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不义之财

更新: 2020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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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八日】一九九七年四月初三,我开始修炼法轮功。我学法炼功,一连几天忙的不亦乐乎。

过了几天,丈夫提醒我说:“你忙的药都忘了吃。”我才想起来我哪都不难受了。我激动的对他说:“我没有病了,全好了。”那个高兴劲啊,用人间最美的语言都表达不了,从此我再没吃过一粒药。

随着不断学法炼功,我明白了这是真正的修炼,要按照宇宙真、善、忍的特性要求自己,要正一切不正的,要让更多的人在大法中受益。

我丈夫是一学校校长,在退休的前两年,有一天,他回来跟我说:学校有一笔资金,是很长时间转下来的。会计、出纳说,他们可以做一笔假账,只要我签字,钱就可以提出来,三人分掉。还说保证没问题

我说:“这和吃东西一样,吃進去容易,吐出来就难了。我们一日三餐又不缺,你要这些不义之财干什么?大法师父讲了不失不得,钱是要用德交换的,讨不到半点便宜。”他听从了我的劝告没有做那事。在他退休前半年,单位查账,他顺利通过。

儿子在外打工,前几年做跟单工作,就是自己单位没有人,只接订单,再外包给别的工厂生产,儿子负责检查质量。很多单位为偷工减料,就给我儿子塞红包,都是五千、一万的现金。

儿子打电话问我:“怎么处理好?”我就对他说:“谢谢你相信妈妈,你肯定想得到正确答案,那就听妈一句,把钱退回去吧。跟他们善意的去解释,我只是个打工的,老板已经给我工钱了,我就要把好质量关,不得不该得的。”

由于单位要搬迁,儿子不想去,就辞职了。因为他在业内的良好信誉,很快又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

无论怎样,我也不能要这不义之财

二零一六年八月,大队分地钱。我有一块地,一亩六分多,因为修公路被占用了,每年给三千三百多元钱,给了五年。从二零一六年起,地都被大队收回,每人分三百八十元钱,我也分了三百八十元。

到大队领存单时,我一看,存单上面还是写着三千三百元。

只要拿到存单,到银行就能领钱,可是我是学大法的人,不能这样做。我也没和儿子、儿媳妇说,拿着存单就去找了会计。会计说:“这就是你的钱。”我把情况说清楚后,他们都笑了。

我告诉他们:“无论怎样,我也不能要这不义之财。尤其我学大法,更不会这样做的。”

你们知道大法弟子都是好人就行啦!

文:东北大法弟子

我搬到新居,这里共有五个楼口。冬天雪后路滑,无人除雪,行走很不方便。法轮大法教人修心向善,我是大法弟子,在哪里都要做个好人,所以每次下雪后,我都主动扫雪。邻居们看到后,称赞大法弟子是好人!这样,就给他们讲真相、劝三退铺了路。除此之外,我还坚持三年清扫楼道卫生,使大家生活在一个干干净净的环境里,他们对我都很亲切。

二零一五年,我们楼换煤气管道,煤气公司把挖的沟填满了,彩砖铺好了。但是,雨后,路面下沉了,高低不平,到处是积水,出行不便。再找煤气公司,他们不管了。我听到后,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修路。众人看在眼里,都感谢我,甚至有人要找报社记者,表扬我。

我告诉大家:“你们知道大法弟子都是好人就行啦!”在修路的时候,有不少人做了三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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