太太杨美慈遭牟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并勒索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荒唐的是,牟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以及牟平区检察院人员,给杨美慈罗列的所谓“罪名”竟然是因为杨美慈曾经在二零一二年九月、二零一五年七月和二零一八年九月因信仰法轮大法做好人而被三次非法行政拘留(一次10天、两次15天),所谓“屡教不改”,继续坚持修炼法轮功,称老人“累犯”。

检察院公诉人:王艳艳;法院审判长曲婷,陪审员钟新芳、曲绵乐;书记员于笑。

杨美慈老太太,一九四九年二月二十六日出生,家住烟台市牟平区大窑街道办事处刘家口村,是一个勤劳善良的农民。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在赶大集时,告诉民众法轮大法好的真相中,被牟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和大窑派出所合谋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烟台看守所十天。

九月六日,杨美慈被牟平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因身体原因,九月七日办理了所谓的“取保候审”回家。十一月二十日,牟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将杨美慈非法起诉到检察院,十一月二十一日,牟平区检察院将杨美慈老人构陷到牟平区法院。

此次参与迫害的人员为达到迫害老的人目的,找了三位“证人”先后都这样证实: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九时许,杨美慈老人拿出一本明慧小册子给一位老年男子,他没要。接着过来一辆警车,下来几个警察对杨美慈老人进行检查,搜出三本小册子,然后将老人带走了。然后非法抄家,抢走法轮功书籍一本、《明慧周刊》11本、法轮功真相资料11本、护身符3个、真相币4张、法轮功手写稿19张、一个MP3、一个播放器、手剪窗花5张、福字张、对联一副、钥匙挂坠一个、项链3个、挂历一本。

参与迫害杨美慈老人的牟平公检法人员:你们也有父母长辈,对一个按“真、善、忍”理念做好人,也叫有缘人做好人得福报的善良古稀之人,罗列莫须有罪名加以判刑迫害,你们不觉亏心吗?你们良心能安吗?!通过这么多年法轮功学员讲真相,老百姓都知道这群人是这世界上最正、最善良的群体,希望你们不要为眼前的利益弃善扬恶,与中共邪恶为伍。天灭中共!天惩大难就在眼前!因你们迫害修炼人所造下的罪恶,作为家乡人,真为你和你们家人未来的处境感到忧心!静心看一看二十多年来,千千万万法轮功学员为什么要冒着被中共打压的危险苦苦讲真相。明白真相就能逃过劫难。时间对你们来说,真的不多了!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