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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死夫残 老幼申冤无门、孤苦离世

——百个遭中共残害的家庭(7)

更新: 2020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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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四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我们就是没人性!你媳妇就是我们打死的!打死你也不用偿命!大不了再花上两千多元钱!” 警察不断地狂叫。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八日,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关勇等人绑架了清原县法轮功学员孙鸿昌,暴打他一个小时左右,再用电棍电击生殖器,用拳头猛力击打生殖器。他们用最残忍的劈胯酷刑将他致残,将右腿固定,恶警双手劈他的左腿过头,每一次都长达一、两个小时,痛得他多次昏死过去。

孙鸿昌
孙鸿昌
孙鸿昌的妻子王秀霞
孙鸿昌的妻子王秀霞

孙鸿昌家住清原县南口前镇,在蔬菜公司工作。妻子王秀霞修炼了法轮功后说:师父在《转法轮》里告诉我们首先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我就按照这个法去做。婆婆骂她,她从不还口,还乐呵呵叫妈妈。王秀霞是一个在家中公婆夸、小姑敬、儿子孝、丈夫尊的人。

在中共恶首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的血腥迫害中,孙鸿昌家五死一残。妻子王秀霞遭绑架后仅仅十六天就被迫害致死;孙鸿昌被酷刑折磨致残,被非法判五年;小儿子孙峰在思念母亲、担心父亲安危的恐惧中去世;年迈的父亲不堪承受惨烈迫害含冤离世;弟弟孙鸿森因警察无数次的骚扰、恐吓而离世,弟媳在被迫害的惊惧中死去。

一、王秀霞十六天被活活折磨死

王秀霞曾三次进京上访,多次被绑架,一家四口被迫流离失所。王秀霞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六日外出办事时被警察抓捕,被非法关押一宿,一直到第二天十点钟左右,后来送到市公安局一处。当时市公安局一处正位于南台十字路口,行人很多,王秀霞就喊:“我是炼法轮功的,我们都是好人,法轮大法好。”

王秀霞被带到楼上后,铐在床上,脚戴上镣子,轮流逼问。到了晚上,市公安局一处恶警打她,用针扎她,一只脚踩在她的腿上,用手抬另一条腿,接着用茶缸往她头顶上、脸上泼冷水,又把她按倒在床上,头倒控在床下,往头上倒冷水。王秀霞生前投稿明慧网说:“当时我有点喘不上来气,挣扎着起来,后恶警又用盆从头顶往下倒冷水,倒了好几盆,衣服全湿透了,就这样穿着,再后来让我站着,用烟熏我,不让我睡觉,轮流问我,软硬兼施。”

就这样折腾到第三天下午,恶警让王秀霞站着,又用洗脸盆从头顶上往下倒冷水,后强制她蹲着,从脸上、头顶上、脖子后面用手拽着衣服领子往身上倒水,全是一盆一盆的倒,倒了八、九盆冷水。然后又恐吓她说,要把她的衣服扒光了,送到卫生间,把手铐在墙上,把窗户打开,让大家看,再往她身上浇冷水。王秀霞说:“当时我正视恶人,告诉他善恶有报是天理,迫害大法的坏人遭恶报的例子太多了,谤佛谤法,要下无生之门。我们俩面对面,正视了好长时间,他说他不怕,他就是恶警。”

王秀霞绝食绝水抗议迫害,被送到抚顺女子自强学校(实质也是监狱,后来的抚顺戒毒所),后来出现小腹疼痛,被拉到矿务局医院进行检查,结果是“肾积水、肾结核”。他们怕担责任,就催公安一处让县局放人。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九日上午十点左右,王秀霞、张守慧与康孝生三位法轮功学员在新屯被抚顺东州刑警队、新屯派出所、万新派出所等二十多个警察绑架。警察上来把他们三人打倒在地并连踢带打,到派出所由于都不报姓名被酷刑折磨,天快放亮的时候男法轮功学员脱铐走了出来,那时王秀霞也脱铐刚走出门口就被恶警发现,原本想拉王秀霞一起走的男法轮功学员只好一个人快速的走出了派出所。恶警们象疯了一样把王秀霞打倒在地拖了出去。

