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谢淑琴自述这些年遭受中共迫害的事实:
二零零五年五月,我送给别人一本《转法轮》书,被本地长水河农场警察刘卫锋发现。随后,我就被非法抄家,参与抄家的有杨文革等多个警察。他们抢走了大法师父的法像、所有的法轮功书籍、法轮功真相资料、真相光碟、护身符、影碟机等。柜子锁被撬坏,还有其它家具被损毁。半夜,又来家抄了两遍,连仓房也不放过,家里被他们翻的乱七八糟,我的身份证也被寇(冠)江波给劫走了。
他们把我和未修炼大法的丈夫劫持到公安局审讯。杨文革写好所谓“保证书”,让我放弃修炼,威胁要判我,逼迫我在他写的保证书上签字。十岁的小女儿一个人被丢在家里,吓的直哭。小女儿自从遭受那次惊吓后,高中也念不下去了。没办法,到外省她姐姐那里去打工谋生。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寇(冠)江波听说我要出门,又来家里骚扰,拿一张纸逼我签字。我说:“大女儿生小孩,作为母亲,我必须要去。”
二零零八年八月七日,在贵阳,我因讲真相,被贵阳市小河矿山派出所绑架。他们抢走大法师父法像、大法书籍、播放机。当天夜里,把我劫持到小河戒毒所拘留七天。
大女儿把我接回家没几天,半夜,小河兴隆花园片警杨国军等二人,到我大女儿家敲门,女儿打开门,他们让我到兴隆居委会去一趟,我问:“什么事?大半夜的。”我被他们二人带到居委会办公室,看到家乡黑龙江长水河农场警察寇(冠)江波、赵姓二人,还有兴隆居委会的一男一女。过了一会儿,兴隆片警杨国军领着寇江波、赵姓二人带我到贵阳火车站旁边的旅店。他们买了八点多钟的火车票。我六点多钟从旅店走脱,从此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九年十月中旬,我出去讲真相,被贵阳三江派出所绑架。又把我绑架到小河戒毒所,非法拘留十天后,被劫持到中八劳教所迫害两年。
在中八劳教所,那些吸毒犯在大队长顾兴英、指导员伍霞、袁芳等指使下,对我罚站、不让睡觉、不让洗澡;我经常遭到吸毒犯的谩骂;强迫看造假的光碟和书;用谎言加欺骗的手段强迫写放弃修炼的三书、五书等;天天强逼写认识。中八劳教所就是人间地狱。
二零一一年十月中旬,我结束了两年的冤狱。家乡警察孙福成、卢小霞来到贵州省中八女子劳教所。第二天,两个女儿陪我和他们一同坐车到了北京车站。孙福成给我地在北京驻京办的警察张大伟打电话,他见到我就破口大骂,他三人把我劫持回家乡。
回到家,从小监狱出来又如同进了大监狱。当地警察、社区人员不断上门骚扰。
二零一二年春天,我和丈夫回老家探亲,孙福成也跟踪去老家骚扰。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日上午八点多钟,长水河农场公安局孟范廷和刘姓警察到我家,堵在门口,说局长找我有事,让我和他们到公安局去一趟。我不想去,他们欺骗我说几分钟就回来,他们就用车把我拉到了公安局。到公安局后,以孟范廷为首的四个警察和两个年轻女子(可能是医院的护士),马上把我弄到公安局地下室,关严门,他们六个人强行拽我胳膊和手在一张纸上按指纹、全手掌纹,我都没看清纸上写的是什么。
我不配合他们的非法讯问,并给他们讲真相。他们楼上楼下的把我弄到地下室两次。我就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法轮大法救度众生!”然后,他们就强行给我采血,我不配合,他们六个人就强行拉我的左手,用针在手指上采血。最后,他们把我弄到局长办公室。被他们折腾到中午十二点左右,才让我回家。
二零一七年六月一日上午八点,长水河农场公安局四个警察又敲门骚扰,我没给开门。他们下楼后,孟范廷给我丈夫打电话,问我是否在家,我丈夫告诉他们在家,他们就走了。
六月二日上午八点多钟,他们又来我家骚扰,四个警察都穿着警服,一个叫杨晓东,一个叫孟范廷,一个姓刘的警察右肩扛着录像仪闪着灯,最后进来一个不知姓名的人,手拿着摄像机。我问他们:“你们想干什么?”他们看着我,没吱声。我随后就进了里屋,把门一关,隔着门给他们讲真相:我信仰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法轮功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你们作为人民警察在执法犯法,你们在骚扰我家庭的正常生活。迫害法轮功的周永康、薄熙来等人都遭恶报了,希望你们看清形势,弃恶扬善,不要给自己留下污点,不要做替罪羊。也希望你们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为你们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吧!他们走了。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晚六点五十分,一个姓刘的警察又来敲门,胸前带着闪着灯的录像仪。他让我签什么字,我回他:“这字我不签,这对你们不好。”并劝他不要替江泽民卖命了,快“三退”(退出中共的党、团、队组织)保平安,还没讲完,他就走了。
二零一八年,我和丈夫来贵阳女儿家,孙福成打电话到贵阳骚扰。
二零一九年五月,我来到女儿家带孩子。九月十八日上午,女儿接到孙福成的骚扰电话。当天晚上,贵阳市兴隆居委会的两个女性工作人员就来敲门,又是偷拍,又是登记身份证,还心虚的说:“请别多心,我们是挨户查问,你是某某的母亲吧?”这给我和女儿一家留下了挥之不去的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