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富春,五十九岁,在驻马店市城建监察支队工作,因坚持信仰真、善、忍,被中共邪党非法关押、非法判刑,累计非法刑期六年半。
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早上七点五十八分,康富春在单位被驻马店市公安局雪松分局刑侦大队孙琳、王建设等警察绑架到驻马店市拘留所一间闲置的办公室内。康富春被戴上脚镣和手铐,被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余新站,雪松公安分局孙琳、王建设等刑讯逼供达四十个小时。
孙琳、王建设不断击打康富春的面部,他被打得满口流血、牙齿松动,当晚二十四点另外两个警察对他实施“下蹲酷刑”迫害,每次下蹲至少半小时以上,直至天亮。这种“下蹲酷刑”轻者可使双腿血液不流通,双脚肿胀;重者双腿缺血坏死,甚至截肢。这种“下蹲酷刑”把康富春折磨的双腿麻木数个月,长期失眠,血压比平时高很多。
酷刑演示:半蹲反铐背挂(就是站不起来也蹲不下) |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一日凌晨三点,康富春被弄到拘留所二监室迫害;八月十八日又被转押到驻马店市看守所继续迫害。一位来办案的检察官曾对康富春说:“他们根本不应该把你关到看守所,你的事最多行政拘留几天,可行政拘留他们只得零点五分,而关押看守所一个人比关押行政拘留所十个人得分还要多,他们这样弄,给我们检察院的工作搞得也很被动,哪个单位没有几个孬人,问题上有人配合他们。”
在驻马店市看守所,康富春被非法关押迫害了两年零三十六天;被枉判三年,于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五日被劫入郑州监狱迫害。二零一六年八月八日冤狱期满,康富春被放回家。
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日,康富春被绑架到驻马店市拘留所关押迫害六天,回家没过多久,又被驻马店市国保警察绑架到驻马店市看守所关押迫害三十七天。
二零一九年一月七日,康富春再被绑架到看守所关押继续迫害,被枉判三年半,已被劫入郑州监狱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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