王秀霞被劫持到抚顺市公安一处,抚顺公安一处警察暴力毒打,警察用针乱扎她的身体,用脚踩在一条腿上、用手抬起另一条腿,使劲的往上掰,接着用茶缸往头顶上、脸上泼冷水,又把她按倒在床上,头倒控在床下,往头上倒冷水,衣服全湿透了。还用一种惨无人道的刑罚折磨她:烟熏,就是把一张八版十六开的大报纸卷成了一个喇叭筒形,喇叭筒的尖头对着她的鼻子、嘴,喇叭筒的大头朝下,用打火机从大头点着,让烟从尖头往出冒,烟直接对着鼻子和嘴熏……不让她睡觉,轮流刑讯逼供。警察恐吓她说:不转化就把你的衣服扒光了,送到卫生间,把手铐在墙上,把窗户打开,让大家看。

一同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张守慧被套上了黑头套用车拉走了,带到一个黑屋子里把她的四肢固定在铁椅子上,恶警们拽头发、扇嘴巴子、用拳头打脸、打胸脯,每两人一组轮班参与迫害。还问她认不认识康孝生?不回答就遭到疯狂的毒打,恶警们打累了就用温度很高的白炽灯泡烤,把张守慧打晕了好几次。在张守慧的身体经多方检查不合格(双手、双腿开始抽筋、心脏也在抽)的情况下,看守所还是把张守慧收下了。一进看守所,就看见王秀霞还被绑在铁椅子上被酷刑折磨,那也是张守慧见王秀霞的最后一面。

王秀霞在铁椅子上一直在喊着“法轮大法好”。她的声音从洪亮到低沉、最后是微弱的声音,每一声都撕扯着张守慧的心。当时王秀霞在绝食反迫害,看守所狱警给她铐上手铐和四十八斤的重脚镣,绑在铁椅子上灌食。

其他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要求看守所给王秀霞摘掉刑具。狱警关晶却叫刑事犯把王秀霞连拖带拽到104监室,刑具不摘。第二天将她再拉去绑坐铁椅子。为了怕她喊“法轮大法好”,104监室的犯人就用袜子和抹布把王秀霞的嘴堵上。

后来王秀霞被铐着手铐脚镣关入103号监室,白天,几个人把她抬出去绑铁椅、灌食折磨,晚上将她抬回103牢房,恶犯将她双手反背铐在紧挨厕所的暖气管子上,暖气管子很低,她只能坐在地上过夜。

就这样白天抬出去,晚上抬回来。王秀霞喊“法轮大法好”,被恶警用脏袜子堵上嘴,有时用胶布粘嘴,打她、骂她;她的腿上、胳膊上都有牙签扎的眼。

六月四日,法轮功学员贾乃芝、曲彩玲等看不下去了,找副所长于贵德,同他协商能否把王秀霞的背铐解开,于贵德不答应。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以绝食的方式声援王秀霞。第三天六点三十分,副所长于贵德把号里的所有吸毒犯、打、砸抢的这些人渣找到一起,给他们吸足了烟,让他们动手打所有绝食的法轮功学员。然后,101室、102室的打手(犯人)都集中到103室,大约十来个犯人去打王秀霞。事后101室的号长张宝华亲口对贾乃芝说,郑敏(102号长)穿着皮鞋连踹三脚,这三脚都落在王秀霞的心脏部位。每踹一脚王秀霞“扑……”喷出一口鲜血,连踹三脚,连喷三口鲜血。

当时法轮功学员贾乃芝的肋骨被打折了;刘成艳被打昏了;吴晓艳被打的眼睛充血,王德芬被踹了好几脚。曲彩玲被踹倒,门牙被打掉二颗,曲彩玲就到门那喊:“法轮大法好!”“打人了!”关晶和于贵德来了,把曲彩玲关到铁笼子里,戴上摩托帽,双手铐到前方的铁棍上。


铁笼子示意图

之后不几天,王秀霞卧床不起。恶犯拿烟头烫、拔阴毛,把她阴部和腋窝的毛全拔光了。有一天,法轮功学员扶她上厕所,她蹲下很长时间便不出来,恶犯等得不耐烦就出去了。这时她很费力的小声告诉旁边人:她阴部和腋窝的毛发已经全被恶犯拔光了,现在阴部肿得撒不出尿来。恶犯还用茶缸盖上的疙瘩在她的肋骨上压着推。

六月十五日晚,王秀霞突然脸色苍白,呼吸困难,情况危急。但看守所恶警却漠不关心,不及时送医院抢救,王秀霞死在法轮功学员王德芬的怀里,时间是晚上九点三十分左右,当时的值班所长蔡林;值班狱警郎旭明。

抚顺公安局通知家属说王秀霞死亡。家属赶到后,看到王秀霞的遗体被冰冻着,人已脱相,家属上前想看遗体,恶警不让看,问死因时,他们谁也没回答出来。六月十七日上午,在家属没看一眼遗体时,恶警将王秀霞的遗体草草入殓。

二、小儿子悲惨死去

孙鸿昌被迫流离失所,王秀霞被迫害致死时,他们的小儿子孙峰当时才十二岁,无法接受这个现实,他在承受失去母亲的巨大痛苦时,还要为父亲的安全担心,每天提心吊胆,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此后很少说话。孙峰后由亲属抚养。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末,孙峰身体极度虚弱,被沈阳医大确诊为白血病,多次昏迷送到沈阳医大抢救,输了一千多元钱血才见好转。孙峰于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五日在孤苦中离世。

孙鸿昌说:“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五日,这又是一个令我悲痛欲绝的日子。这一天,我心爱的小儿子孙峰,刚刚十四岁,却在这一天死去了。”

“两年前在他只有十二岁的时候,他亲爱的妈妈被警察残忍的迫害致死,他幼小的心灵难以承受这巨大的伤痛。在这之前几年,我们夫妻就被迫流离失所,幼小的孩子寄养在亲属家,孩子一直在思念父母、担心父母被警察再次绑架,在恐惧中度日。那时候的我正被迫害的流离失所,杳无音信。在这多重打击下,孩子病倒了,整日生活在思念、惊惧和无望中,在对妈妈的无尽的思念中,孤苦的离世。”

如果没有这场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如果孙峰仍生活在父母的关护下,他决不会这样的患病而过早离世。

三、孙鸿昌遭受酷刑折磨,双腿瘫痪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八日下午五点左右,抚顺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公安一处)七、八个警察将正在清原县兴隆小区室内干装修活的孙鸿昌绑架到清原县清原镇派出所(又叫天桥派出所)。

二十八日深夜十一点开始,抚顺市国保大队关勇(他是迫害死王秀霞的主要凶手)、郝建光、赵大壮等六个警察在场。他们对孙鸿昌进行酷刑折磨,尤其是关勇凶残无比。警察先暴打孙鸿昌一个小时左右,再开始用电棍电击他的生殖器,接着用拳头猛力击打他的生殖器。孙鸿昌痛的几次昏死过去。关勇还觉得不够狠,就用双手狠狠的劈孙鸿昌的腿过头,用最残忍的劈胯酷刑折磨他,将孙鸿昌的右腿扣在铁床上固定住,警察用双手死命劈他的左腿;一瞬间胯部象被撕裂了一样,剧痛使孙鸿昌昏死过去。劈胯是抚顺公安一处恶警折磨法轮功学员的残忍手段之一,受过此酷刑折磨的人腿就被劈残废了,被折磨的人痛苦不堪,难以用语言表达。

孙鸿昌醒来后听到四、五个警察还在想折磨他的手段,关勇说:“你们去找两根木棍,再买宽的胶带。”不一会儿,他们就拿来了,将两根木棍分别放在孙鸿昌的两条腿的外侧,不让腿打弯,用宽胶带从上到下紧紧的将木棍缠在孙鸿昌的腿上,然后再把孙鸿昌的右腿扣在床上,恶警用双手劈孙鸿昌的左腿过头,每一次都长达一、两个小时。孙鸿昌痛的多次昏死过去。

那三天夜里,派出所周围的居民都听到了孙鸿昌凄厉的惨叫声,这样的折磨每次一直持续到第二天早晨五点钟。抚顺警察在折磨孙鸿昌的过程中不断的狂叫:“我们就是没人性!你媳妇就是我们打死的!打死你也不用偿命!大不了再花上两千多元钱!”三十日晚上,他们对孙鸿昌疯狂的暴力殴打后,再一次用劈胯酷刑折磨孙鸿昌,还恶狠狠地说:“给你回回勺。”然后猛踢他的左脚,疯狂的一点没有人性;一边折磨、还一边问:痛不痛?

恶警们把孙鸿昌迫害的奄奄一息,三十一日把他送到清原县大沙沟看守所,看守所怕他死在看守所、拒收。抚顺公安一处的恶警又是请客送礼,又是给看守所施压,软硬兼施,看守所才收下。

前次酷刑折磨使孙鸿昌左腿全部青紫,腿肿的很粗,这一次酷刑更是痛入骨髓,致使孙鸿昌左腿伤残,无法站立和行走,只能躺着,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整整躺了一个多月。

四、被非法判刑五年,被劫持入狱

五月九日,清原县看守所打电话通知孙鸿昌的家人送一千元钱给他治病,说在县医院无法医治。父母听说生命垂危,就到清源镇派出所要人,国保大队长王兴传不但不放人,还说炼法轮功的给打死了也不用偿命,当初还不如把他给打死了。

因孙鸿昌病重,看守所曾经带他到清原县中医院就诊过一次,诊断的结果是腿的神经损伤;同年五月二十五日在抚顺市中医院诊断的结果是左侧腓总神经小胫神经损伤。六月十二日又到沈阳医大附属第一医院检查,诊断为:左坐骨神经损伤。

过了一段时间以后,孙鸿昌的左腿、左脚明显的萎缩,左腿、左脚明显比右腿、右脚细了很多,左脚趾头弯曲。从此,孙鸿昌的左腿残废了。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八日,清原法院开庭以所谓“阻碍法律实施”非法判孙鸿昌五年,从开庭到判决程序全不符合法律规定。由于身体不合格,监狱拒收。在这种情况下,也不让保外就医。

清原县公安局控诉科的郑志文带孙鸿昌做保外就医鉴定的,有关单位已经同意放人,由于抚顺国保警察关勇怕他的罪行曝光,极力阻挠清原县公安局放人,孙鸿昌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清原县大沙沟看守所。

在此期间,孙鸿昌的腿已被迫害致残,不能正常走路,小腿已萎缩。孙洪昌的父母为了保外就医的事,曾不下几十次的去抚顺市信访局、公安局、清原县公安局上访。市里说人关在县里,县里有权放人;找县里说人是市里打伤的,必须找市里,县公安局的徐金荣等人以种种借口哄骗两位老人,就这样来回推来推去的,始终没放人。可怜的父母为了一点希望今天去市里,明天去县里。

亲友曾为孙鸿昌请过律师,清原县律师不敢代理,经友人联系在市里找的律师,市里律师在司法局、公安局淫威恐吓下,案件代理一半时中途放弃了代理。在中国大陆,律师如果给被非法迫害的法轮功人员打官司,政法委、稳定办、公安局、司法局都要出来横加阻挠干涉,甚至对律师加以迫害。

孙洪昌被非法关押在清原县大沙沟看守所三年多来,腿得不到应有的医治,身体状况越来越糟,原来一条腿被恶警劈胯致残不能行走,后来两条腿都不能行走,上厕所都需要人背,血压高达二百五。

在这种情况下,大沙沟看守所所长祁成彬不但不放人,为了不承担责任,反而使用手段将孙洪昌送到沈阳监狱。二零零九年六月,祁成斌叫嚣着说:“这次就是花钱也要把你送进去(监狱)”。就这样已经瘫痪的、坐着轮椅的孙鸿昌被沈阳监狱收下了。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八日,孙鸿昌被转送到沈阳东陵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

五、有冤无处伸 老父离世

孙鸿昌的身体被抚顺公安一处的恶警关勇用残忍的手段——劈胯折磨的残废了,参与迫害的主要凶手抚顺市公安一处的警察关勇没有承担任何责任。

孙鸿昌年迈的父亲,为了给被非法关押致残的好儿子讨回公道,几年间奔走于各级公、检、法、司,受尽了各种恐吓与屈辱,身心因不堪承受巨大的伤害,于二零零八年开始患重病,在苦苦盼望与等待中,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四日晚七时含冤离世。

临终前,老人还经常说:“我儿子出来了,我的病就好了。”可怜的老人临终前没能实现这个愿望。

孙鸿昌的弟弟孙鸿森,因修炼法轮功从一个坑骗钱财的小混混变成一个心地善良,处处为他人着想的好人,也因警察无数次的骚扰与恐吓而离世。弟媳也因丈夫被绑架,而在惊惧中去世。

仅仅几年时间,原本一个幸福、祥和的家被迫害的家破人亡,有冤无处伸。而凶手们却逍遥法外。中共的法律与司法机关只是中共控制、迫害老百姓的工具,所谓的信仰自由、人权自由只是欺骗世人的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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